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礦井發生事故,救援人員正在往井下運送水管。
近期連續發生多起較大瞞報、遲報煤礦傷亡事故,對此,業界雖屢次“痛定思痛”,但對事故多發原因依然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實際上,在所有導致煤礦事故的直接原因中,由人為因素所導致的佔比高達97.67%。”中國礦業大學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陳紅直言不諱。
據《中國經濟周刊》報道,陳紅說:“工人違章作業,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以及煤礦企業組織施行不安全行為,目前仍然是導致中國煤礦事故的主要原因。”在兗礦集團,一位在礦井工作了近30年的資深礦長證實:“我所接觸到的事故,絕大多數都是人為因素造成的。”同樣,在井下做了10多年採煤工的兗礦職工尹召元也表示:“大事故有可能是不可預測的,因為我們對自然規律的認識可能不到位,但零星事故基本上都是人為因素。”
人為違章行為分布極分散
通過對近年煤礦事故信息進行分類統計,可以發現煤礦事故的總死亡人數在逐年下降,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也得到較為有效的控制,但零星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數依然居高不下。陳紅透露:“最新統計顯示,儘管中國年度煤礦事故死亡人數呈逐年下降趨勢,但事故死亡人數卻佔全世界煤礦死亡總人數的70%左右。”
國家安監總局公布的統計資料顯示,2010年,中國各類生產事故死亡79552人,同比減少3648人,下降4.4%;而照此計算,平均每天事故死亡218人,傷亡數字依然龐大。根據陳紅對多個國有大型煤礦企業的調查顯示,導致人員傷亡事故的不安全行為多是屬於無痕(不會留下痕跡,事後不可能發現)、過程性(持續時間較短,不易發現)的違章行為。
據介紹,這些人為違章行為,比如瓦斯超限不及時處理、超能力開採等,在中國煤礦生產中均具有一般性、普遍性、多發性特征。同時,這種不安全行為分布極為分散,遍布生產指揮、一線作業等各環節以及採煤、掘進等各工種。
對於“十二五”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目標,中國國家安監總局黨組成員兼總工程師、新聞發言人黃毅早在2011年2月就公開表示,“十二五”期間,“億元GDP事故死亡率下降36%以上,煤炭百萬噸死亡率下降28%以上,煤礦事故死亡人數下降12.5%以上”。做了10年負責安全的副礦長的王飛訴苦道:“從企業管理的角度來看,都想控制安全事故、零星事故,我們企業定的所有安全指標是零。一旦出了事故以後,分管礦長免職、科長和區長撤職,行政、經濟上都從嚴懲處,所以大家都在想辦法加強安全管理。”
控制不安全行為是關鍵
兗礦集團某礦副總工程師兼調度室主任肖耀猛分析指出:“實際上許多零星的事故是無意間造成的,就是工人意識不到危險,更多地是關注生產操作,而對操作過程是否規範、周圍環境的不利因素很少關注。”陳紅指出,實際上,“對不安全行為的有效控制成為中國煤礦安全生產的關鍵”。因為有些不安全行為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
針對如何降低煤炭安全生產事故,陳紅認為,“煤礦生產安全歸根結底源自煤炭企業從業人員的自主責任的承擔。而自主責任的承擔需要以煤炭企業乃至社會的責任回饋為基礎,比如人格獲得尊重、安全獲益、合理報酬、勞動強度適當等等。”
陳紅建議,行業主管部門和煤礦企業需要重新審視對煤礦安全的認識,關注從業人員的身心舒適和利益保障。煤礦安全管理應當而且必須突出對人的關注,關注他們心理的、經濟的、身體健康等需求,建立全新的管理秩序體系,讓員工體面勞動,自覺合作。下轉頁60
礦工文化水準低 安全難保障
一天,華北某煤礦領導去一個工區檢查安全生產,現場抽查井下員工的安全意識。一名工人坐在那兒一動不動。該領導問工人:“你怎麼不寫啊?”工人說:“我不認識字。”領導很納悶:“不識字你怎麼幹煤礦?”工人反問:“認識字我還幹煤礦嗎?”……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兗礦集團副總工程師王振平坦言:“在中國,似乎從來都是最窮的、層次最低的人去幹煤礦、做採煤工,貧窮是中國煤炭生產事故層出不窮的最主要根源之一。”
據《中國經濟周刊》報道,資料顯示,中國煤礦井下採掘一線80%以上為農民工,這些農民工大都來自中西部貧困落後地區,普遍存在文化水準偏低,安全意識不強,安全技能較差,給煤礦安全生產帶來了極大的隱患。王振平說:“在這個階段,煤炭生產事故是不可避免的。現在只能不停地通過提高人員素質和裝備水準、提高開煤礦的門檻、健全法律法規,逐步地淘汰小煤礦,才能保障生產安全。”
王振平分析指出:“中國現在是計件算薪酬,多勞多得,刺激和調動了大家的工作積極性。而計件帶來的不利因素,就是對經濟利益的無限追求而輕視生產安全,導致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層出不窮。可以說,計件也是造成不安全行為的重要因素。”
中國礦業大學管理學院教授陳紅的看法是,企業應切實加強下井礦工的培訓工作,讓農民工真正增強安全意識,掌握安全技能,切勿圖形式走過場,培訓合格後才能讓上崗下井。否則,不僅害了農民工,而且也為企業釀下了苦酒。
“在煤礦生產實際中,我們經常能看到?珖安全生產1000天?玼、?珖軍事化管理?玼這樣的提法,但如果其是以礦長、老總們高度疲憊與緊張、廣大作業人員身心嚴重透支為代價的話,就顯然是不能做到'員工身心舒適'的。”陳紅認為,最關鍵是在制度建設中建立體現“人本精神”的制度結構和機制,形成煤礦企業與全體員工對相互義務與責任的一致性理解與信念。從行為控制角度,根本上實現把煤礦的安全風險降到最低程度,實現安全長效發展。
下井人數五天內不斷變化
2010年12月11日晚,河南義馬煤業集團兼併重組的巨源煤業有限公司礦井“12?狺7”瓦斯爆炸事故調查取得新的突破:事故當班下井人數從原先的46人上升到82人;事故發生時間從原先公布的17時40分提前到15時35分。
據新華網報道,這起事故發生後,五天之內出現的數字變化,為歷年來礦難所罕見。在事故人數統計上,下井人員從最初的15人到20人、29人、33人、45人、46人,再到最後的82人;遇難人數上,最初的消息是6人遇難3人失蹤,隨後上升到13人,經過搜救人員在井下五輪徹底搜尋,最終確認井下26人遇難;在受傷礦工的統計上,從“沒有受傷礦工”,到“確有傷患”,最後經排查,在兩家醫院找到了12名傷患,其中2人重傷……至於事故的發生時間,開始說是19時40分,隨後核查為17時40分,到最後經調查組確認,為15時35分。
離奇之處還不僅於此。事故發生後,礦方主要負責人不見蹤影;一直在現場並清點過下井人數的駐礦官員一言不發,後來又以“沒人問我”來搪塞;入井原始記錄、礦井圖紙都無從查找,或者干脆是假圖紙。更惡劣的是,當搶險救援正在緊張進行時,調度室的部分監控系統突然失靈,一排監視器全部黑屏。
中國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副局長黃毅,如此闡述中國屢屢發生礦難的五大原因:第一、落後的經濟發展方式造成能源的持續緊張,給煤礦安全生產帶來很大壓力。第二、煤礦的安全基礎比較薄弱,科技含量低,抗風險能力差,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第三、煤礦職工隊伍中,農民工佔60%,對工人的安全培訓不到位,安全素質亟待提高。第四、安全管理上還存在很多漏洞,一些煤礦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實,管理不嚴格,“三違”現象屢禁不止。第五、安全監管監察體制機制上,還需要進一步創新完善。
一網友在博客中寫道:“如果說一二點尚屬客觀原因的話,其余則皆是人為因素。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三違'現象屢禁不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最需拷問的就是安全監管潦草行事,形同虛設。”
煤礦事故總量下降
中國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趙鐵錘6月28日說,2011年以來,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取得新的進展,中國煤礦事故呈現“四個下降”的局面。
據《中華工商時報》報道,“四個下降”首先表現為事故總量下降,中國煤礦共發生事故512起,死亡和下落不明807人,同比分別下降21.2%和35.0%;其次是一次死亡3至9人的較大事故下降,發生較大事故45起,死亡和下落不明235人,同比分別下降21.1%和11.7%;再次是一次死亡10至29人的重大事故下降,發生重大事故5起,死亡和下落不明67人,同比分別下降20.0%和30.0%;最後是煤炭生產的百萬噸死亡率下降,1至5月煤礦百萬噸死亡率為0.502,同比下降39.2%。
趙鐵錘還指出,2011年以來,中國煤礦生產沒有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自2010年河南平禹四礦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後,連續8個多月未發生特別重大事故。
另外,山西煤監局近日發布了2011年安全生產突發事件趨勢分析及主要對策。通過統計分析2010年及2011年上半年以來的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報告認為:該省煤礦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呈現大幅度下降趨勢;煤礦安全生產狀況相對穩定,各地不均衡;水害事故明顯增多,技改建設礦井事故比重大;重特大事故仍未能徹底杜絕。
山西省煤監局對2011年煤礦安全工作提出的對策和建議包括:進一步規範煤礦生產建設行為;重點搞好煤礦防治水工作,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抓好煤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防患於未然;加強安全培訓教育,全面提高從業人員素質;繼續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強化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監管職責,促進生產安全;更加合理地利用全省礦山救護隊伍資源等。
避免“損失” 瞞報事故
礦難瞞報事件屢屢發生。據分析,礦難發生後,礦方寧願花錢將事故擺平,也不願意上報,是因為一旦事故曝光,就要停產,甚至一個地方的煤礦都要開展安全生產整頓。對於礦方來說,這種“損失”是他們不願意接受的,對於地方政府來說,整頓就意味地方財政收入的縮減。
另外,礦難直接關係到政府官員的烏紗帽。在大多數時候,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須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其結果往往是丟官罷職。一些地方官員在僥倖心理作用下,與其主動上報丟了烏紗帽,不如瞞報蒙混過關。幾乎所有的礦難瞞報,都有相似的操作流程:事發後封鎖消息,跨境運屍,威逼利誘死者家屬,相關部門掩護包庇……
防止消息走漏 每人百萬元封口
2011年4月26日,黑龍江省雞西市滴道區就有傳言稱,有礦難發生;一些網站論壇上也出現“煤礦發生礦難”的帖子。據附近居民介紹,當日凌晨,桂發煤礦發生了爆炸。
有家屬證明,有礦工死於礦難,遺體被轉往雞東縣殯儀館火化,但火化證明上的死因卻是心臟病,並印有“雞西市公安局滴道區分局刑事科學技術大隊”的印章。據知情者介紹,礦方為了防止走漏消息,迅速平息事故影響,向每名當地遇難礦工的家屬支付了至少100萬元的補償費。4月27日,雞西市滴道區副區長韓樹國說,區裏組成了13個小組檢查煤礦,沒發現發生礦難的跡象。
4月30日下午,黑龍江省有關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進駐雞西市。經過反復勘察,發現井下150米處存在一道可疑密閉。聯合調查組決定立即打開密閉,現場查證,發現確有發生事故的痕跡。隨後調查組對有關人員採取措施連夜突審,查實4月26日早晨發生了瓦斯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
競爭很激烈 煤是帶血烏金
中國礦難頻發,維基百科上曾做出關於中國礦難的年度檢索表。僅在2009年上半年,煤礦礦難就發生749起,死亡1175人。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教授周孝正曾稱,中國的煤是“帶血的烏金”。
對於中國頻仍的礦難,曾有境外媒體寫道:“世界上沒有任何國家像這個全球第二國民經濟大國那樣,苦於如此之多的礦難死者。從1995年以來,將近10萬人遇難。雖然官方的統計數字表明,死亡人數每年都在下降,可是被掩蓋的礦難數字估計會更高。因為,一些礦山老闆和地方當局掩蓋事故。”
《南德意志報》稱:“安全是工業的主要問題,為此既要花錢又要花時間。在這兩方面,許多礦山經營者除了不得不做的部分之外,不願意多投資一點點。競爭很激烈,誰開採得快誰就會多賺錢。”該報指出:“一方面,中國的非法礦山估計有數千座,得到地方政府的默許,因為政府可以從中漁利,甚至或者自己就是股東之一或者是經營方。在這種條件下,國家部門制定的監督規定在這裏根本無法執行。另一方面,中國人足智多謀,幾乎任何規定、任何法律都能避開,尤其是涉及到很多金錢時。為了避免自己下礦井,無法逃避檢查的礦山老闆已經想好對策。”
當然,在中國,也出現過類似智利聖約瑟的那種奇跡,最近一次就發生在2010年4月初,山西的王家嶺煤礦透水,115名礦工被困井下,一星期之後獲救生還。
中國首次完全模擬災變環境井下避難設施載人試驗在山西一家礦獲得成功。
一名遇難礦工遺體被運出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