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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字萬歲
( 2011-04-08 )



      海外不少來自港臺的移民,尤其是上了年齡的人,談及中國的規範簡化字總是十分抗拒,他們把簡化字視為異類,一見到簡化字的讀物,就感覺不舒服。這些人認為簡化字改變了傳統文字的原貌,影響閱讀習慣,容易造成混淆;簡化字是中國政府無理的文字強行改革下的產物,它破壞了中國的傳統文化。也有人認為,簡化字扼殺書法藝術,難以表達文字的美感。有的甚至以預言家的口吻斷言,簡化字最終定會被繁體字淘汰而消失。
      所有持此類意見的人,相信可能是些從未使用過簡化字,較少接觸簡化字,或思想封建保守、目光短淺的人,甚至不乏仇視中國政府的人。由於他們缺乏實用上的比較,或不瞭解文字的特性及其發展史;有的是仇恨使他們失去理性,所以才造成種種偏見。
      筆者從小接受簡體字教育,所以,大部分時間都使用簡化字。但是,記得小學時的課文也有繁體字,課外閱讀的小說幾乎沒有簡體版。出國後,因國外的中文報紙、刊物大都使用繁體字,入鄉隨俗,便開始學習繁體書寫。
      經過使用比較,深深體驗到:簡體字改革實在是一種科學的文字改革,因不少中國字一個字就有二、三十劃之多,如不進行簡化,書寫或列印時既花時間又費筆墨,很難適應時代的節奏。簡化字就是為擺脫繁瑣才應運而生的,怕麻煩是人類的天性。例如,人類為避免麻煩,甚至世界各國都習慣借用簡單的外來語來取代本國的文字,世界各國統一使用的阿拉伯數字,就是其中一個最具說服力的例證。
      1995年,我在安省某校教授中文時,一家長說她女兒學寫自己的“鄭”姓時,總是不能記住“鄭”字的所有筆劃。後來她用簡化字的“鄭”字教她書寫,她一學便會。現在學中文的外國人,他們大都寧願選學簡化字。新加坡政府一直在實施華語簡化字教學,現在卑詩省學校局有學分的中文教學,也採用簡化字。溫哥華有的報刊部分版面也採用了簡化字,有的已經全部採用簡化版。
      隨香港回歸,不少香港人也開始學習簡化字;現在香港有的公共場所的指示牌已使用了簡繁體兩種文字。如果簡化字沒有它的優越性,怎麼會越來越多的海外人士接受它呢?
      習慣是後天培養的,正如有人習慣晚睡,也有人習慣早睡;有人習慣用刀叉吃飯,也有人習慣用筷子吃飯,更有人用手抓飯吃。任何習慣都可以根據需要做出調整和改變,例如,經歷了多個朝代的婦女纏足習慣,由於它的種種弊端,不就給徹底廢除了嗎?
      經過反復使用,簡化字的讀寫習慣是不難解決的。不要為皇后和前後的“後”字,及頭髮和發展的“發”字造成的所謂混淆而感到不安,它們只不過是多義字,而且它們的多義性也不是沒有道理的。皇后是皇帝妻子,按傳統習慣,在公共場合,她絕不能位於皇帝的前面,所以皇后的後字本身就有後面的意思。初生嬰兒的頭髮是從無或稀少逐漸長成濃密,年老時,頭髮便越來越少。頭髮的生長就是它的發展過程,所以頭髮的發字與發展發字並不是風馬牛不相及的,而且這一發展過程正合乎萬物的發展規律:簡——繁——簡。人類服飾的進化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從只遮蓋下體的樹皮,到又長又闊又不方便的古裝,及現在簡單、輕便、實用的服裝。
      以一字多義對簡化字進行非議更是天大的誤會。事實上,一字多義是文字的普遍現象,沒有那種文字不存在一字多義。繁體字的一字多義更是多得不可勝數,例如“為”有做,變成的意思,也有是的意思;“爾”有你、那、如此、這等各種含義;“戰”有爭鬥、戰爭之義,同時有發抖的意思;“鎮”有壓、抑制的意思,亦有降溫的意思,也有城鎮之義。
      既然繁體字的一字多義可以接受,為什麼簡化字的一字多義不可以接受?這顯然是一種偏見。
      此外,有讀者看了我以前撰寫的《簡化字漫談》後,在電話中和我辯論,其中說到:沒必要把“鬥”字改成鬥。因為它已非常合理,而鬥字就毫無道理。我的回答是:事實正好相反,鬥字是從它的三個繁體字其中一個裏面抽出中間部分而成的,它的兩點代表兩個人頭,橫豎代表兩個身體,他們正打得不可開交;橫豎也可代表兩把劍在相拼。而“鬥”字的左右分別代表兩個大王各帶領一軍,列隊對陣而立,他們有可能準備開戰,也有可能正在和談。所以從字形上看,鬥比“鬥”更加形象。
      扼殺美感的想法也是缺乏藝術眼光的,古文字本身就有不少五劃以下的字,但這並不影響歷代書法家人在他們作品中的優秀表現。用簡單的線條也能表現出美,更是藝術的高深境界。其實那些發誓永不使用簡化字的臺灣人,也不得不屈從於線條簡單的台字,用之取代像纏上重重裹腳布的“臺”字。
      目前我們使用的簡化字,是五十年代中國的文字專家和語言大師,經過長期的努力研究,在民間試用和推廣,最終才定為正式使用的規範文字。其中有的是從古人的甲骨文、隸書或楷書直接搬過來的。
      例如:“眾”字源於甲骨文,“個”字源於西漢的《禮記》,“豐、萬、從、電、爾、雙、塵、岩”源于東漢的《說文解字》。“來”出於東漢的《西嶽華山廟碑》,“糧”出於東漢的《禮器碑》 ,“隱、無”出於東漢的《張遷碑》。東晉《爨寶子碑》的“與”,南北朝458年《爨龍顏碑》的“萬”字, 北魏鄭道昭《鄭文公下碑》的“亂”和“魯”,北魏《皇甫驎墓誌》的“台”等都是現在簡化字的原始依據。
      更多的簡化字是從古人的草書或行書演變而來的,例如:三國鐘繇《薦季直表》的“壯”和他的“於”《宣示表》。 東晉書聖王羲之的《草訣歌》的“東、長、豈、時、孫、為、違、發、車、傳”;《十七帖》的“揚”;《大觀帖》的“楊、樂、陳”;《快雪堂帖》的“問”;《喪亂帖》的“喪”;《澄清堂帖》的“魚”;《興福寺斷碑》的“門、許”;《快雪時晴帖》的“結”;《興福寺斷碑》的“許”字。《集字聖教序》的“彌”,“責”字也是出於王羲之的手筆。王獻之的“單、數、溫、順、險”(《淳化閣帖》),北魏《皇甫驎墓誌》的“煙”,齊朝《王慈萬歲通天帖》的“費”。隋朝智永《真草千字文》的“床、寧、煒、連、車”,還有他的“湯”。唐懷素《聖母帖》的“煬”。唐太宗的“愛、號”(《淳化閣帖》)和他的《晉祠銘》的“澤、紅”。唐書法家虞世南的“狀”字;《孔子廟堂碑》的“麥”。 唐歐陽詢的“嘗”,唐賀知章《孝敬》的“覺”。唐顏真卿《爭座位帖》的“頂”。唐孫過庭的《書譜》也可看到我們現在使用的簡化字:專、學、見、還、樂、會、陣、陽、爾、陳、險、張、偽、擇、詞、圓、蟬、暢等。還有唐柳公權的“濤”, 唐林藻《深慰帖》的“寬”。宋黃庭堅的“堅”,宋米芾《方圓庵記》的“圍、禮、飲”, 米芾的“評、斷”(《三希堂法帖》); “賞”(《群玉堂米帖》), 宋張浚的“計” (《三希堂法帖》)。金朝《草書韻會》的“亞、韋、凍、儉、賈”。元趙孟頫《大冠山詩帖》的“棲”。 元吳志淳的“應”,元楊維楨的“聲”,元禮的“訝”。明沈周的“囑”,明曾棨的“嘯”, 明董其昌的“練”,“曉”(《三希堂法帖》),明王鐸的“麗”和他的《擬山園帖》的“蓮”, 明桂彥良的“賢”(《三希堂法帖》)。金琮的“訪”(《三希堂法帖》),還有“畫”(《三希堂法帖》)等等,所有的這些字,都是簡化字的老祖宗。
      以上所說的一百多個簡化字,僅是筆者平時閱讀所發現的,實際上肯定遠遠超出此數。
      其實,現在普遍使用的簡化字大部分都是古人辛勤研究的結果,也許沒多少個是50年代文字專家自己創造出來的。此外,有的簡化字在民國時期已經普遍使用,當時叫“手寫體”,或叫“減筆字”。例如:過、體、萬、還、台、學、會、為……。
      當然,不排除也有的是當時的文字改革專家,或民眾創造出來的。改革本身就意味創新,如果改革必須受到原有基礎的約束,人類就只能永遠停留在原地,怎樣會得到進步與發展?請問那些說簡化字破壞文字原貌的人,原貌指的是甲骨文、石鼓文、還是小篆……?
      未有《漢字簡化方案》之前,繁體字豈不是文字原貌的最大破壞者?
      本文的另一稿數年前在本地一中文刊物刊出後,有讀者寫了篇《保護文化遺產》對它進行批評:“文字是不受時空局限”、“事物是從簡到繁” 、“毛澤東不屑用簡體的,只寫草字,連簽名也不簽簡體字”、“不能用文字來分化不同種的中國人” 。他的所有這些說法其實是不堪一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