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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不願日俄坐收漁利 列強中立
( 2010-12-26 )



■自武昌起義爆發,至漢陽被清軍重奪,湖北革命軍前後奮戰四十八天,一萬多名革命軍人在戰事中喪命。左圖為黎元洪夫人危文繡(後排中站者)慰問傷兵。右圖為辛亥革命時局圖,圖中所顯示的是20世紀初期帝國主義瓜分中國的形勢。新華社資料圖片

      武昌起義發生後,英美等國一片譁然,雖然新政權在第二日即發表對外宣言,表示承認此前清政府與各國締結之條約,但起義後六天,憂心受到衝擊的英、美、法、德、日多國兵艦仍相繼駛入長江。殊料清廷極速失勢,因擔心局勢發展會損及各國既得權益,英美等國因此協定一面保持中立,一面積極尋找在中國的新代言人,竭力在亂局中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湖北武昌起義打響後,革命黨人建立了湖北軍政府,他們強拉原清軍協統黎元洪任軍政府都督。軍政府採取了避免同外國人衝突的對外政策。
      歷史家胡繩在《從鴉片戰爭到五四運動》中記載,一九一一年十月十二日(即起義後第三天),新政權以“中華民國軍政府鄂軍統帥”名義向各國駐漢口領事發出照會聲明:“所有清國前此與各國締結之條約,皆繼續有效”,“所有各國之既得權利,亦一體承認保護”,“應付之賠款或外債,仍由各省按期如數攤還”,“居留軍政府佔領地域內之各國人民財產,將一律保護”。
      照會同時聲明:“各國如有接濟清政府以可為戰事用之物品者,一概沒收”,“各國如有助清政府以妨害軍政府者,概以敵人視之”,“於此次照會之後,清政府如與各國立有條約,無論何種,軍政府概不承認”。這個照會的內容,大體上就是同盟會一九○六年所制定的“對外宣言”。
      後世評論認為,新政權的對外政策儘管在維護國家主權方面有嚴重缺陷,但卻在未予帝國主義列強干涉口實方面具有策略性意義,為革命的後續發展爭取了時間。


      五國軍艦鎖長江


      事實上,據《中國外交史》一書記載,在武昌起義之前,駐漢口的各國領事就已密切注視革命黨人在武漢一帶的活動。英、德、法等國領事都曾請求速派本國軍艦前來保護僑民。
      武昌起義爆發次日,漢口道台奉湖廣總督瑞澂之命照會駐漢口的五國領事,請求各國派艦在武漢江面巡邏,以阻止革命軍渡江攻擊漢口,各國領事都沒有接受。
      瑞澂逃離武昌抵達漢口後,聲稱“義和團復起”,立即派人要求德國領事開炮轟擊革命軍。
      德國領事本來同意這一要求,與德國海軍蹉商後作了開炮準備。但拘於一九○一年討論《辛丑合約》時各國達成的一國不能單獨採取行動的默契,十三日,英、法、德、俄、日等五國領事就此問題舉行會商。
      德國領事認為武昌起義是義和團事件的重演,主張助清軍作戰;法國領事侯耀是孫中山故交,堅持認為這場革命是要進行政治改革,反對干涉,獲英俄領事支持。
      另一方面,歐美各國或因國內政局不穩,或因列強相爭,無暇東顧。而若對中國進行武裝干涉,最靠近中國的日本和俄國必然處於最有利地位,這是西方列強所不甘心的。這成為各國不願對辛亥革命進行武裝干涉的主要顧慮。
      在舉棋不定之際,美國國務卿諾克斯於十四日電詢駐中、法、德、英、意、日、俄等國的美國使節如何應對,在得到革命軍並不危及美國在華利益的報告後,諾克斯便致電各國,表示沒有理由干涉中國局勢,美國願與其他國家密切合作,採取中立立場。
      儘管中立成為英美等列強的新共識,但出於自家利益受損的擔憂,在武昌起義後六天,英、美、法、德、日的兵艦,相繼駛入長江,停泊到已為革命軍佔領的武漢江面上的有十三艘,四天後,又增加到十六艘。京漢鐵路上的法國工程師,也“命令將所有的機車及車廂預先調到北方,致使車輛沒有落入革命軍之手”。


      憂引火焚身 日俄轉態


      在各國正在衡量權益,考慮如何對待革命黨的同時,多個地區發生起義,清軍節節退敗。許多本與革命毫無因緣的官僚、政客、軍官、紳士紛紛跑到革命旗幟下來投機,這固然造成了革命隊伍中魚龍混雜的情形,但也令革命展現不可阻擋的力量。在此情勢下,如用少數外國軍隊撲滅革命火焰,反而可能引火焚身。
      十八日,駐漢口的英、俄、法、德、日五國領事(這五國當時在漢口都有“租界”)發出一個布告表示:“本領事等自嚴守中立,並照租界規則,不准攜帶軍械之武裝人在租界內發現,及在租界內儲匿各式軍械及炸藥等事”。
      此一宣示使革命陣營非常高興,他們把所謂“嚴守中立”解釋為列強已“承認”他們是與清政府有對等地位的“交戰團”。其實這完全是誤解。
      十一月八日英國駐華公使的一份電報中就指:“至其自謂各領事已認彼軍為交戰團,據本大臣所聞,則實無其事”。十一月七日黎元洪發給各地軍政府的通電中也提到各國尚未承認軍政府為交戰團體。儘管如此,軍政府能爭取到列強的中立,已足以使革命聲勢大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