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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萬過路費 是民生之痛
( 2011-01-21 )



      近日,河南平頂山市中院判決了一起偷逃“天價”過路費案,禹州農民時某在兩輛卡車上套用了假軍車牌照營運,偷逃過路費2361次,逃費金額為368.2萬余元,以詐騙罪獲無期徒刑。
      案子甫一公布,引發了輿論熱議:8個月內,能騙逃368萬元過路費嗎?12日,平頂山中級法院就此案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本案的一些細節。依據河南省高速公路聯網監控收費通訊服務有限公司出具的統計表,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涉案的兩台車共通行2361次,且附有空駛或載物和載物重量、超載率等詳細資訊,證明其合計逃費金額確實為3682110元。而且該公司屬於第三方公司,與高速公路沒有隸屬關係,資訊客觀可信。
      本案中,時某冒用軍車牌照,偽造了相關證件,騙逃高速公路的過路費,明顯是違法行為,依最高法的相關司法解釋,應定為詐騙罪。平頂山中院的解釋,或許打消了很多人對本案事實的質疑。時某的確偷逃了368萬元的過路費。
      然而,法律事實認定後的判決,使人們得到這樣一組真實的資料:兩台車,8個月,掙了20萬,過路費是368萬。高額過路費越真實,越突顯民生之痛。
      依法院的判決,時某駕套牌車,從河南魯山縣下湯鎮向許昌等地運送砂石,在鄭石高速公路下湯、長葛西、禹州南等收費站多次騙免通行費。我們來算算高速公路的過路費有多麼“驚心動魄”。
      根據上市公司中原高速(600020)於2007年公布的《關於鄭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建成通車及車輛通行費標準的公告》,鄭石高速公路全長約183公里(鄭石高速現在稱為鄭堯高速),我們即以全程計算。時某的斯太爾自卸貨車為25噸,屬於E型車輛(20~40噸),收費標準是0.230元/噸公里。那麼時某的套牌車,如果不超載,一次一輛車需交過路費高達1052元。這個數字與偷逃2361次相乘,也是240萬元左右的高額數字。如果加上超載部分3~5倍的收費,那麼最終得出368萬元的過路費,並沒有算錯。
      但對公眾的感受來說,368萬元過路費的真實存在,可能比這筆過路費摻水造假,問題更加嚴重。後者可能只是事關一個交通收費機構的誠信,那麼真實的天價過路費,則讓大家看到了,高額公路收費究竟有多高。這個案例帶給人們的心理衝擊,不是一個小小的法庭所能承受的。
      時某處心積慮,冒用軍車牌照偷運砂石,8個月,收入僅20萬,這還不到過路費的一個零頭。目前,各地對運輸生鮮蔬菜的車輛不再收取過路費,我們吃的蔬菜中,已經沒有了這些高額過路費。不過,對更多的產品的運輸來說,天價過路費仍然存在,並將通過其他種種產品,而最終讓每個消費者買單。
      不少中國製造的產品,在國外的售價甚至比在國內還便宜。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國內的物流成本太高,包括過路費、油價、管理費用等。時某已然服判入獄,而我們還得繼續承擔高速公路的高額過路費。而且收費如此之高的高速公路,還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