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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管嬰兒打開潘多拉盒子
( 2010-11-05 )



奧莉薇婭·普萊頓狀告政府引起關注。網上圖片

      加拿大第一宗試管嬰兒控告政府的案件,最近在溫哥華開審。原告是現年28歲的試管嬰兒奧莉薇婭·普萊頓(Olivia Pratten)。她現住在多倫多,是加拿大通訊社記者。普萊頓指控卑詩省政府的《領養法》(BC Adoption Act),規定被領養的兒童年滿19歲後,可以知道誰是親生父母。但這項法律卻沒有保障試管嬰兒同等的基本憲法權力。他們受到不平等對待,淪為“二等公民”。
      按照現行法例,捐精者的資料只保存6年,有關診所和醫生之後通常會將資料銷毀。因此普萊頓要求省政府修訂《領養法》,規定人工受孕診所和有關的醫生,必須長期保存捐精者的詳細資料,以便試管嬰兒19歲以後,可以享有和領養兒童同等的權利,知道自己的生父是誰。
      普萊頓的母親1981年在溫哥華經人工受孕生下她,從小她就很想知道自己的生父是誰。十余年來,她和母親多次到聯邦國會作證,要求當局修訂法律,但都沒有結果。于是普萊頓2008年把卑詩省政府告上法庭。由于我國已經有數千名試管嬰兒,安省、亞省、紐芬蘭省、育空地區也有同類的領養法例,因此普萊頓的訴訟案,具有全國意義。
      自1978年世界上第一個試管女嬰在英國誕生以來,加拿大一直實行匿名捐精製度。目前捐精者人數不多,大約只有40人左右。他們捐贈的精子,按照當局的規定,全部儲存在多倫多一處精子庫。根據2004年聯邦政府頒布的《協助生殖法》(Assisted Human Reproduction Act),捐精是無償的,如果收取費用即觸犯聯邦法例。當局對捐精者和提供的精子,規定了非常嚴格的挑選、檢查程式,力求保證捐出的精子質量優良,無任何疾病或基因缺陷。但這樁官司說明,人工受孕潛伏的社會倫理問題開始露出端倪,有一天可能像墮胎一樣,引起多方面的社會紛爭。
      第一,對試管嬰兒來說,匿名捐精製度的用意,就是儘量不讓他們的成長,受到家庭以外因素的干擾。如果他們發現生父與自己的主觀預期大相庭徑,人生可能受到重大打擊。屆時心理偏差、行為乖戾、法律訴訟等都有可能出現。
      第二,對捐精者來說,實行匿名制度是一種保護,可以儘量減少他們的心理和精神負擔。如果突然有十幾個甚至數十個試管嬰兒前來“認親”,捐精者恐怕也難以招架。專家已經指出,我國并沒有立法規定捐精者的權利和義務,屆時是否會出現人倫或物質利益上的糾紛,只有天知道。
      第三,對試管嬰兒成長家庭的的雙親,尤其“借種得子”的父親來說,一旦得知捐精者的情況,也會承受很大的心理和精神壓力。
      第四,對人工生殖行業來說,如果實行“實名制”,恐怕會讓本來就不多的捐精者卻步,合格精子的存量越來越少。萬千渴望孩子的不育夫婦、單身婦女、男女同性戀者,可能要叫苦連天了。
      第五,對從事人工受孕的醫生和專家來說,試管嬰兒如果和捐精的生父挂上鉤,醫生、專家隨時可能面臨前所未聞的醫學倫理難題,或無法預料的實際問題,甚至可能被告上公堂。
      總之,匿名捐精製度,就像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開,情感、倫理、是非、利益等種種難解的問題將撲面而來,後果真是很難預料。但人工受孕還要發展,不能因噎廢食。聯邦政府和各省區政府應當及時修訂舊法或制定新法,解決已經出現或將要出現的問題,使人工受孕更好地為社會大眾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