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體:

免稅儲蓄賬戶供款 切勿犯規
( 2011-09-09 )





      一些納稅人在2010年可能向免稅儲蓄賬戶(TFSA)超額供款。為此,加拿大稅務局發出了103,000封警告信。
      稅局去年首度向納稅人發出警告信後,很多讀者向筆者訴苦。稅局後來,答應從寬處理,凡提出要求的都可以獲退還罰款。聯邦政府表示,明白TFSA的規則仍然令人混淆。
      稅務部長施姬兒(Gail Shea)本月表示:“對於2010年的報稅表,如果超額供款確實是因為誤解而起,政府會再盡量靈活處理。”
      TFSA是在2009年推出的,每年的供款上限是5,000元。供款不會獲得扣稅,但從賬戶的收入,或從賬戶提款是免稅的。約有670萬加拿大人已開立TFSA,其中約有15%因為違反規則,可能要補繳稅款。
      如果開立幾個TSFA,供款額就有可能超過5,000元的上限。如果把款項從一家金融機構轉到另一間金融機構,又沒有辦妥文件手續,也有可能超額供款。
      如果讀者從賬戶內提款又在同一年度內存入相同數目款項,即使賬戶總額不超過5,000元,也可能惹上麻煩。
      納稅人申訴專員就TFSA問題發表了報告,指出稅務局意料不到設立新稅務項目,會衍生這許多問題,而稅務局也應該加強宣傳TFSA的規則。
      筆者的兒子查理(Charles),30歲了,也收到稅務局的信件,指他在2010年超額供款,要他補繳54元稅款。他在2009年在一間折扣經紀行開設TFSA賬戶,在2010年供款。
      他與很多人一樣,沒有留意規則,甚至沒有打開經紀行寄給他的月結單。
      去年,銀行游說查理開立TFSA,查理記得曾問過經紀行,而對方說他沒有TFSA,但經紀行記得查理說過要將TFSA的錢轉賬到銀行。
      經紀行同意將他的2009年及2010年TFSA的50元手續費退還給他。這數目足夠補交罰款了。希望查理以後要細心閱讀月結單了。
      趙丹丹(Dan Dan Zhao,譯音)本月接到稅局的通知,說她超額向TFSA供款,要補繳232.52元罰款。
      她就向筆者求助。她是新移民,在道明銀行(TD Canada Trust)開立支票賬戶。她也同意把3,000元存入TFSA,通過使用轉賬卡時另外撥出的款項,將來慢慢再供款。
      去年10月,她往TFSA存入一張20,000元的支票。她說:“道明的職員沒有提醒我。後來朋友提醒我只可以存款5,000元後,我就立即往銀行將錢提出來。”
      她想把2萬元全部提出來,但銀行說她可以保留5,000元在TFSA內。這樣,透過簡單儲蓄(Simply Save)轉賬卡計劃,又令她額外供款兩個月。趙女士還是學生,沒有收入。她說銀行職員誤導了她。
      數日後,按照女發言人Kelly Hechler的說法,道明銀行同意代她繳交罰款。
      假如讀者收到稅務局的信,那不表示就要自動繳稅。讀者可以有60日時間查詢更多資料。
      如果TFSA列出的交易摘要似乎出錯,可以要求金融機構更正,將正確資料呈交稅局。讀者也可以致電稅局。電話號碼是1-800-959-8281。
      施姬兒說:“任何人如果希望獲得寬大對待,請通知稅局,這是最重要的。”任何人在2010年超額供款,以致現在要求稅局豁免罰款;要緊記住,在2011年,不可再超額供款了。
      文:Ellen Rose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