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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操控收費 信用卡公司挨告
( 2011-04-01 )



訴狀指出,有信用卡公司和銀行串謀強迫商戶接受他們的信用卡,即使部分信用卡的交易費用較高。

      根據一宗集體訴訟指稱,接受顧客簽信用卡付費的商戶,遭Visa、MasterCard與加國多家大型銀行串謀操控對商戶的收費。華森(Mary Watson)是溫哥華一家具店東主,她代表多位接受顧客使用Visa和MasterCard簽卡付費的商戶,就信用卡向商戶收費事件,入稟卑詩高等法院。
      現行的做法是,信用卡公司和銀行向商戶收費,視乎顧客所用信用卡類別而不同。假如信用卡可以積分或提供其他優惠,零售商要向信用卡公司或銀行支付較高的費用。
      代表原告的律師麥梅倫(Greg McMullen)指出,提出這次訴訟目的,是要讓商戶可以自行決定願意接受的信用卡類別,以及是否想對premium卡增加額外收費。其實,這種情況最終由市場決定,商戶應有自由自行制訂政策,以及處理信用卡的方式。這次訴訟,也希望法庭發出禁制令,禁止各被告私下相互同意把收費提高、修訂或固定,以及均分向商戶所收取費用。
      據麥梅倫表示,加國商戶2009年總共支付了50億元有關收費,部分費用當然完全合法,因為要維持該網絡的運作,開支難免。
      訴狀又指出,信用卡公司和銀行串謀強迫商戶接受他們的所有信用卡,即使部分信用卡的交易費用較高。商戶也遭禁止向使用premium卡的客人收取較高交易費,結果被迫代客支付。上述指控仍待法庭批出。
      這次訴訟的被告,除Visa和MasterCard以外,還包括滿地可銀(Bank of Montreal)、豐業銀行(Scotiabank)、帝國商業銀行(CIBC)、皇家銀行(Royal Bank)、道明銀行(TD Bank)和國家銀行(National Bank)。另外,還有Desjardins、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Capital One以及Citigroup等。
      據MasterCard Canada表示,正檢視該項訴訟,但拒絕置評,僅表示“有意全力為該做法辯護”。
      據加拿大銀行公會(Canadian Bankers Association)指出,規例是要求商戶承認所有信用卡均可通用,至於防止增加額外收費的規定,是基於法律精神,由信用卡公司而非銀行制訂,銀行無權控制該等規例。
      而Capital One就表示,不對待定的訴訟案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