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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在加拿大租房須知
( 2010-09-03 )





      新移民初到加拿大,絕大多數需要自己租房子住。一般來說,尋找租房有几种途徑,一是找熟人介紹,其次是找房地產經紀代理,當然還可以看報紙的分類廣告,在《星島日報》和《加拿大都市報》的分類廣告,就能獲得相關的信息。通常來說,不出一兩個星期你就能找到合适的住房。
      加拿大城鎮有几种不同的房屋類型,如獨立屋(house)、鎮屋(townhouse)、半獨立屋(semi-detached house)、高級公寓(condominium)和普通公寓(rented apartment)。房屋价格在不同地區和區域均不同。新移民在租房子的時候,需要特別留意的是以下几點:

      尋找合适的房東及住處 
      房東是負責收取租金、維護大樓的安全并使其适于居住,并且在需要時負責修理。他們負責所有在屋內且包括在租金內的設施,例如冰箱和烤箱、洗衣設備、家具(如為附帶家具的公寓)、儲藏室及車庫等。你的房東可以要求你出示推荐信或進行信用檢查,以确保你有能力支付租金。
      但房東無權詢問有關你隱私的問題,例如:你到加拿大有多久?是否會有親屬探訪?或者,你是否計划會有更多的小孩?
      在大多數省份,房東不能因為你有孩子同住而拒絕出租,除非該建筑物專供老年人居住。每一個地方在租金以及房東和租客的權利和義務方面都有不同的法律規定,新移民應該在入住之前和与房東溝通了解好你居住在其房子的具体規定。

      簽署租賃協議
      找到了合适的住所以后,我們建議你和房東簽署一份租賃協議,因為它是你与房東之間的法律協議。租賃協議确定了你与房東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雙方均認可的規定。
      租賃協議將列出房租金額以及租金所包含的內容(例如水電費、停車費、高速上网費等),月租金額和付租日期;租約有效期限;押金數額(用來支付房客造成的房屋和其他設施損坏);公寓的居住人數;終止或取消租賃的條件,或者轉租的條件(如果你想在你的租賃結束時間之前搬出和找別人來租的話);關于寵物喂養的一些限制等等。雙方務必閱讀并理解租賃協議上的每一個字。
      也許你是單身,与別人分租一套公寓。那么你必須了解,分租公寓的每一個人在法律上均有責任支付全部租金,這一點非常重要。你們應該達成協議,如果分租的一方搬出公寓,他/她將繼續支付租金或者找到其他分租的租客。
      另一方面,也許你自己想在租賃協議到期前搬出。在這种情況下,你的房東或者大樓管理員可能會讓你去尋找繼續租住該公寓的租客。這稱為轉租。也許,你的房東會同意自己去尋找新的租客。在這种情況下,你可能需要支付公寓招租的廣告費。
      如果你与你的房東均找不到新租客,則你將有可能負責支付所有損失的租金。

      入住前須知
      在入住當日,請檢查你所入住的房子,确保在所有電線插孔和電燈開關上均有保護板。對任何破損處做好記錄或者拍照,例如地毯或房門下的破洞以及水漬等。如果你在入住后要求修理,記得要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也為你寫給房東的所有信件保留副本。   另外,要要求你的房東或大樓管理員講解有關郵件、內線電話、垃圾處理、物資再循環、洗衣、租客和訪客停車位以及如何使用屋內家用電器的規定和介紹。
      房東通常會要求你選擇以下一种支付方式,包括:
      ‧現金。要确保你收到全額租金的收据。
      ‧遠期支票。是一种可在將來某個日期兌現的支票,房東通常希望得到支票日期為租賃協議期內每月第一天的所有遠期支票。
      ‧銀行支票。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支票,由你的銀行擔保支票將會兌付。許多房東要求以銀行支票來支付第一個月和最后一個月的房租。銀行會為開具銀行支票收取一筆手續費。
      ‧在某些地方,你的房租可能會包括暖汽費、水費、有線電視費以及電話費等公用設施的費用。這些賬單會寄到你家中。你必須在賬單到期前支付,否則你將需要支付利息。如果你多次逾期不付,則公用事業公司將會停止其服務。

      計划搬出
      大部分房東通常都會在租客入住之前告知如果打算搬走,必須在某段時間前通知他以便他提前把房子租出。當你決定要搬出的時候,建議你給你的房東一份書面通知,講明你要在某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個月遷出。你必須在搬出之前清理你的房子,并且修理任何破損之處,也將房子的狀況做好記錄或拍照。如果除了之前所說的最后一個月的房租你還交了其他保證金,你的房東必須退還你的全額保証金,除非你給公寓造成損坏或拖欠房租。
      如果你的房東要求你搬出,這稱為驅赶。一位房東無權因為你拒絕續簽租賃協議或者招待訪客而驅赶你,也無權將你的私人物品扔到街上或者更換門鎖以阻止你進入住所。請不要忽視驅赶通知,它是合法并有約束力的,如果你希望上訴要立即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