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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津貼与生孩子的福利
( 2010-10-22 )





      家庭津貼又稱牛奶金,嬰儿一出生就可以領取,一直可以領到18歲,各省或地區對家庭的津貼數額略有差异,但基本能夠滿足儿童飲食和營養的需要。
      單身母親津貼是為單身媽媽提供的幼儿津貼,為的是保證單身家庭幼儿的健康成長,減少單身家庭的經濟壓力。
      加拿大的上述福利制度,在減輕家庭經濟負擔的同時,也鼓勵母親就業,職業婦女為了工作必須把孩子放在學前教育机构里,這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幼儿教育事業的發展,同時也鼓勵了婦女接受高等教育的積极性。
      加拿大勞工法例對孕婦有特別保障。加拿大的失業保險(Employment Insurance (EI), )其中有分受傷、裁員失業和產假。
      產假(Maternity Benefit)又分怀孕假(Maternity Leave)和父母假(Parental Leave),怀孕假給予17周的假期,給生產的媽媽使用;父母假父母都可使用,如果母親休了怀孕假,再休父母假,則父母假為35周;但如果母親休了怀孕假,父親休父母假,則可休37周。
      下面我們給大家介紹相關細則。
      怀孕假和父母假
      凡為同一雇主服務滿20星期者,有權請怀孕假期17星期(生產前及后均可),如有醫生證明不能馬上工作,孕婦可以多獲得不超過六周的假期。雇員于產后有權恢复未請假前的職位,若做同樣職位的同事獲得加薪,她亦享受同樣權利。怀孕更不應影響其升職机會。
      產假必須在分娩前的第16個星期開始才可享受,但如果有產期推遲,有流產危險、產出死嬰、母親身体不佳等特殊情況時,女職工可以享受額外的特別產假(不帶薪)。
      合法墮胎及流產有權申請不超過3星期的休假。
      如遇流產,孕婦于產后可以申請不超過5周的休假。 
      女工在向雇主申請產假時,應該提供醫生開出的怀孕證明,同時寫書面信,說明自己產假開始与結束的日期。雇主應該准許女職工休假,同時保障假后讓她恢复工作并得到与原來一樣的工資与福利待遇。
      除產假外,女職工可以臨時請假去醫院作怀孕檢查。她應盡早通知雇主,雇主也應該准許她暫時缺勤去看病。
      產后女工須在复工2周前通知雇主,而雇主則應于雇員預定复工日前4周通知她。
      父親和母親都一樣有權享受35個星期的不帶薪的父母假。父母假是從孩子出生后或領養到一個學齡前儿童后才可開始,但結束時間不得晚于此后的70個星期。父母假時間如果未超過12個星期,雇主必須准許該職工回返工作崗位与恢复原工資。
      津貼金的計算
      怀孕母親最早可在預產前八個星期開始領取怀孕津貼,申請人須經過兩星期的等候期(政府不會給付)才可以開始領取津貼金。
      因此,怀孕母親最早可在預產期之前的十個星期放產假,然后立刻向加拿大人力資源部的就業保險辦事處申請怀孕津貼金。
      總体上來說,怀孕津貼金的計算辦法是,從第三個星期開始, 給付個人薪酬(以之前的28個星期薪酬為計算標准)的55%, 上額到每兩個星期最多可拿到447元(稅前),直至產假結束(52周)。
      怀孕津貼金最多只可領取15個星期,但會在嬰儿出生后17個星期停止發放。若嬰儿因健康問題而要住院的話,這17個星期的期限可延長,直至嬰儿出院回家照顧,但不可拖延超過嬰儿出生后的52個星期。無論如何,怀孕津貼金最高也只可領取15個星期。
      嬰儿的親生父母或領養父母可領取高達35個星期的育儿津貼,使其能留在家中照顧初生嬰儿或被領養的儿童。這津貼可由母親或父親一人領取或父母兩人共同分享這津貼金。只要一方已接受兩個星期的等候期,另一方就不用履行這條件。
      假若母親已在領取怀孕津貼金時經過兩個星期的等候期的話,在領取育儿津貼時也不用履行兩個星期的等候期。
      育儿津貼最早可從嬰儿出生日或領養儿童回家后當天起領取,這35個星期的津貼金是不可以超越他們出生后或回家后的52個星期。
      欲了解加拿大孕婦產假与福利,可咨詢華咨處或登陸政府网站http://www.servicecanada.gc.ca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