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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生“窮三代” 公婆逼離婚
( 2010-12-17 )



中國傳統觀念認為,孩子會給新組建的小家庭帶來希望和歡樂,所以年輕夫妻最好生子。圖為一對情侶於2009年4月在大連一個公園內拍攝盛開的櫻花。新華社

小陳和阿玲結婚後日子過得並不富裕,阿玲在結婚前就對小陳表示不生孩子,怕孩子跟他們受苦。但婚後,小陳爸媽催兒子快生孩子,小陳妥協了,也勸阿玲生孩子,這可把阿玲氣壞了。她說,婆婆威脅自己,如果不生就得和小陳離婚。

      三年前,小陳和阿玲在福州貸款買下一套二手房結婚,日子過得雖然緊巴巴的,但是甜蜜。婚後,小陳一直不敢告訴自己爸媽阿玲在婚前就表示不生孩子,他自己也答應了,還和小玲半開玩笑地簽下一份“協議”。2010年年初,小陳爸媽催兒子快生孩子,小陳妥協了,也勸老婆生孩子,阿玲氣急敗壞。
      小陳身邊不少同事都已經結婚生子,經常在一起討論育兒問題。有同事抱怨說一個月月薪還不夠給小孩買奶粉,有同事抱怨說周末還得陪女兒上鋼琴課,還有同事抱怨說花了很大勁還是沒把兒子送進重點小學。不過同事都說,生兒育女雖然辛苦,但是孩子給家庭帶來了樂趣,怎麼辛苦都值得。每當同事們討論這些問題時,小陳一面慶倖自己跟阿玲的二人世界簡單甜蜜,一面又有些失落。
      2010年是小兩口結婚的第三年,眼看小陳30歲了,他爸媽急了,開始追問兒子什麼時候生孫子。小陳含含糊糊地解釋說,工作壓力大,經濟條件還不允許生孩子。而父母說,生了兒子就帶回老家養,根本不用花多少錢。小陳媽告訴他說,別看養孩子辛苦,最後還得靠兒女養老送終,否則晚年很淒涼。在父母的一再催促下,小陳也動搖了。他跟阿玲商量,阿玲還是拒絕了。阿玲說,小兩口能養好自己就算不錯了,別再生個孩子出來,給家庭添亂了。
      小陳媽見阿玲很久沒有懷孕的跡象,便住到小兩口家裏,並表示“一直住到兒媳坐完月子”。阿玲一聽,急了,找出“婚前協議”對婆婆說,不生孩子是經過小陳同意的,就因為他們不想讓孩子因為沒能力的爸媽而受苦。小陳媽表態說,她不介意生男生女,但是兒媳不生孩子,就要小兩口離婚。阿玲覺得婆婆管得多,就跑到律師事務所詢問那份協議是否有效,律師說,雖然內容不違法,但是違背當前社會的公序良俗,因此沒有法律效力。
      現在阿玲仍不能接受公婆要她生孩子的要求,和小陳還在僵持狀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