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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再定義
( 2011-09-30 )



      北本拿比中學有一位英文老師,每學期開始時細緻地列出老師對學生的要求。其中有一條是這樣寫的:“到我課上來的學生要準備學習,不要假裝像海綿一樣來吸收知識。”乍一看去,這話有問題。像海綿一樣吸收知識有什麼不好,即使假裝也比拒絕吸收好啊。難道這個老師的學習跟我們理解的學習不一樣?再次查過Longman字典,發現字典上learn這個我們平常翻譯為學習的詞,其英文定義與我們自認為早已認識的字大不相同:
      1.to gain knowledge of a subject or skill, by experience, by studying it, or by being taught.
      2.to find out information or news by hearing it from someone else or reading it.
      3.to get to know something so well that you can easily remember it.
      4.to gradually understand a situation and start behaving in the way that you should.
      中文大意是:通過經驗,研究或者被教導獲得對某學問或技巧的知識;通過聽聞或閱讀探索或發現資訊;熟知因而輕易記得某事;逐漸瞭解一種情況並開始隨機合理行事。
      這好像和我們理解的學習沒什麼差別。也是被教導、聽講、記憶的意思,這不就是像海綿一樣吸收知識嘛。可是仔細閱讀一下,我們會發現,這位加拿大老師強調的正是我們理解之外的那些部分。
      注意在第一條裏,被教導是放在經驗和研究之後的。到加拿大的學校裏學習,重點不在被教導,而是在體驗學習內容和研究(提出問題、設想答案、收集資料,小心求證)上。在加拿大的學校裏十分強調參與、多媒體、實地教學,這與他們把學習等同于體驗的根本定義有關。研究(Study)經常被中國人理解為學習。其實這個跟我們所理解的讀書學習十分不同。它要求研究者就一個研究物件,比如一篇小說或一首詩歌,認真觀察,發現其中與常規不同之處,然後提出問題。要解答這些自己提出的問題,就要設想多種答案,然後回到研究物件中收集資料,小心求證,在討論中,搜集可能的反對意見,進一步完善自己的答案。這種對學習的理解不同,可能決定了為什麼中國的中學生在讀過名家作品之後,只有默寫和背誦的任務可作,而加拿大的學生又是討論,又是到圖書館借書,又是寫作評論,甚至還要上臺演講、演出等。對一件事情的定義不同,對它採取的動作就不同。
      同樣第二條中學習被解釋為to find out即探索發現。這與聽講不同。探索與發現是主動行為,需要自覺自願,有計劃有行動地進行,不是帶耳朵去教室裏做出海綿吸水的樣子能代替的。深受填鴨式教育毒害的學生,在加拿大學校裏仍然期望老師會確定完整的學習任務和範圍,提出、整理並且解答所有可能的問題,設計促進理解與記憶的習題及考題,監督學生的學習進度與效果,甚至還有學生和家長抱怨加拿大老師“不管學生”。根據學習一詞的英文定義,“鴨式”學生期望老師做得其實正是他自己應該做的。也就是說,加拿大的學生要自己設計制定學習目標和時間,確定完整的學習任務和範圍,提出、整理並且解答所有可能的問題,設計促進理解與記憶的習題及自考題,自行監督自己的學習進度與效果。這才是“準備學習”。總之,學生要有好奇心,並且自己管起自己的事,老師管不的。
      第三條的記憶也是在熟知的基礎上產生的,而不是我們偏愛的背誦。這個熟知包括野外實地教學,一花、一草、一蟲、一魚、一木、一石地去認識學習的對象。它也包括觀看各種影像材料,製作各種模型或學習器具比如卡片或posters,設計和操作各種實驗。所有這一切,都需要學生充滿熱情,積極主動地理解教學目的及手段,踴躍參與,而不是對課堂上發生的一切的目的,作用毫不關心。
      第四條最要緊。學習是瞭解情況,適時調整和改變自己的行為而不是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唯讀教科書。更要不得的是很多人雖然已經身在加國,卻不是想盡辦法熟悉和認識這裏的特殊的人情世故。依然我行我素。堅持自己在故鄉的做法。上課遲到,不按時交作業,自己的事等老師來提醒,懶洋洋地而不是充滿熱情地去參與討論與活動。久而久之發現老師同學對自己敬而遠之卻不知就裏。其實翻譯成我們容易懂得的語言,學習的第四條定義就是學點兒,放聰明點兒。
      圓德英文學院阿木老師供稿
      電話:604-505-8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