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體:

趙巍案終開審 李佳明拒認罪
( 2011-09-23 )





延宕9年的中國女留學生趙巍在卑詩省被殺案,20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審。原本此案訂於7月開審,但由於被告李佳明(曾用李昂名字)聘請了著名律師、“中國刑辯第一人”田文昌辯護,控方不敢怠慢,把案件延後到9月20日(溫哥華時間9月19日)才開庭。趙巍父母聘請的民事律師馬國華表示,在第二天的審訊中被告李佳明(原用名李昂)不認罪,也表示曾被中國公安逼供,而第二天審訊仍是只允許家屬及律師旁聽。

      據趙巍父母趙子生和楊寶英所聘請的民事律師馬國華表示,這次審訊,僅有兩方家屬及律師可以到場,不接受媒體旁聽。


      拒絕多家媒體旁聽
      案件由於牽涉到加中司法管轄權問題,拖延多年之後才正式開審,趙巍家人,包括趙子生、楊寶英及表姐李軍軍,都有出席旁聽。馬國華說,法院對這件案件十分謹慎,並且屬於不公開審理,不僅不能帶手機進法庭,同時,也拒絕了許多媒體記者旁聽的要求。
      馬國華估計,這一次審訊估計要一天時間,但不會立即有判決。她也在微博中發文指出,這是“一場曠日持久的、爭議、分歧很大的刑事案件,希望控、辯、審,以及受害人各方面,協力完成這一重大案件,雖然不作公開審理!”
      另外,據在場旁聽的一個人士於20日中午休庭時間通過電話向《星島日報》表示,開審第一天出庭的人數不多,趙子生、楊寶英、李軍軍及辯方的父親,乃至雙方的律師,包括辯方的田文昌和另一個律師鄒佳銘,以及趙家的律師馬國華都在場,李佳明也有出庭,但不能描述他的狀況。下午繼續審訊。  


      藏屍行李箱 當年轟動加國
      李佳明聘請的辯護律師田文昌,在中國是擅打刑事官司的律師,被業界譽為“中國刑辯第一人”。2003年間,田文昌替被指為黑社會老大的富商劉湧辯護,在該年8月二審時,成功說服中國瀋陽高級法院把一審的死刑判決改成死緩,引起全中國轟動與熱議。
      雖然劉湧的死緩判決最後仍被最高人民法院駁回,於2003年12月再判處劉湧死刑,但田文昌的刑辯功力,已令人刮目相看。
      趙巍命案發生在2002年10月間,中國留學生李佳明報警,稱女友趙巍在10月9日晚飯後到附近超市購物,其後失去蹤影,當時兩人住在本拿比,但在高貴林一專上學校念英文課程。同年10月20日,藏於旅行箱的趙巍屍體,在卑詩省米遜湖畔被發現。至10月23日,李佳明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被騎警截停問話後獲放行,返回中國。李佳明表哥張瀚在2002年12月被控事後從犯罪,起訴書指李佳明為趙巍案兇手;到2003年5月12日,騎警落案控告李佳明二級謀殺罪名(見附表)。


      第二天審理現場無衝突
      馬國華在第二天審理的中午短暫休庭時間,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越洋電話訪問時表示,李佳明和趙巍的父母都出庭了,沒有再像第一天那樣在庭上發生言語衝突,整個過程趙母楊寶英顯得比較平靜,但趙父趙子生情緒則較為激動,在審理過程中,不斷拭淚。
      李佳明在答辯時依然沒有認罪。此外,李佳明所聘的兩個律師田文昌和鄒佳銘也都在場,加拿大駐華大使館人員也繼續到場旁聽。


      被告父母喧嘩遭逐出法庭
      馬國華表示,在20日首天的審訊中,法庭先展開非法證據排除程序,最終部分證據被認定為非法證據,然後繼續開庭,進行實體調查。她指出,過程中雙方父母情緒對立,而李佳明的父母親甚至因為在旁聽席上喧嘩,而被逐出法庭。在首天審訊中,李佳明的兩個律師田文昌和鄒佳銘均有出庭代表答辯,但馬國華認為,號稱“中國刑辯第一人”的田文昌表現並不高調,整個過程是鄒佳銘在“唱主角”,而李佳明也曾控訴,在羈留所中,曾遭到警方逼供。
      此外,據CTV報道,李佳明的母親在離開法庭時,仍然對控方提出的證據感到不滿,並直說審訊過程很荒謬,她認為,李佳明沒有獲得公平對待。她又說,“所有證據都說明了他(李佳明)是無罪的”。加拿大駐中國大使館職員也前往旁聽,但對記者提問有關“審理時間會有多久”、“會不會繼續關注”等問題,一律以“不知道”或“不予置評”作答。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日開始審理趙巍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