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林律師事務所(Gowlings)合伙人克爾
有從事國際稅務規劃的本地律師指出,不少來自中國大陸的移民,特別是常年在華做生意的企業東主,對加拿大稅制缺乏瞭解,好像以為加拿大永久居民就必須向加國納稅,以及對於“5年移民信託賬戶”(5-Year Immigrant Trust Account)使用不當等,令他們犯上一些無心之失,甚至遭稅局複核或被罰巨款。
高林律師事務所(Gowlings)合伙人克爾向《星島日報》記者表示,近年較多接觸來自中國大陸的投資及企業家移民,看到最常有的一個誤解,是擁有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份就必須向加國政府納稅,因而引致不少煩惱。
居留身份不同報稅身份
克爾指出,其實加拿大永久居民和加拿大稅務居民是兩個不同概念,前者是居留身份,後者是需不需要報稅的身份。
克爾說,加拿大稅務局(CRA)一經收到移民呈交報稅單,即認定他們為加國稅務居民,報稅人需要把包括原居地在內的全球海外收入,統統向加國申報。
問題在於,這些新移民絕大多數因不瞭解這重意思,未全數申報海外資產及收入,因此收到稅局的稅務複核通知,他們無奈下向律師求助。
他解釋說,很多新移民一來到加國之後,即返回中國做生意,每年在加國逗留少於183天,且又在本地沒有“居民聯繫”(resident ties),他們就不是加國稅務居民,這樣無需向本國報稅。
此外,不少新移民對“5年移民信託賬戶”的設立及使用不當。克爾說,加拿大稅法規定,已經登陸的新移民,如果設立海外(離岸)免稅信託(offshore trust)基金賬戶,賬戶的投資資產及收入可獲5年免稅優惠,俗稱“5年稅務假期”(5-Year Tax Holiday)。
善用“5年稅務假期”
該信託賬戶不設上限,對擁有巨額資產的投資移民幫助很大,是個合法且有效的避稅工具。克爾說,該賬戶設置及運作程序較為複雜,不少中國移民自行開設,卻因不符規定而在日後未獲稅局接受,需花費很多精力及財力善後。
克爾提醒新移民,加拿大稅制十分複雜,投資移民如果出現稅務問題,在同稅局接觸之前,可考慮先咨詢稅務律師或會計師,並由專業人士代與稅局斡旋,避免錯上加錯。
不少剛抵達加國的新移民,對本國稅務制度瞭解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