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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旗哥”給力 折射公力救濟乏力
( 2010-12-03 )



錦旗哥”周力站在無錫街頭。

      這是一個公民英雄輩出的時代,各種“哥”的傳說在江湖流傳。這兩天又火了一個“錦旗哥”:一青年男子周力狀告江蘇無錫“老東家”不支付加班費,並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實名舉報,要求補償加班費,且兩年堅持打了14場官司。但勞保部門稱,從現行法規看此事很難解決。周力認為勞動部門不給力,所以送了他們一面“不為人民服務”錦旗。
      相信鑲了“不為人民服務”六個大字的錦旗掛在哪個職能部門——只要其還保持基本權力羞恥感——都能讓其工作人員面紅耳赤吧。
      這事兒發到當地論壇上,結果還得到不少人的力挺,都認為他的“做法很給力”。
      無錫新區勞保監察大隊坦言,“周力的行為對我們造成很大影響。”看來,錦旗哥的行為藝術取得了預期效果。手持錦旗立於鬧市,將公力救濟的不給力之處充分“示眾”,此舉得到民意支持,同時也給勞動部門施壓,敦促他們更積極妥善解決此事。
      其實,周力的訴求很簡單,就是要求老東家補償加班費。周在無錫新區一家全球知名的企業做軟件工程師,簽了不定時工作制的合同。這個“不定時”導致長期加班卻無加班費。但他所從事的工種原本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之列,除非向勞動部門申請。而當初該公司並未申請,顯屬非法,勞動部門竟長期無動於衷。
      不知是不是這知名企業能量巨大,束縛了他們的手腳。
      現在以過了受理期限為借口,顯然不能服眾。如果該公司還打“不定時”的幌子來侵害員工權益,那麼不管是兩年前還是現在,勞動部門都應堅決叫停,而非受到輿論壓力後,才想起兩方討好企圖私了。這不是公共職能部門應有的工作態度。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最高法發布的司法解釋還要求“員工追索加班費需自行舉證”。這對員工孱弱的權利而言,不啻雪上加霜。
      而揆諸現實,對照“錦旗哥”維權這面鏡子,則更令人沮喪灰心。
      更讓人寒心的是,還有人指責“錦旗哥”屬偏執型病態人格,而這種論調在打假鬥士方舟子身上也出現過。一個社會如果被虛無的犬儒心態籠罩,沒有幾個不服從的公民,沒有敢於為公民權利訴求較真的“錦旗哥”,或熱心公益訴訟哪怕被指炒作的公民律師,公民精神就不會覺醒,公民社會也難以成形。
      猶記得當年浙大學生雷闖,為了驗證乙肝是否真正“解禁”,較真地提出申請並拿到第一張從事食品行業的健康證。此舉就算不能將社會歧視徹底剔除,至少有利於乙肝檢測從體檢表上刪除。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社會進步就是從身邊這一個個看似不起眼的公民英雄身上開始的。
      就算你還在冷眼袖手,也請不要輕易將那些行動的並終將為你帶來切實利益的維權訴訟者們,視為病態偏執狂。這種帶有公益性具有普適性價值的訴訟,帶來的社會意義遠超越那區區一點加班費補償費。
      民意在為之鼓掌,輿論大呼給力,但私力救濟之盛也恰映照出公力救濟之失。某種意義上,給力的“錦旗哥”折射出公力救濟之恥。這點相關部門應該已經注意到了,那麼,行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