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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史料揭開內幕 自投羅網
( 2011-07-15 )



孫中山蒙難室內已故國民黨元老胡漢民的題詩。右圖為清駐倫敦公使館秘書吳宗濂所著《隨軺筆記》題簽。

關於孫中山倫敦蒙難事件,孫中山本人的《倫敦被難記》及不少書刊都有翔述,大多指孫當日是被綁架進清駐英使館的,而孫本人在《倫敦被難記》中也一再表白是被誘騙、挾持到使館的。但細檢《倫敦被難記》及孫中山當時在倫敦的活動情況,卻發覺此說不無疑點。而比對較可靠的有關史料,更發現其實孫中山進清公使館是自投羅網,而且其中另有莫大的內幕。

      十月十日,孫中山首次進入清公使館。
      吳宗濂於清光緒二十六年(一九○一)刊行的《隨軺筆記》,其中《龔星憲計擒孫文致總署總辦公函》、《龔星憲計擒粵犯孫文復行釋放緣由》兩篇文字,都是孫中山倫敦蒙難當時的記錄和第二年(一八九七)的追記。
      因為這些都是當時駐英使館的內部文件和當事人文件,所以極富史料價值。
      根據該書所記:“九月初四日(即公曆十月十日),孫文行經使署之門,遇(館中專學造炮的)學生宋芝田,詢其有無粵人在署,宋曰:?珖有之。?玼孫即請見,乃進署門入。廳事英文四等翻譯官鄧琴齊刺史(廷鏗),粵產也,遂與接談,該犯(指孫中山)以異地遇同鄉,分外愜意。自言姓陳號載之,繼出金錶,以觀時刻,刺史索觀,則鐫有英文拼切於孫字,刺史恍然,然不動聲色。”


      自己上門 登堂入室
     《隨軺筆記》附錄《鄧翻譯與孫文問答節略》詳細記述了當日孫入使館後的談話:“九月初四日孫文來署,詢:'有無廣東同人,特來拜見。'此時翻譯鄧廷鏗出見,問其姓名,答以'姓陳,號載之'。問其到英何事,答前來遊歷,但已遊數日,各處均得以大概,惟行宮(即王宮,指白金漢宮)不能任人遊玩,閣下可設法令我一觀其盛否?鄧云可設法往遊。孫問英國有廣東人否?答有,均在海口。孫問可帶見否?答可以,遂定翌日同赴海口此約。”
      鄧廷鏗是廣東三水縣人,孫中山在廣州行醫時曾與他有一面之緣,但雙方都不知對方的姓名,所以兩人在使館見到格外親熱。孫告辭後,鄧廷鏗“急密告仙舟(使館職員龔心湛的號,公使龔照璦的姪兒)轉呈星使(指公使龔照璦),星使與馬格里、王鵬九兩參贊密商辦法,皆曰'可拿'。”


      再次登門 幽禁密室
      第二天上午,孫中山又興衝衝大步跨進了使館。他哪裏知道,使館上下已作好捉拿他的準備。《鄧翻譯與孫文問答節略》又記道:“初五日(即公曆十月十一日),孫於早晨十一點鐘到署,並在署早飯,擬赴海口。鄧云兩點鐘方可以去,即帶見馬參贊,告以曾在曾文正公幕府。孫云前洪秀全得地之後何以不能自守?馬答曰凡反叛得地不善佈置政體即不能自守。孫云中日之役,華兵潰敗如此,實為可慘,殆因不重洋務之故。現今中國重洋務者惟李中堂(李鴻章)一人而已,如中堂能以西法變華諒可不致如此。鄧云爾曾晉謁中堂否?孫曰去過一次,與羅稷臣相見。據云中堂不願見我,蓋因改裝剪辮之故。此次中國之敗,若在別國,必早變民主。鄧云天下事不必深談,可到別處房間看看,即帶其上第二層樓,順路過隨員李盛鐘臥房與李相見。……適參贊馬來問鄧譯件,鄧告以在三樓上,隨帶孫同往樓上。此時樓上房子已備齊全,引孫入房。馬、鄧二員一立在門內,一立在門外,比孫入房即將房門閉上,外面加鎖。馬參贊開口云,爾非姓陳,爾之金表內刊孫文二字,爾定是孫文。現奉欽差之諭將你扣留,問你在廣東所作何事,現正電告總署,必俟總署回電方能放出。你但安居在此房,不作犯人看待,只不許出門,如要看書均可取來。
      此將孫文引上樓房扣留之詳細情形也。斯時,馬出來,鄧進去問:你是孫文,號逸仙,再號帝像,字載之否?孫低頭不答,惟云:可准我回客棧然後再來或與人同去否?鄧答:'皆不能準。'”

      吳宗濂通洋務 鄧廷鏗遊世界
      吳宗濂(1856-1933)字挹清,江蘇嘉定人。光緒十九年(一八九三)起龔照璦以候補三品京堂出使英、法、意、比四國,需要翻譯人才,乃由安徽巡撫沈仲復推薦,由吳宗濂擔任。中華民國成立後,做過駐意大利公使、外交部特派吉林交涉員、一九一八年參議院議員,他是個通曉洋務的有心人。
      馮自由《革命逸史》第二集記述,民國成立後,鄧廷鏗曾嘗試求見孫中山:“按鄧廷鏗號琴齊,廣東三水縣人,乙未前孫總理在廣州行醫時嘗與鄧有一面之雅,故丙申遠遊倫敦,以他鄉遇故,自容易受騙。
      鄧曾任廣州某報記者,自稱?珖環球三周客?玼,蓋鄧時以生平曾三度環遊世界之經歷炫耀人前也。“辛亥革命後,鄧於民元二月嘗詣南京臨時大總統府投刺求謁孫總理,總統府副官某等知其曾陷害總理,欲治以漢奸之罪,特向總理請示。總理曰: '桀大吠堯,各為其主,已過之事,無庸深究,彼來求官,但不予之官足矣。'即令副官護送鄧出府,庶免發生危險,是可見總理器量之廣,殊非常人所及也。”

      此地英國欽差難致我罪
      於此可見,孫中山第一次到使館是親自登門拜訪同鄉,第二次到使館是應約而去,亦是自己走上門的。兩次到使館均無誘騙、挾持、綁架進去之事。
      關於這一點,還有很多史料可以說明,現略舉幾條。
      清駐英公使龔照璦在囚禁孫中山的十月十一日當天,給北京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的密電中說: “密。孫文到英,前已電達。頃該犯來使館,洋裝,改姓陳,按使館即中國地,應即扣留,唯時解回,約頗不易,當相機設法辦理。祈速示復,勿令竇使知,並請電粵督。璦歌。”
     “竇使”即英國駐華公使竇納樂(Sir Claude MacDonald)。清公使館恐怕竇納樂得知後打電報回國,致英國政府干涉。
      第二天(十月十二日),北京總署復電:“ 能按公法扣留,英不問,固好。解粵應設何法,能免英阻,且必到粵,望詳商律師。謀定後動,無令援英例反噬,英又從而庇之,為害滋大,切望詳慎。”
      十月十四日,駐英公使再電北京總署:“孫無忌憚,自來使館,勢應扣留。據問看管之鄧翻譯言,〔孫〕欲謀大事,唯時未至等語。有西人知粵督幾為所害,是反形已露。外部既以香港、緬甸約不能施之英京,現籌購商船,逞送粵,不泊英岸,可無他虞。船價煤工約需七千鎊,得載二千余噸船一隻,不用,變價亦可。否則釋放,仍派人密尾,窮其所往,亦不露痕跡。統乞速示遵行。璦庚。”
      這裏說得很清楚,是孫中山自己去使館的。
      其實,《倫敦被難記》所附馬格里致《泰晤士報》中寫道:“貴報引土耳其使臣在倫敦誘阿摩尼亞人事為佐證,殊不知本案並無所謂誘劫,彼原名孫文,偽名孫逸仙,所供之辭,如謂捕於道途,被挾入使館等語,皆至不足信者也。孫逸仙之至使館,係出己意,且為使館中人所不料。其初次之來在禮拜六日,即十月十號。二次之來在禮拜日,即十月十一號。”孫中山被釋放後,曾對馬格里此文發表過評論,除對文中所說原名、偽名等用語不妥加以批評外,對其他各點未置異議,特別是對兩次去使館的事實並未否認。
      孫中山本人也多次承認是自己到使館去的。孫中山在被拘禁的第二天上午(10月12日),他對鄧廷鏗說:“欽差(指公使龔照璦)留我有何主意?我昨夜三思此地乃係英國,欽差在此斷難致我之罪。否則我亦不自來署。”孫十分明確是“自來署”。10月15日,孫中山在與鄧的談話中亦承認自己“親詣使館”。

     “欲增滿清罪戾 不得不如此立論”
      既然是孫中山自己進入使館的,孫中山為什麼要在《倫敦被難記》裏說與真相不符的話呢?這個答案,孫中山“四大寇” 老友之一陳少白,在《興中會革命史要》裏道出了原委。
      陳少白說: “當時孫先生怎樣會被公使館拘留起來呢?照孫先生自己做的倫敦蒙難記所說:是道遇公使隨員鄧廷鏗(號琴齋),自言是香山同鄉,他鄉遇故,就拉到鄧家內談天。原來他的家,就是中國公使館。以後先生又遇到好幾次,未了一回,就被挾持登樓,禁諸室中。但是實際並不是這樣一回事。當時孫先生對我說,他早已知道公使館,他故意改換姓名,天天跑到公使館去宣傳革命,後來公使館的人疑惑起來,因為當時廣州起義之事,傳聞還盛,以為這人或者就是孫逸仙,公使隨員鄧廷鏗因為是同鄉,就試出他的確是孫逸仙,於是孫先生就被他們拘禁起來了。” 
      孫中山回國後,對戴季陶、胡漢民也說,是他自己走進使館去的。
      孫中山另一位老同志鄧慕韓在《孫中山先生傳記》裏也說: “按先生倫敦使館被難有二說:一為使館計誘,即先生自著《倫敦被難記》所述;一為先生自進,即先生事後對人所言。……以情理論,應取自進說,緣誘先生為鄧廷鏗,時不過為一使館微員,途遇一鄉人,安知即為先生?即知之,於倉卒間安敢行此非常手段。必須奉准公使,詳商辦法,然後進行。須歷若干時間,方能辦到,斷無即遇即禁如此之速。《倫敦被難記》所云計誘者,蓋著是書時,欲得外人同情,增加滿清罪戾,不得不如此立論耳。夫明知使館尚敢進去,益見先生革命之勇敢精神。特將采錄理由,附識於此,以釋群疑。”
      羅家倫編國父年譜(上冊六七頁)亦著明:孫中山“先一日並曾行經清使館,邀學生宋芝田……詢以館中有無粵人?欲向其宣傳革命大義,宋答有。先生進入晤鄧廷鏗……相約次日再來……是日(十月十一日)上午,先生果至……。”
      這很明白地指出:孫中山曾兩次進入清使館,並且都是根據自己的意思。
      以上一切都表明,孫中山本身“於中國使館之可畏,及其相距之不遠”實為“非全無措意者。”是他自己冒險闖進使館去的,而絕無綁架、挾持之事。他寫《倫敦被難記》故意說不知是使館,並說自己在入門前被挾持,目的是“欲得外人同情,增加滿清罪戾,不得不如此立論耳!”因此,他所說被挾持入使館後始發覺被綁架是由於“予至倫敦,為日猶淺,途徑未熟,彼良友之告誡,於予初無所濟也。”都是事後的託辭。
      孫中山獲釋後對外國報紙說使館中人說要把他“先行毒死,解華戮屍”的事,《隨軺筆記》透露“此蓋該犯臆造,藉以駭人聽聞也。”故實亦不無“欲得外人同情,增加滿清罪戾”的政治目的。
      由此可見,《倫敦被難記》的寫作,其作用是政治宣傳大於一切。
      梁啟超亦在其《中國歷史研究法》裏自認:“吾二十年前所著《戊戌政變記》,後之作清史者記戊戌事,誰不認為可貴之史料?然謂所記悉為信史,吾已不敢自承。何則?感情作用所支配,不免將真跡放大也!治史者明乎此義,處處打幾分折頭,庶無大過矣!”
     《戊戌政變記》在當時也可說是政治宣傳品。

      早查明中英 無交犯之約
      孫中山抵英後,據他自己說,“無日不造訪康德黎君”。而康家就在清公使館一鄰之隔,孫中山每次訪康家來回必經清公使館。《倫敦被難記》中記述:10月4日,他與康德黎夫婦一起吃飯時, 康“戲謂中國使館與伊家為鄰,盍過訪之?”孫未開口,只是“相視而笑”。康德黎夫人即告誡他說:“彼公使館中人睹子之面,行當出而相捕,械送回國耳。”孫中山又說:其另一位老師“孟生博士邀余往餐,孟生君亦予香港舊識,曾授予醫學者。君亦笑謂予曰:?珖慎勿行中國使館,致墮陷阱。?玼”以孫中山的機智及行走江湖的經驗,加上師友的提點,絕不可能懵然不知清公使館的所在位置。
      其實他自己亦承認:“予以是於中國使館之可畏,及其相距之不遠,歷經良友之告誡,非全無措意者。”其實孫中山抵英後便有走訪清使館之念。孫中山拜訪孟生博士時,便直截了當地問:“滿清駐英使臣是誰?”“你認為我去使館訪問任何人是明智的嗎?”孟生博士斷然答復:“不可如此!”
      孫中山之敢闖使館,主要基於:“欽差(指清駐英公使龔照璦)在英無辦犯之權,中國與英國又無交犯之約,我早查明”。清使館在英國無權逮捕他,如抓他就違背國際公法,更無權辦他的罪,所以去使館清政府無可奈何他,他便有恃無恐。清駐倫敦公使館秘書吳宗濂在其《隨軺筆記》第二卷中說,孫中山到使館時“自言姓陳,號載之”。孫中山以為公使館沒人認識他,改名換姓後就萬無一失。當時孫中山流亡海外已一年,很想瞭解國內情況,特別關注清政府對廣州起義及他本人一案有何新動向。孫中山膽量過人,且富冒險精神。革命家謝纘泰1895年5月5日日記中寫道:“孫逸仙看來是一個輕率的莽漢”他會“不惜冒生命危險”,“他以為自己沒有什麼幹不了的”。



清駐英公使龔照璦。

孫中山恩師孟生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