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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洛陽負面新聞中讀懂中國
( 2011-10-07 )



洛陽性奴案地窖擺設有熱水、煤氣灶等。

      不得不說洛陽最近越來越火了,仔細看最近發生的新聞,先是傳聞記者李翔因為“報道揭露地溝油”被人殺害(後來證明是誤傳),接有公職人員囚禁性奴被公開曝光,後來又傳出報道此新聞的記者紀許光被洛陽方面斥為“泄露國家機密”。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簡直令人目不暇接。
      恐怕在很多新聞記者看來,簡直要“愛死”洛陽這個地方了,想想看這是一個多麼生動多麼豐富多彩的題材寶庫啊——記者們甚至不用挪窩,只需要在洛陽這個地方“蹲點”就可以捕捉到很多平時難得一見的新聞線索。
      洛陽這個地方真不愧是“著名”古都,不僅歷史故事精彩紛呈,現實中也頻頻上演“人間喜劇”。
      用這種調侃的語氣來訴說最近有關洛陽的新聞事件,其實很痛心,原來引以為豪的中原之地,究竟為什麼會落到了一個如此境地?可是即使這樣,故事也還沒有結束,洛陽方面又爆出了一件讓人哭笑不得的事情,據《新京報》報道,9月15日,洛陽一名叫趙志斐的男子獨自到北京旅遊,被誤認為上訪者帶走,最終被毆打致昏迷不醒丟在街頭。
      這篇新聞之所以吸引人眼球,恐怕還得眼於一個“誤”字上頭,“誤抓”嘛,工作失誤,小伙子比較冤枉,洛陽市洛龍區古城鄉信訪辦主任楊啟還對趙志雯的父親趙京朝說:“你兒子也要吸取教訓,不要到北京去,這次是被誤抓還找到了,下次找不到咋辦。”看樣子像是“友情提示”,可是我聽起來都感覺後怕,楊啟這番話的意思似乎是,去北京玩或者上訪被打成這個樣子還是不錯的,要是失蹤了還沒有這個樣子呢。
      其實我更關心的是要是沒抓錯是一個什麼情況呢?誰給了這些人進京抓上訪者的權力呢?當然,無一例外,地方政府一定是用“維穩”、“打擊非法上訪”的名義採取這樣的措施的,至於自己的手段是不是違法就不是官員們需要考慮的問題了。
      我們的地方政府似乎對上訪者恨之入骨,採取各種手段圍堵、限制甚至打擊報復上訪者,僅據最近報道來看,就有“掛橫幅”、“勞教”(對付貴州省遵義縣毛石鎮村民陳秋芬的),法制培訓班(陝西省城固縣以“法制培訓中心”名義關押上訪者致死)、武漢的徐武更是上演了“飛越瘋人院”戲碼,越來越讓人感到這個世界的瘋狂。
      比起遭受到“不明之冤”的趙志雯,其實那些沒有被誤抓的而被正常抓走的上訪者更冤枉,因為但凡上訪者必定有一段不足為外人言的悲慘遭遇,否則也不至於“鋌而走險”進京上訪去。
      我曾經天真地認為,很多上訪者固然有諸多可憐之處,很有可能遭遇了不公正待遇,可是有些上訪行為確實欠妥當,比如,妨礙公共交通、擾亂社會秩序,非法集會等等,確實應該好好規範、限制一下他們的行為,否則讓外國友人們看到了,影響我們的“形象”。
      可是假如這種限制超出了法律的界限,甚至能任意使用暴力而不用負任何責任;能把打擊面擴大到進京旅遊的普通人;用法制培訓班的名義虐人致死的時候,恐怕就不僅僅是洛陽的問題了。洛陽火不僅僅是因為洛陽,當中國各地問題能在洛陽找到現實註腳的時候,作為問題集中展示中心的洛陽想不火都難。從這個角度上來講,我甚至在洛陽這裏讀懂了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