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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付欺凌方法:抬頭挺胸離開
( 2010-09-17 )



      對於欺凌行為的界定,各有不同的觀點,基本上定義為三種元素:
      1.重複發生:欺凌行為在一段時間內重複發生,而不是單一的偶發事件。
      2.具惡意:欺凌者蓄意地欺壓及傷害他人。
      3.權力不平衡的狀態:欺凌者明顯地比受害者強,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護自己的情況下發生。
      同時擁有以上三個元素的行為,才會被界定為欺凌。總括來說,欺凌是指一個人或一群人,以強凌弱或以眾欺寡,恃勢不斷蓄意傷害或欺壓別人的行為。
欺凌行為大致分三類
      1. 身體/行為:例如拳打腳踢、掌摑拍打、推撞絆倒、拉扯頭髮,以及強索金錢或物品。 
      2. 言語攻擊的欺凌:例如恐嚇、粗言穢語、喝罵、中傷、譏諷、呼叫“花名”及針對身體特征、能力及種族等個人特質,加以惡意嘲笑和侮辱等。
      3. 間接的欺凌:例如造謠、蓄意不友善、無視別人的存在,孤立、抵制或排擠受害者等。
識別孩子受欺凌方法
      欺凌除了明顯的肉體傷害還有許多別的較不明顯的征兆父母該多多注意。例如孩子突然不想去上學、虛構生病為借口、睡眠出現問題、變換慣例、常常尿床、易怒、容易不專心、學業出現問題等,都是身為父母的該注意到的。如果發現自己的小孩是欺壓的受害者,不要反應太大,也不要生氣,這些關心的反應很有可能被孩子誤解,以為對他們的失望,這樣只會對他們造成更大的傷害。最好的方式是與他們聊天,了解他們的心情,也讓他們了解這不是他們的錯。並對他們解釋為什麼有些孩子會有這種欺壓的行為。
      欺凌最壞的處理方法,就是讓受害者欺壓回去,這樣不但會使情況更糟糕,更無形中告訴欺壓者可以控製受害者的情緒,增加他們的優越感。
  被欺壓雖然很令人生氣,但是不生氣不做反應是最好的反應。勇敢的抬頭挺胸,並轉身離開,會讓欺壓者了解自己不是好欺負的。
  欺負人的小孩,為的是要證明自己有優越感,如果受害者勇敢不讓別人欺壓自己,欺負人的小孩就會就會變得毫無意義。
  如果以上方法都沒有辦法停止自己的孩子被欺壓,身為父母的您可以與校方溝通,如果師長或校長,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