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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家誤導 長者墮熱水器兜售陷阱
( 2011-09-23 )





      安省的新法律保護消費者在購買天然氣或電力合約時,免受廠家誤導性兜售的影響。
      安省能源局(Ontario Energy Board)最近審計了12家公司。
      結果發現,所有公司均在某種程度上未能遵守規定,例如:沒有適當培訓代理,或在合約中未提及客戶的取消權利。
      9家公司同意支付總額212,500元的罰款。兩家公司(Summitt Energy與Energhx Green Energy)請求展開聆訊。另外一例(MxEnergy)尚未處理。
      壞消息是,許多公司採用同樣的濫權手法勸導客戶更換熱水器。
      以下的例子令筆者感到義憤填膺,本案的受害者為一名老眼昏花的長者,其熱水器更換之後,地庫到處漏水、傢具毀壞。
      一名銷售員登門拜訪多倫多87歲居民馬汀斯(Jose Martins),告訴老人可以按照政府的裝修獎勵計劃更換7年之久的熱水器,以拆掉耗電的水箱。更換熱水器只需數分鐘。
      MorEnergy是該名長者租借熱水器公司的競爭者。但不諳英語的馬汀斯並不知道這一背景。
      女兒勞拉.馬汀斯(Laura Martins)表示:“父親說熱水器並無問題。”“但在對方糾纏不休及欺騙性兜售之下,父親向銷售代理出示了天然氣賬單,並簽署了租用協議。”
      安裝之後僅數天,新水箱便開始漏水。等到女兒終於聯絡上MorEnergy之後,地毯已經毀壞。
      “我想要取消協議,拆去水箱。但該家公司告訴我,花費300元。”
      MorEnergy在10天冷靜期安裝了熱水器,並堅持客戶在冷靜期取消合約仍然需要支付300元費用。
      安省消費者服務廳今年收到了涉及熱水器的1,700宗投訴。
      發言人普迪斯特(Stephen Puddister)表示,登門銷售的10天冷靜期是不容置疑的。
      供應商催促客戶儘快安裝熱水器可被視作試圖否決消費者保護法所賦予的“冷靜期”權利。
      而當客戶在10天冷靜期之內改變主意,供應商試圖收取拆除租借設備的罰款時,客戶可以回絕。
      但MorEnergy總裁納沙(John Nassar)的觀點並非如此。
      他說:“理解水箱漏水為客戶帶來的不便,但本公司並不製造水箱,因而無法控制。”
      他辯稱,至於300元拆除費,“事情很明確,如果客戶邀請我們出力,那麼必須支付最基本的開支。”
      筆者試問,許多消費者並未“邀請”MorEnergy上門提供這類服務。
      銷售代理謊稱客戶的熱水器不好,迷惑他們以為是與現存的供應商打交道,在這種情況之下,客戶才同意更換。
      MorEnergy承認,其銷售代理佩戴令人誤解他們代表天然氣或電力公司的標記。該公司同意支付40,000元罰款。
      鑑於這類濫權現象,筆者希望安省政府打擊上門兜售所有產品,包括:報警器、淨水器之類。
      只是目前正值省選運動期間,不知是否有任何黨派能聽取民眾的這類呼聲。
      文:Ellen Rose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