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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大學一定要參加省考嗎?
( 2010-11-05 )





      不少來自亞洲的新移民或國際留學生雖然身經百戰,但談起要考省考這類公開考試還是會聞者色變,希望可免則免。因為每一位在卑詩省就讀中學的學生,都需要修滿教育廳預設的學分數目,加上參加指定科目的省考,合格了才算畢業。
      其實相比亞洲國家,這邊的考試制度頗為寬鬆。譬如說,在亞洲的公開考試,通常是在畢業班完成課程後一次過舉行,成王敗寇都靠這次,考得不好的話只好下一年重來。卑詩省的省考則一年舉行八次,主要的科目差不多每次都有提供;而且每科目完成後可以有兩次的省考機會,分數則取二者中較高分的來作總平。
      而且,學生完成某科目後不一定馬上去參加省考,反正在三年內把它考過了便可,換句說話,10年級程度的數學省考,你可以待到2年後就讀12年級的時候才去參加,分數便可以拉高了不少;從評分標準來看,這樣也就難以準確的辨別學生的水平了。
      “畢業制度”(Graduation Requirements)是指中學生欲獲得卑詩省教育廳頒發畢業文憑的最起碼要求,卑詩省現在實行的制度,要求學生在10、11、12年級三個級別內修畢80學分,按每科4學分計算,即等於20門科目,其中包括必修科和主修科,並且要參加5科必考科目的省考,分別為數學10、語文10、科學10、社會11、和語文12,這5科的校內成績與省考分數合拼後才算正式分數,過了50分才算合格並獲得學分,才算足夠資格畢業,並且獲得頒發中學畢業文憑。這張畢業文憑並不是升入大學的通行証,不代表該學生就可以入大學。
      以上提到的省考是最基本畢業要求,所以是必需要考的,無論上不上大學,省考可說是無可倖免。
      省教育廳開設的省考之中,也有一些是非必考的,只是由學生自由挑選來參加,以符合升學或申請獎學金的條件,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升學計劃和欲申請的大學/大專的入學規定來選擇參加。
      由於對這邊制度不瞭解,學生往往把“畢業制度”和“大學入學規定”混淆。不同大學、以至同一間大學裡的不同科系,新生入學標準都有分別。舉卑詩大學UBC為例,申請人一定要提交四科12年級科目的成績,四科之中一定要包括12年級英文,另外三科則要看個別科系的要求。例如要申請UBC科學系 (Faculty of Science),12年級英文和數學是必需的;另外加上選自化學、物理、生物和地質學的其中兩科12年級科目,跟英文和數學科拼在一起計算平均分。除此之外,每科系也會要求學生完成某些11年級指定科目,以確保學生有足夠基礎應付大學課程。這些統稱就是“大學入學規定”(Admission Requirements)。
      新移民和國際留學生來到加拿大上中學,功課和學習進度好像沒有在亞洲讀書時那麼密集,但畢業前還是要參加必考科目的省考,與全省中學畢業生一較高下,假如希望繼續升讀本省大學,便要努力在12年級的科目爭取高分數。除此之外,新移民和國際學生在提交大學申請時,也要出示英語水平的要求,來證明自己具備足夠語文能力來應付大學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