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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難達偶像劇標準 妻欲離婚
( 2011-01-28 )



一對情侶準備在北京王府井大街升騰起的蒸汽前合影。中新社

玲玲長得漂亮,家境也不錯,和小陳結婚後,親友們都誇小陳有眼光。不過,小陳有苦自知,玲玲沉迷偶像劇,經常因為自己達不到“標準”而發脾氣,這讓他覺得挺累心的。前幾天,小陳起床後為了趕時間,與玲玲搶廁所用,玲玲為此事生了一整天的氣,還嚷嚷要跟小陳離婚。

      大學畢業後,小陳回到家鄉福州,在一家公司做技術員。得知小陳還沒有女朋友,不少人爭相給他介紹女孩。2009年夏天,小陳認識了玲玲,兩人一見鐘情。戀愛時,小陳發現玲玲既愛浪漫也愛面子,不但要求自己經常接她下班,還要求變花樣出現,比如這回手捧玫瑰花,下回就要帶個小禮物。小陳覺得她說話溫柔,算是個好女孩,便也不去計較她的“難伺候”。不過,讓小陳不太高興的是,他花再多的心思,玲玲都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事,因為用玲玲的話說,“偶像劇裏都是這樣的”。
      結婚後玲玲下了班就躺在沙發上看偶像劇,時不時還會跟劇情抹眼淚。小陳對此很不屑,勸她有空去研究菜譜,氣得玲玲和他大吵一頓,說“結婚前是寶貝,結婚後就是保姆”,小陳也只得任由玲玲沉迷偶像劇。
      近些天,玲玲又在看偶像劇,小陳在收拾家務,恰好小陳媽媽上門,看到這一幕不是很高興。婆婆對玲玲說,都結婚一年了,也該學會做家務了。等婆婆走後,玲玲就坐在沙發上流眼淚。小陳勸她說,其實媽媽說的也沒錯,只是語氣重了點,而玲玲卻含淚說“電視上婆婆都是為難兒媳,真是有道理”,並讓小陳立即回答“若我和你媽一起掉下河,你先救誰”。問題一出,氣得小陳大聲說:“當然救我媽,起碼她會照顧我。”兩人因為這件事吵了一周多。前幾天因為小陳清早與玲玲搶廁所用,玲玲又發了一天的脾氣,嚷嚷要離婚。
      最後小陳來到當地婦聯法律服務中心,對專家說,自己搶廁所是為了上班賺錢,玲玲則是為了做頭髮,“她為了這種小事就能提離婚,估計也是偶像劇鬧的,我也不想費心去安慰了”。專家說,必要時可以給玲玲請心理醫生介入,要明白婚姻的真諦就在於日常的相處和瑣碎的柴米油鹽,華麗的偶像劇只能是偶爾的消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