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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中餐館店主聘用非法移民被判監
( 2011-04-08 )



美國抓非法移民黑工鎖定中餐館。

美聯邦政府打擊餐館業者聘用及窩藏非法移民不遺余力,一個於密蘇里州開設中式自助餐館的華裔女店主黃華(Hua Huang,又名Christina Huang,譯音),較早前便承認多項窩藏、聘用、運載偷渡者以及護照欺詐的罪名,被判監入獄1年,以及充公其多項房產及個人財物,可作為相類案件的一個借鑒。

      36歲的黃華,經營的蒙古燒烤中式自助餐館(Mongolian Grill China Buffet)位於密蘇里州Poplar Bluff市,根據聯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的調查發現,從2009年1月至8月間,黃華聘用了一批非法移民在餐館工作,當中兩個移民分別是來自墨西哥的Martinez Padilla及中國的李友中(You Zhong Li),黃華聘用兩人時,均清楚他們的非法身份,還把一張署名剛炳(Gang Bing)的證件給了李,如碰到執法人員檢查時拿出來證明其“合法身份”,黃華並為兩名員工提供住所,每天並會接載兩人上下班。此外,黃華與父親黃雄森(Xiong Sheng Huang)還進行假結婚騙取合法居留身份的勾當。

      父女合伙經營假結婚生意
      執法人員發現,兩人安排其親屬黃剛炳(Gang Bing Huang)與中國福州一名女子鄭秋萍(Qiu Ping Zheng)結婚,目的是申請張與她的兩名子女來美,取得合法居留身份。
      黃剛炳因此可以合共獲得14萬元的報酬,首期先有1.5萬元,當鄭秋萍及其子女取得美國簽證後,另可獲得11萬元,至於當他們都取得綠卡後,再可獲得余款1.5萬元。
      條件是黃剛炳需要前往中國與鄭結婚,黃華還會協助他們在當地購入一個單位合住,加強兩人婚姻的真實性,當鄭秋萍成功取得身份後,黃華便會收回單位。
      此外,黃剛炳必須同意在鄭秋萍及其子女獲得合法身份前,不得與她離婚,至於鄭秋萍及其子女,亦必須在來美後頭3年內在黃華及其父親的餐館工作,否則,須向他們支付20萬元的賠償金。黃剛炳於2007年4月收取了頭期款,同年7月在福州與鄭秋萍結婚,9月向美國政府正式申請鄭秋萍及其子女來美。
      黃華較早前已承認多項窩藏、聘用、運載非法人蛇以及護照詐欺的罪名,近期被判監1年,以及2年監外看管,此外,她擁有的多個房產、兩部轎車以及3.5萬元的個人財產,都遭到聯邦政府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