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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境外投資限制 擬大幅放寬
( 2011-03-04 )



發改委已開始與商務部醞釀中國企業境外投資促進法,目前正在起草階段。圖為境外理財產品受到民眾關注。中新社

      中國國家發改委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司司長孔令龍透露,發改委已開始與商務部醞釀中國企業境外投資促進法,目前正在起草階段。孔令龍日前的2011跨國公司中國論壇演講中稱,發改委將大幅放寬對中國企業境外投資的限制。
      孔令龍表示,目前在“引進來”方面,中國有《外商投資企業法》,但在中國企業海外投資方面至今沒有一個國家層面的比較完整的法律,“希望今後有一個比較成熟的法律,這樣國內的企業也有所遵循。”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雖然中國政府相關部門先後出台過一系列規定,如商務部頒布實施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等,但與企業“走出去”發展趨勢和緊迫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保護和促進方面不夠。業內人士分析,一個很有可能的路徑就是,先制訂國家層面的促進中國企業境外投資的條例,然後再過渡到立法層面。
全國工商聯今年“兩會”將提交的《關於制訂有關條例和完善保護協定促進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建議案》中就建議,儘快制訂國務院《海外投資促進條例》,對現有部門規章進行清理整合。對境外投資的定義、審批程式、人員出入境、資金融通、勞動力來源、利潤分配及利潤再投資、稅收政策等作明確規定。經過幾年的實踐後,再啟動《海外投資促進法》的立法程式。

      提升資源類投資金額
      此前,商務部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李明光處長曾對媒體透露,醞釀已久的《境外投資條例》已形成建議稿。據李明光介紹,該條例和配套管理辦法包括大幅度下放境外投資審批許可權,為中國企業境外投資創造有利的法律環境和條件。孔令龍在3月1日的論壇上表示,發改委將大幅放寬對中國企業境外投資的限制,從本月起,資源類境外投資重大項目需要審批的金額起點從3,000萬美元提升到3億美元,非資源類境外投資重大專案需要審批的金額起點從1,000萬美元提升到1億美元,央企境外投資直接適用備案制,毋須審批。
      孔令龍說,除了大幅放寬審批限制,為企業提供投資便利性之外,還考慮為企業建立解決問題的平台,比如說建立海關、商檢、商貿等各部門之間的溝通機制,還有上述這些部門對應國外相關部門的溝通機制。
      此外,在“十二五”期間,還要製定各種相應政策,解決諸如仲介發展不平衡等問題,發展企業的行業協會和自律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