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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傭工需知的合法權益
( 2010-05-07 )



家庭傭工

      你是一名家庭傭工,如果你:受僱於僱主的私人住宅內,提供烹飪、清潔、托兒或其他指定的服務;或在僱主的私人住宅內居住。 
      作為一名家庭傭工,你受?珔就業標準法案?珝(Employment Standards Act) 的保障,包括你有權支取超時工資、享受法定假日和假日工資、帶薪年假和年假工資,及卑詩省規定的最低工資。 
      你必須有一份你和僱主以書面訂立的僱傭合約,該合約列出你的職責、工作時間、工資及房間和住宿的收費。房間和住宿的最高收費為每月$325。你的僱主必須給你一份該合約的副本。 
      如果你的工作時數超過合約所規定的,你必須獲得這些額外工時的收入。如果工作超時是指你工作超過8小時一天或40小時一週,那些額外的工時便必須以超時工資率計算。 
      在你開始工作的30天內,僱主必須將你的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通知“就業標準局”(Employment Standards Branch)。每隔6個月,你的僱主必須將這些資料的任何變更通知該局。
      資料來源:The People's Law School (法律教育學會),網址: www.publiclegaled.bc.ca
      家庭傭工在工作時常被侵犯人權,他們不時承受經濟剝削、身心和性方面的暴力對待。這全因他們不清楚自己應有的權利。  
      家庭傭工被侵犯人權?釱虐待或暴力對待的舉報數字偏低。
      家庭傭工因恐防失去工作及收入,寧願啞忍種種虐待或暴力苦況,也不會舉報僱主的惡行。家庭傭工羞於向他人說出他們的情況,對警察亦然。
      家庭傭工在遭受暴力對待後,往往找不到可以向其舉報的人,從而尋求援助或保護。家庭傭工可能會視這些情況為不公平對待,但有時候,他們所謂的不公平對待其實可能已屬觸法行為。要避免這些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的話,最好的預防方法是了解自己的權利。 繼而可以爭取自己應得的權利和保障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