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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用廉價電話 須問有否合約
( 2010-12-10 )



      顧雅(Tessie Guerra)想節省家中的固網電話費,就與Comwave Telecommunications開設賬戶,每月費用20元,包括在加拿大境內長途電話任打。
      7個月後,她決定將賬戶取消,因為她發覺不能將訂單由她的電話轉到僱主的總辦事處。這時候,她才發覺電話服務是有3年合約。Comwave用的是VOIP技術(或稱網絡電話),需要有穩定的互聯網服務才可以正常運作。
      Comwave總公司在多倫多,副總裁貝尼塔(Abe Benitah)表示,公司的服務與手機服務公司類似,需要3年合約的。他補充說,公司職員都受過訓練,他們都會對顧客說,過了3個月的免費試用期後,就會自動轉為合約形式。
      不過,Comwave不會向任何顧客寄出任何文件簽署。一切交易都以口頭形式完成。貝尼塔說:“本公司在加拿大及美國都有顧客,來來去去寄發信件實在行不通。”
      貝尼塔聆聽過顧雅在2月的電話錄音。他說與顧雅傾談的職員已說得很清楚,的確有提及3年的合約期。“然後她決定將原來的電話號碼由最初的服務公司轉到Comwave,以獲得6個月的完全免費服務。每一步驟都有電郵交待。”
      顧雅力言電話中有關條款的音質不夠清楚,在收到的電郵中也沒有看見有關3年合約及提早解約的條款。
      她說:“合約要有簽署,批准了才是真正的合約,但我與Comwave沒有這種合約。”
      在Comwave的網頁可以見有兩個收費辦法,一是有3年約,一是沒有合約。但是要找到合約的條款,便必須按“Legal”,然後細閱幾千個字,而且是密密麻麻的。
      2.09段說,顧客要提早解約,須為余下未用的月份支付提早解約費,每月20美元。顧雅須付562.91元解約費,否則有被追數之虞。她付不起這罰款。
      不過,念及顧雅是個長者,貝尼塔同意取消她的賬戶。顧雅付出135.74元購買4個月的服務後,合約便結束。
      最近幾星期,筆者接到幾個與Comwave有關的投訴。阮新(Son Nguyen,譯音)以接收質量欠佳,將調制解調器(modem)退回去。但Comwave指他在頭6個月內取消合約,須付解約費600元。他的月費是20元。
      Michael Pilling想取消合約,Comwave叫他打另外一個電話號碼,但他始終無法打通。現在,他已繼續多付兩個月的費用。
      居里(Richard Currie)取消了他的按月付費長途電話服務。Comwave對他說,他已繳足全部費用,然後又說他還欠交2.26元費用,否則會由追數公司追討。他繳交了這費用後,賬戶又恢復了。
      貝尼塔向居里道歉,然後按他的要求將賬戶取消。他說道:“本公司一向盡力挽留顧客,解決顧客的問題,令他們滿意為止。”
      Comwave是便宜價格服務公司,有些服務是欠奉的,這一點讀者不可不知。
      用戶只可用信用卡或以銀行自動轉賬方式付費。如果要透過郵政服務按月收到月結單,每月收費2元(用電郵是免費的)。

      無電郵地址無投訴表格
      用戶可以用免費長途電話聯絡Comwave,不過他們的網頁沒有電郵地址,也沒有投訴表格。雖然有網上即時交談服務,但總接不通。
      最後一點,其他的電訊服務商已加入了電訊服務投訴專員(Commissioner for Complaints for Telecommunications Services)議會,但Comwave沒有加入。
      讀者若不肯定某些服務對自己是否適合,不妨考慮付多一點費用,訂立按月收費的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