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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大陸官員“特供”看特權
( 2011-09-30 )



位於北京順義區李橋鎮王家場的“海關大棚”的大門口。

      中國浙江省一些部門和單位借助權力,在生態環境優越的遂昌縣開闢農產品“特別管道”,讓當地一些綠色農產品基地高標準保障其部門和單位內部供應,俗稱“特供”。
      “特供”不是一項寫入法律的制度,但作為一種現實存在。計劃經濟時代這曾是讓無數人羡慕的待遇,卻也顯示社會的不平等。
      中國早已取消“特供制度”。198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民眾關心的事的決定》明確指出,取消對領導官員食品的“特供”,固定供應點的所有食品一律按市價、按市民定量供應;價格從經營業務接受物價、工商部門的監督。但人們看到,“特供”作為少數人享有的待遇,並沒有銷聲匿跡。
      有媒體曾在今年5月報道了位於北京順義區李橋鎮王家場的“海關大棚”,這是專供北京海關的蔬菜基地;也有媒體報道了位於河北三河市郊的一家養豬企業,已為首都提供特供產品十余年。有網友調查,一些政府部門的官方網站上,帶“特供”字眼的消息不少,比如“安陽大豆纖維產品被定為外交部特供產品”,“赤峰市翁牛特旗黑魚泡子有機大米成為全國人大機關特供米”,等等。各種各樣的“特供”消息,或被證實,或成傳聞。
      中國並沒有恢復對領導官員少量食品的“特供”。也就是說,不管是暗地裏進行,還是堂而皇之地開展,“特供”現象不可接受,不合規定。近年來,食品安全事故頻發,把“特供”行為和食品安全狀況擺在一起,讓人無限感慨;現在講政府工作人員除了當好民眾的公僕以外,沒有任何權力,以此對應“特供”現象,真是讓人唏噓不已。
      權力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要有基本的工作和生活條件,事實上,相比其他職業,他們確實得到較好的保障,公務員考試之所以熱,充分證明這一點。但在正常的市場經濟環境下,所有商品都應該在市場上流通,所有人都應站在同一個屋簷下,這是最基本的平等,“特供”通過權力影響市場,先於他人佔有優質商品和資源,打破了這種平等,超出了權力所有者應當享有的基本條件。
      享有不當享有的,這就是特權。權力不受制約,就難免有特權,權力對社會資源的支配能力越大,特權現象就會越嚴重。事實上,“特供”現象很難說有多特殊,特權車、特權房、特權學校、特權醫療等等,難道不也是其他形式的“特殊待遇”?
      有的領域並不是不能享受一些特殊待遇,但特殊待遇絕不能變成理所應當的普遍待遇。現在一些地方的做法,恰恰顯示“特別待遇”似乎成了心照不宣的做法。特別待遇疊加,特權現象叢生,會給國家和社會帶來何種影響,不可不察。
      對“特供”現象而言,必須盡可能把商品交給市場,下決心遏制“讓一部分人的食品先安全起來”的做法。從根本上說,必使權力受到有效制約,必須消除特權精神、特別待遇存在的土壤,唯有如此,特權現象、特殊待遇才不至於瀰漫於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即使出現,也能被有效治理。
      肖 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