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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華裔MBA申請移民遭拒
( 2011-06-17 )



不少人採用技術移民方式移居加國。

一個擁有工商管理碩士學位(MBA)的菲律賓籍華裔,申請加國技術移民遭拒。他以移民官少給他教育項的分數為主要理由,再向加拿大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也敗訴,移民加國夢碎。

      這個華裔菲律賓公民名叫李丹(Martin Tan Lee,譯音),2004年10月申請以加拿大聯邦技術勞工類別(skilled worker class)高級經理─金融、通訊及其他企業服務(Senior Managers-Financial, Communications and Other Business Services)職業身份,移民加國。2010年9月,加國駐菲國首都馬尼拉一位女移民官否決李丹申請,理由是根據本國移民計分制度,李丹只獲65分,未能達到67分的最低門檻。


      未達到67分最低門檻
      2010年10月8日,李丹通過加國律師,要求當局重新審核他的申請,移民部10月20日回復表明原來決定不變。李丹再經由律師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李丹的申請個案包括他本人、妻子和3個少年女兒。
李丹認為,加國移民官在教育項只給他22分,而沒給他大學前期及大學後期的教育任何分數,否則他的教育項會有25分,使他能跨越67分的最低門檻。李丹又指該移民官應該但沒有作出另一替代評核,以確定他是否具備在加國取得成功的能力。


      司法覆核申請也遭駁回
      聯邦法院法官斯奈德(Judith Snider)今年5月26日,駁回李丹的司法覆核申請。斯奈德的判詞指出,儘管李丹擁有MBA,但移民官給他22分教育分,並無違反該項目計分規定。
法官還表明,移民官評定李丹的MBA屬兩年制而非三年制課程,也沒有錯誤。
      李丹雖曾於1980年報讀菲國AMU大學三年制MBA課程,但他沒有如期畢業,而是直到2006年才畢業。而據相關判決先例,如果未能在課程所規定正常進度下畢業,修讀該課程的年數不能計入申請人的教育年數。移民官是根據AMU大學2006年的MBA課程,改為兩年課程來計算李丹的碩士學位分數。現在李丹向加國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也敗訴,無法通過技術移民方式移居加國。

      申請移民拖延22年 令失公平機會
      聯邦法院於今年較早前於安省舉行的聆訊中指出,男子貝爾特倫(Juan Jose Beltran)在申請為永久居民一事上,被拖延長達22年,簡直是虐待、濫用程序及違反加拿大人對公平的理解。
      現年48歲的貝爾特倫是薩爾瓦多人。在1987年,當時23歲的貝爾特倫來到加拿大,以薩爾瓦多當局針對一個左翼學生示威抗議組織的成員,擔心自身安全為由,尋求難民身份。翌年,他的難民身份獲得接納。加拿大保安情報局(CSIS)曾於1989年就他涉及該組織,對他進行查問,但最後還是認為不應不受理他的難民申請。跟,他便順理成章申請為加國永久居民。但他的申請因其在1991年被裁定性侵犯罪名成立,入獄半年和緩刑3年而被擱置。
      在2001年,貝爾特倫得到國家假釋局給予的豁免,於是他所提出的永久居民申請重新啟動。翌年4月,他呈交最新一份申請表,並接受加拿大保安情報局的查問。不過,在2003年,公民及移民部總部情報科一個高級分析員致函執行科聆訊經理,表示取得資料,顯示貝爾特倫現時或曾是該左翼組織成員,而該組織被指可能從事恐怖主義活動。6年後的2009年2月,一官員撰寫報告稱,貝爾特倫不應獲受理。後來,公民及移民部長代表形容該報告有根有據,因此把此事交給移民及難民保護局進行聆訊,以決定是否受理。
      聯邦法院稱,法律和公義的原則是賦予每一個人公平的機會,可是隨著時間流逝,有關貝爾特倫與該組織的資料早在1989年已由加拿大保安情報局分析,可是其後再被翻出來,整個程序被拖延22年,令貝爾特倫失去公平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