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奶粉事件”後,不少患兒家長迫切盼望奶粉生產企業賠償。圖為家長在閱讀奶粉事件的報道。
三聚氰胺事件已經過去近三年,如今,除三鹿破產之外,其他涉案的乳品企業均已恢復如初。2008年年底,在政府相關部門主導下,中國乳製品協會牽頭,由22家涉案企業集體出資成立了總額2億元(人民幣,下同)的醫療賠償基金,作為對毒奶粉事件近30萬名被確診患兒的善後措施。不過,該基金近況成謎,相關行業組織稱之為機密,不適宜對外公布。
據《瞭望東方周刊》報道,最初公開提出設立賠償基金想法的,是三名參與法律援助的律師——張立輝、張興奎、蘭志學,他們在向中國國務院寄送的《關於三鹿毒奶粉受害者賠償方案的建議》中提出此設想。
涉案企業出資標準成謎
醫療賠償基金成立之初,中國乳製品工業協會負責人曾表示,“患兒醫療賠償基金是根據社會有關方面和法律界專家的建議,參照一些國家處理此類問題的通常做法,經22家企業反復研究、論證協商決定建立的。”基金由中國乳製品工業協會設立,由22家涉案企業共同出資11億多元,其中,9億多元用於對患病嬰幼兒當時治療和賠償的現金支出,2億元則成立醫療賠償基金。
這11億多元當中有9.02億由三鹿集團支付。石家莊市政府在2008年12月25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發布的消息是,這筆資金由三鹿集團通過借款籌集。《中國經營報》當時引述知情經銷商的表述稱,這9.02億元患兒賠償資金,實際是由石家莊市政府把市政府大院的南院和西院,以及下屬一家酒店抵押給銀行籌集而來的。
知情人士提供的一份北京市行政事業性統一銀錢收據掃描件上的資訊顯示:2008年12月31日,中國乳製品工業協會收到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交來代收嬰幼兒奶粉患兒賠償款902076400元。如此,其他涉案乳製品企業出資相對較少。蒙牛乳業集團新聞發言人姚海濤說:“我們出的不多,具體出資標準我也不知道。”伊利乳業集團公共事務部總監馬騰也表示:“對於一些細節我並不掌握。”
賠償辦法不曾對外公布
不僅三聚氰胺奶粉22家涉案企業的出資標準成謎,連該醫療賠償基金在這兩年多時間裏的賠償情況、管理運作方式、現金余額,都已成謎。該賠償基金的成立機構是中國乳製品工業協會,該協會理事長宋昆岡表示:“(醫療賠償基金)一直在按照正常的工作程式運作,運作情況都很好。這個事情政府直接管理的,國家有人管。”之後,宋昆岡便三緘其口:“這是公眾事件不錯,但該對外(公布)的就對外,不該對外的就不用說。”當初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爆發之時,該協會曾廣泛通過媒體發布消息,希望“取得患兒家庭和社會的諒解”。
中國乳製品工業協會另一位相關負責人的說法是:“協會只負責資金募集,不管具體事情,全由中國人壽來運作。關於這個賠償基金,這個不宜對外報道。”基金受託管理方是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宣傳部門負責人表示:“當時把基金的管理運作委託給我們,可能是考慮到放在大的保險公司比較放心,而我們也就在默默地履行社會責任。”作為該基金的成立機構,也是基金的委託方機構,中國人壽是否會定期提交運作報告給協會、並且公布一些基本資訊?該負責人迅即表示:“這個不行,不行,這個是國家機密。具體情況我也不太瞭解。”
據悉,2008年之後,媒體幾乎沒有對此基金運作的相關報道,曾經努力追蹤基金運作情況的法律界人士也無功而返。
結石寶寶索賠舉步維艱
三聚氰胺案件中的結石寶寶索賠案,過程很艱難。三鹿集團已經不存在了——這是橫亙在那些試圖通過法律途徑索賠的“結石寶寶”和他們的家長面前的一道欄杆。
有多少家長拒絕既定的賠償方案而選擇民事訴訟,難以統計,但可以確定的是,自2008年下半年爆發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以來,得以在法院立案的幸運兒寥寥無幾。2009年11月27日,馬雪亭(化名)站在了北京市順義區法院的代理席上,原告是他一歲半的兒子——一個含三聚氰胺三鹿奶粉的受害者。
馬雪亭將三鹿集團和奶粉經銷商北京順義隆華購物中心告上法庭,索賠醫療費、賠償金和精神損害費等共5萬多元。在當日審判庭上,讓人意外的是,法官法庭宣讀了一份裁定書:三鹿集團已經被裁定終結破產,其普通破產債權的清償率為零。這意味,該企業管理人在裁定後的10天內就要向工商部門申請註銷,也同時意味,受害者即便勝訴,也無法從三鹿集團拿到一分錢。
值得關注的是,這是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爆發一年多來,法院開庭的第一起民事索賠案,在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爆發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受害者曾一度訴訟無門,法院的答復多是“暫不受理”。2009年3月2日,兩會前夕,最高法院副院長沈德詠與線民交流時稱,“法院已經做好了這個方面的工作準備,隨時會依法受理賠償的訴訟案件”。隨後,河北省高院也表示受理。但4月13日,當律師彭劍赴石家莊辦理山西患兒朱某訴三鹿案立案手續時,卻接到立案庭陳姓女法官口頭告知,“法院已接最新通知,以後此類案件由原告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受理”。當時,三鹿集團已進入破產程序。
事情從一開始就不透明
曾為330多名三聚氰胺奶粉兒做過長期法律援助的北京律師林崢表示:“之前有些患兒家長由於各種原因,沒有辦法進入賠償基金裏面,我為此專門寫信給衛生部。衛生部的人專門打電話回復稱錢的事情歸工信部管。後來工信部的回復稱不管具體的事情,應找衛生部和地方衛生行政部門。”
中國衛生部的消息說,截至2008年12月2日,中國累計報告因食用問題奶粉導致泌尿系統出現異常患兒共29.4萬人;統一執行的賠償標準是死亡賠20萬元(人民幣,下同),重症賠3萬元,普通症狀賠2000元。林崢說:“絕大多數患者拿到的賠償款是2000元,當初9億多元的現金賠償是否有剩余也不知道。當時只是說賠付了95%以上比例的確診患兒,但是對於具體的賠付總金額沒有公布。這個事情從一開始就不透明。” 據《瞭望東方周刊》報道,2009年4月22日,衛生部辦公廳、中國保監會辦公廳聯合發布衛辦醫政發〔2009〕66號檔要求: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要切實加強醫療賠償基金管理,做到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保障醫療賠償基金的安全和完整。按此文件要求,相關機構對該基金應該是瞭若指掌,而不是絲毫不掌握任何情況。如果真不掌握情況,那麼就存在有機構在刻意隱瞞使其最終成謎的可能。
鑒於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涉案企業成立醫療賠償基金,以及絕大多數患兒(被侵權人)沒有通過訴訟方式尋求救濟的事實,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新寶表示:“由於三聚氰胺之後接受救濟(賠償)者原則上不再起訴,由企業出資成立的2億元醫療賠償基金屬於?珖訴訟替代性救濟(賠償)基金?玼。”除“履行善良管理人的高度注意義務”之外,“向侵權人和被侵權人代表通報救濟(賠償)基金款項的籌集和發放情況”也是基金管理人的一項重要職責所在。
但事實上,不僅是基金近況成謎,十多年後該基金的歸屬問題也成為未解之謎。按照2009年1月8日相關政府部門聯合簽發的檔表述,醫療賠償基金是“對患兒急性治療終結後到18周歲以前可能發生的與此相關的疾病給予免費治療。”那麼,所有的患兒都年滿18周歲之後,該基金如果有剩余怎麼處理?相關機構沒有表態。
三聚氰胺陰魂不散 行業瞞報依然如故
據醫學專家介紹,三聚氰胺是一種低毒性化工產品,嬰幼兒大量攝入會引起泌尿系統疾患。在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發生後,中國國家質檢總局緊急在全國開展了嬰幼兒配方奶粉三聚氰胺專項檢查,可謂聲勢浩大,高官去職、行業震盪……直至一部《食品安全法》在眾望所歸中走上前台。
然而,很快,三聚氰胺再次出現。2010年1月30日,中國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會議上傳出消息:已查處至少5家公司乳品三聚氰胺超標案件,這些乳製品都是使用了2008年未被銷毀的問題奶粉作為原料,生產乳製品;隨之又曝出,在一些含乳製品、烘焙品、糕點、糖果、飲料等食品中發現三聚氰胺……
尤其,當數起三聚氰胺事件伴以“性質非常惡劣”的定語公開出來時,它們其實已被保密了很久。譬如上海熊貓事件,在被披露前的長達8個月時間內,公眾一無所知。而且對此事件,某部門一位副司長曾斷然表示,“這起案件只是一個個案”。只是話音未落,陝西金橋、山東綠賽爾、遼寧五洲等奶粉事件相繼曝光,同樣,在公開報道的一個月前,相關部門已經悄然下文,要求徹查這些食品。
《每日經濟新聞》的一篇文章說,問題的關鍵不在於三聚氰胺事件後相關方面嚴打問題奶粉的態度與決心,而在於相關方面遮掩事情真相的態度。按照上海市一位業內人士的解釋,之所以瞞報上海熊貓乳品問題長達8月,是因為“目前乳業恢復形勢很好”。
觸動敏感點 “無限期拖延”
在尋求民事訴訟的過程中,這些患兒的家長和代理律師也體會到了不同的臉色。比較好的,法院會收下材料,要原告等待研究結果。絕大多數時,材料寄出,石沉大海。有的法院看到材料要麼原封不動地退回,要麼是收下材料轉給行政機關、消協,轉而做原告的工作,接受賠償方案。
律師彭劍認為,民事索賠進展艱難,是因為觸動了敏感點。這類案件的結案無非是三種方式:撤訴、調解或者判決,“還有一種非常無奈的非法定方式,就是無限期地拖下去”。一旦立案,這些案件要是調解不了,原告也不撤訴,什麼樣的判決結果都會引發廣泛的關注。按中國現有的司法實踐和相關法律規定,原告方難以獲得較高的賠款;但如果法院判低了,這個群體繼續不滿,又會將矛頭指向法院。如果判高了,對已經接受既定賠償方案的患者又將造成事實上的不公平。所以,法院也是處於兩難境地,“最後只能如此,無限期地拖延”。
問題奶粉 低價“處理”
正當瘦肉精、染色饅頭等食品安全問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之際,三聚氰胺再次現身,2011年4月,重慶警方查獲從內蒙古而來的三聚氰胺含量超標奶粉26噸,這些奶粉原本是用來製造雪糕的。
這批奶粉是內蒙古一家乳業公司於2009年10月交給廣西一商貿公司,用於抵債,2011年3月,部分奶粉被低價賣給重慶一家食品公司。據新華網報道,近年來,國產和進口原料奶粉價格多次上漲,一些“問題奶粉”卻以低廉價格“攻陷”中下游商家。經查證,上述廣西的商貿公司本來計劃把“問題奶粉”以每噸5000元的價格“處理”掉,這比市場價低兩三萬元;最終賣給重慶公司的價格是每噸2.2萬元,獲利甚豐,但仍明顯低於市場價格。
同樣是在2011年4月20日,中國衛生部網站公布規定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具體為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1毫克每千克,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毫克每千克,高於上述限量的食品一律不得銷售。公告指出,三聚氰胺既非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禁止人為添加到食品中,對在食品中人為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而此次在重慶被查獲的“問題奶粉”名為“文氏蒙乳”,近年來曾因三聚氰胺含量超標等品質問題幾次被通報,多個省份曾對其開展清查。然而企業卻照樣生產經營,“問題奶粉”仍然暢行各地。
此外,行政執法部門和刑事執法部門缺乏有效啣接,導致違法成本過低,有毒有害食品藥品“陰魂不散”。重慶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周京平說,由於種種原因,一些案件或線索未能及時移送到警方,僅被罰款或者整頓了事,沒能斬斷“毒根”。
另據中新網報道,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員會2010年11月對外通報了湘潭市遠山乳業有限公司三聚氰胺超標乳品清查情況,透露該公司生產的“乳酸玉米奶”三聚氰胺含量為4.8毫克每千克, 超過國家規定的限量值近一倍。此前的2010年2月,中國食品安全整頓辦公室開展為期10天的專項清理活動,清理出大量2008年沒有完全銷毀的問題奶粉共計約2.5萬噸。
一位家長帶孩子到三鹿集團總部瞭解情況。
“毒奶粉事件”後,家長帶孩子到醫院登記,準備接受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