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病人目前須等待更長時間,才能得到做手術機會。圖為病者在手術台上等待情形。
最新公布的研究報告指出,本國輪候手術的病人,今年平均輪候時間為18.2周,幾乎平了2007年所錄得18.3周的史上最高紀錄。在全國10個省份當中,卑詩的該項數字為18.8周,屬全國第三低省份。該報告呼籲,加國醫療體系須徹底改革,包括引入私營醫療服務。
加國右翼智囊機構菲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12月6日公布《等輪到你:加國醫療護理輪候時間》(Waiting Your Turn: Wait Times for Health Care in Canada)的研究報告,分析本國手術輪候現狀。
據菲沙研究所醫療政策研究副總監羅維爾(Mark Rovere)表示,儘管加國醫療開支大升,但病人同1993年相比,目前須多等待輪候時間96%才獲手術機會,亦即幾乎倍增。
該報告顯示,目前本國手術平均輪候時間最長的省份為愛德華王子島省,44.4周,跟依次為紐賓士域省33.6周,紐芬蘭省29周,新斯高沙省28.5周,沙省26.5周,亞省22周。安省及緬省輪候時間最短:14周和17.5周,卑詩與魁省同為18.8周,並列第三。
卑詩省民等8.2周見專科醫生
加國病人經家庭醫生轉介後,同樣需更長時間才見到專科醫生。2009年該階段平均輪候時間8.2周,而今年上升為大約9周(卑詩今年需8.2周)。另外,專科醫生診斷後至獲手術等治療的平均輪候時間,也由去年的8周增至今年的9.3周(卑詩今年為10.6周)。
全國平均需輪候時間最長的手術種類計,骨科手術、整型外科手術及神經外科手術分列前三名:35.6周、31.5周及29.7周(卑詩省各類手術輪候時間,見附表)。
該報告作者坦承研究有局限性及偏差,首先一些省份對研究調查的信息反饋率低,未反映出真實情況。另外,卑詩省情況更特殊,因卑詩衛生服務廳對手術輪候時間的定義為:“在醫院預訂手術程序至手術完成,或病人醫療問題得到解決”,這個時間未包括家庭醫生把病例轉介給專科醫生後病人等待時間,也未包括決定手術後至正式預訂手術的延誤時間。
該研究報告及其他省份對手術輪候時間的定義,則包括上述卑詩省沒列入的時間,這導致卑詩省輪候時間看似很低,當中誤差不小。
羅維爾還說,向加國醫療服務大派金錢方式,無助解決問題,本國應學習其他國家做法,包括分擔醫療開支、引入競爭機制及私營醫療服務等。
公眾人士可以登入下列網站:http://www.fraserinstitute.org/uploadedFiles/fraser-ca/Content/research-news/research/publications/waiting-your-turn-2010.pdf,瀏覽該報告內容詳情。
無奈前往中台做手術
雙眼肌肉鬆弛的王婆婆,光是由家庭醫生排期給眼科專科醫生檢查的時間就要7個月;家住三角洲的張太太,因甲狀腺炎等超音波檢查要3個月,排期做穿刺檢查要一個月;家住溫哥華的王先生,2008年11月確診罹患癌症,手術要排到翌年3月,凸顯了本省醫療制度的輪候時間太長的問題。
來自香港、現年67歲的王婆婆表示,兩年前感到眼皮無力,等眼科檢查,要排到今年8月。但在4月間,她因左手肌腱炎痛得受不了,在溫哥華經過針灸及各種理療,都治不好,只好於8月回中國四川家鄉治療。
至於為何選擇回四川而非香港,王婆婆指香港醫院也要輪候。
肌腱炎治癒之後,王婆婆再回到加拿大,醫生告訴她,眼科的排期已過,需重新自家庭醫生處拿轉診單,再排隊,王婆婆日去看家庭醫生,確定她的眼科檢查日期,要排到明年7月6日。
此外,來自台灣的張太太,5年前自覺甲狀腺有長瘤,由家庭醫生排期,等了3個月做超音波檢查,發現甲狀腺上有長東西,得進一步做穿刺檢查,但需要再等一個月,當時張太太的體重劇降,身體狀況很差,她怕如果是癌症,再等一個月,會更糟糕,決定臨時買機票回台灣檢查。
她說:“我是一大早抵達台灣,下午就直接到三軍總醫院進行穿刺檢查,後來證實是亞急型甲狀腺炎。”張太太說,到今天只要一遇到需要開刀的情況,就直接回台灣,包括今年中她因常常吐,家庭醫生診斷出是膽結石之後,也是直接回台灣開刀拿掉膽,沒考慮過在本地排期開刀。
另外,台灣移民王先生,2006年9月診斷出肝臟出現2.5厘米腫瘤。翌年2月他在大溫一醫院接受電腦斷層及肝穿刺,院方告知是正常肝細胞。但到2008年9月腫瘤變成4.2厘米,由於生長速度太快,必須進一步化驗。結果同年11月確診為惡性腫瘤,而且長大到5.6厘米。經衡量過後,他選擇返台做手術。
他指專科醫生說,如留在卑詩開刀最快要4個月,排期到2009年3月,不如回台動手術。
癌症心臟病成加人頭號殺手
加拿大統計局數據顯示,2007年去世的235,217名國民之中,超過半數死於癌症或心臟病。癌症及心臟病是加國人2007年十大致命死因之中的兩大死因,所佔比率,遠遠超越其他因素。
統計局報告指出,癌症佔致命病因的30%,心臟病則佔22%。中風是第三大致命疾病,所佔比率為6%。統計局表示,癌症導致國民死亡的比率較2000年輕微上升,心臟病及中風作為致命病因的比率則見下跌。加國首三類致命死因之外,其他七類致命死因,依次序為慢性下呼吸道疾病、意外事故、糖尿病、老人癡呆症、流感及肺炎、腎病以及自殺。
該十大死因佔2007年所有國民死亡個案中的77%,比率低於2000年的80%。自從2000年以來,十大類致命死因完全一樣,但相互之間排列次序則有輕微改變。
在2000年,自殺及腎病分列第九及第十位。到了2007年,兩者調換了排名位置。
癌症重患正在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