癮君子們常常會在公共場合露天而居,既影響市容,也令附近的居民感到不安。
卑詩省上訴法院日前駁回聯邦政府的上訴,支持省最高法院2008年的裁決——繼續給予溫哥華毒品“安全注射屋”(Insite)以法律豁免權,使其可以繼續營運下去。渥太華當局正考慮向加拿大最高法院上訴,不惜展開長期司法行動,最終迫使其關門。
所謂“安全注射屋”,本來是從引起社會廣泛爭議的毒品政策“四柱方案”中,以“減低傷害”名義弄出的違法設施,2003年9月開張時,仰賴臨時法律豁免權,才暫時不受聯邦毒品控制法例檢控。2008年6月臨時豁免權到期後,聯邦保守黨政府打算關閉該設施。但卑詩省最高法院以聯邦政府的毒品控制法例與《人權及自由憲章》抵觸為由,反而給予永久法律豁免權,任由它開辦下去。于是聯邦政府告到卑詩省上訴法院,但日前卻再次敗訴。
卑詩省上訴法院的裁決,使吸毒者及其人道關懷者,如管理安全注射屋的社區組織行政總監伊萬斯(Liz Evans)、犯罪學教授博伊德(Neil Boyd)、溫哥華市長羅品信(Gregor Robertson)等大受鼓舞。他們或乘勢壓聯邦政府不要繼續上訴,或在報章著文為“安全注射屋”張目。溫哥華前市長歐文(Philip Owen)預言,“安全注射屋”將在加拿大城市遍地開花!本省艾滋病人服務組織負責人蒙塔納(Julio Montaner),揚言要把注射屋推廣到多倫多、滿地可、維多利亞和美國三藩市。國會最大反對黨自由黨,也反對保守黨政府繼續上訴。
受到法官、市長、大學教授、利益團體頭頭如此青睞的“安全注射屋”,說穿了就是由納稅人出錢提供免費注射針筒,讓吸毒者自帶毒品,在護士保駕下“安全”打毒針的地方。那裏每天平均消耗免費新針筒約800個。每年光顧的癮君子近26萬人次,平均每人每月前往注射11次之多。其中注射海洛因的占42%,注射可卡因的有26%,注射嗎啡的有11%。注射屋每年的運作開支達300萬元,全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
按照兩年前的計算,癮君子每次注射的成本是14元,每人每年的注射成本高達1380元。這樣一個公然動用公帑縱容吸毒的設施,一直受到包括華裔在內多數民眾和團體的反對。聯合國毒品管制機構也指出,此舉違反了加拿大1988年簽署的聯合國相關公約。
維護“安全注射屋”的人,把聯邦政府依法采取的行動,說成是恃強凌弱,威脅吸毒者的生命。他們反指渥太華的法律上訴,是浪費納稅人的金錢。他們還強詞奪理,聲稱根據《加拿大憲法》,法官有道德責任阻止聯邦政府的合法行動。這些人的所謂人道主義,已經膨脹到荒謬的程度。
在他們支持下發起訴訟,挑戰聯邦政府憲法權力的那批吸毒者,平均吸毒時間15年,有的吸毒史長達38年。對這些癮君子來說,最大的人道就是強制他們一勞永逸戒除毒癮;最有尊嚴的人權,就是協助他們重返社會,過健康正常的生活。
讓他們每天到“安全注射屋”,用免費新針筒打毒針,不過是慷納稅人之慨縱容吸毒,和“人道”、“人權”完全沾不上邊。
但加拿大社會的現實往往就是這樣。一旦某些法官、省長、市長、教授、專家、利益團體代言人等社會精英占據了“人道”制高點,扯出癮君子、刑事犯罪分子等的“人權”大旗作虎皮,社會大眾的反對聲,就成了陪襯他們高張“人權”的背景噪音。不知這些人是真不明白還是裝不曉得:當絕大多數守法公民的社會整體利益受到侵蝕時,他們津津樂道的“人道正義”還站得住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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