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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先僑受盡凌辱
( 2009-07-31 )



天使島移民局現在已成為博物館。

華僑先輩移民之路蓽路藍縷,有血有淚,由“賣豬仔”的來美國加州開金礦,修築鐵路等奴役?釱遭遇歧視及暴力,至19世紀80年代,加州排華持續高漲,《排華法案》的一再提出,不准入籍,家眷不准入境,又遇上三藩市大地震華埠毀於大火,華僑先輩在此期間受盡凌辱。

      在反華情緒持續高漲之際,加州共和黨參議員米勒向參議院提議中止華工赴美。這項提案在參院辯論八天,以二十九對十五票決通過;眾院再以一百六十七票對六十六票(五十五票棄權)通過。1882年5月6號,賈斯特‧亞瑟(Chester A. Arthur)總統簽署了這項玷辱美國歷史的法案——《1882年排華法案》(1882 Chinese Exclusion Act)。此法案被美國國家檔案館選為美國歷史上最重要的一百件文獻之一,集種族歧視之大成。此法案禁止任何華工入境十年,也不容許外籍華人取得美國國籍,這是美國歷史上第一條限制特定種族移民的法案,此法案的通過,標誌美國自由無限制移民政策的結束。

      一度禁止二萬華工重返
      1884年國會修訂1882年的法案,擴大了對華工限制的範圍。1888年又通過了《斯克特法案》(Scott Act),禁止暫時離境的華工重返美國,將原有的入境簽證二萬張,宣布無效。使原來已有家在美的持證人,因暫時離開,永遠不能再次回美國與家人團聚,孑然一身,流離失所。
       1892年,《吉爾理法案》(Geary Act)又把1882年?珔排華法?珝案延續十年。同時規定已經在美國的華工必須註冊才能獲得居留權。1902年,美國國會又修改排華移民法案,無限期地禁止華工入境,並將法案實施的範圍擴大到本土以外的廣大殖民地地區。
       一系列排華法案通過後,華人的處境更加窘迫,排華暴動迭起,許多城鎮驅逐華人,即使留下來的華人也受盡歧視和凌辱。
      1885年,懷俄明州(Wyoming)石泉(Rock Springs)礦區的白人舉行大罷工,為了破壞罷工,礦主就僱用華工,由於華工對工人運動保持中立態度不參加白人罷工,雙方發生衝突。在當年9月2號150個帶有武器的白人衝入華工住宅區,造成28名華工死亡?釱15人受傷的慘劇,財產損失達15萬美元。由於工會表示,礦主必須把中國人全部解僱,他們才會重新開工,最終700個華工遭驅逐。石泉暴動之後,這種排華運動風潮很快感染美西其他地方。就在同年的9九月11號,煤溪(Coal Creek)的華人遭到襲擊;10月24號,西雅圖華埠被燒;11月3號,塔科馬(Tacoma)一帶多個城鎮的華人被暴徒驅逐。

      將先僑永遠逐出三藩市
       1906年4月18日,三藩市發生大地震進而引火災,使包括華埠所在的企李街(Clay)在內的許多街區都化為灰燼,造成至少二十萬人失去家園,包括2.5萬個華人。天災過後人禍又至,趁火打劫的軍警、商人甚至社會名流又將華埠災後僅剩的物資掠走,甚至打死了一個回家尋找物件的熊姓華埠居民。
      而當時三藩市和奧克蘭都禁止華人災民前往白人的救濟營,華人無論到哪裏,都遭到當地居民反對,當局最後在三藩市的美臣堡(Fort Mason)和普西迪歐的一些地區成立種族隔離的難民營。但是偏激的種族主義者卻宣稱,火之神使土地重返潔淨和文明,這是上天的意思,因此決不能允許華埠在三藩市區內重建,趁此機會推動他們的排華議程,提出要把華人永久趕出三藩市,遷往其南部市界外的獵人角(Hunters Point)。最後,在華人社區商業領袖組織“Chinese Six Companies”,和中國領事館的抗議和爭取下,華埠才得以在三藩市內重建。

      排華政策下的華人:
這些排華法案到1943年通過《麥諾森法案》(Magnuson Act)時才撤消,開始允許每年有限定名額的華人入境,直到1965年通過《入境移民與國籍服務法案》(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Services Act of 1965),這種種族歧視的移民政策才算徹底終結。
       排華政策執行幾十年,對兩代美國華人的發展有重大影響,因為在那些年代,華人不僅被剝奪公平競爭的權利,更被限制移民和排斥入籍。
       華人被認為是不受歡迎的異類,在入境時被移民官千方百計地阻撓甚至遣返回國,比如以華人染有危害美國人健康的傳染病為由拒絕入境,但事實上那些華人所患的只是普通的鉤蟲病或肝吸蟲症,很多都不具有傳染性。因此華人入境人數銳減,到20世紀初能夠入境的華人移民降至二三千人,但執行?珔排華法案?珝的華人部卻每年耗用四五十萬美元的經費,約是當時移民局所有經費開支的百分之三十。

       天使島關押先僑血漬斑斑  
       在天使島移民站啟用之前,華人在三藩登陸後,就只能在太平洋郵船公司碼頭設備極為簡陋的木屋裏,等候移民官盤問口供屬實後,才能被批准入境。由於華人社會多次抗議這些木屋設備不符合衛生及安全標準,當局才在1910年設計營造了天使島移民站。
       但事實上,排華的精神不變,華人受到的歧視和虐待也不變。
       天使島移民站的囚室狀況並不比之前的木屋改觀多少,一間不大的房間裏,擺滿雙層或三層鐵架床鋪,每層間隔也就是夠勉強翻身的空間。但最多時要住一百二十多人,被押的華人要忍受一天八美分難以下嚥的伙食,外加備受歧視,可能一等就是幾年,他們等候漫長的盤問、審查、檢疫,被嚴格盤問,甚至問到家中房間數量、窗戶位置等以證實他們的身份,他們又被嚴格檢查,甚至遭到裸體搜身,有人經受不住折磨而自殺。有些人在漫長等待中在牆上題詩以發洩憤怒和思想之情:“木屋拘留幾十天,所因墨例致牽連,可惜英雄無用武,只聽音來策祖鞭。從今遠別此樓中,各位鄉君眾歡同,道其間皆西式,設成玉砌變如籠。”據統計,這裏處理過約100萬件移民案件,有17.5萬中國人曾先後被關押在這裏。
       但是,在天使島飽經折磨華人即使僥倖進入了美國國境,也不意味萬事無憂能夠安居樂業了,因為來自各方的種族歧視帶來的生活的不便。
       比如理髮店、旅館等均不接待華人,在戲院裏華人不得與白人混坐,很多城鎮甚至不允許華人租房和經商,另一些地區立法禁止華人與白人通婚,禁止華人與白人同班甚至同校上學。著名的例子有Tape vs. Hurley案,1884年,在三藩市出生當時八歲大的瑪米泰普(Mamie Tape)因為其華裔身份被Spring Valley School拒之門外。但當時市政條例規定,除非有法律依據,否則任何學校都要對六至二十一歲的該區居民開放。於是她父母到法院上訴,終於在1885年1月加州最高法院做出判決,認為公立學校因為學童生於華人家庭而拒絕其入學,是違背加州法律和美國憲法的行為。

       以“紙兒子”方法入境 
       除此之外,當時的移民官有權隨時向華人索要證件來檢查,若是不幸沒帶證件,就面臨被拘禁的危險,甚至有可能被遣返回國。
       面對排華勢力及移民官的百般刁難和無理拒絕,華人也為維護自己應有的權力奮起反抗並取得了一定成效,在?珔排華法案?珝實施期間,有關華人移民的訴訟案件超過三百宗。
       例如1889年的黃金德(Wong Kim Ark)案,迫使美國最高法院承認在美國出生的華人有美籍身份並且有權自由出入美境。
       1900年的林貴(Gue Lim)案,美國最高法院承認根據條約規定,中國商人有權攜帶妻室和年幼子女前來美國。
       1927年的陳保(Chin Bow)案確定了華人在外國出生的孫子擁有美國國籍的權利。
       另一方面,在《排華法案》實施期間,華人深知入境美國不易,而國內又連年戰亂內憂外患不斷,使得華人冒險利用非法手段來美國謀生。
       他們有些取道加拿大、墨西哥或古巴,伺機偷偷由秘道進入美國國境,可是後來,即使是這些國家也相繼拒絕華人入境,華人便偷渡入境,更有人通過賄賂移民官在關口合法入境。  
       在1906年三藩市大火之後,戶籍檔案被燒毀,一些華人便乘機冒人自己是美國出生,入籍美國之後便又可申請讓自己在中國出生的後代來美,有些華人回鄉探親後就向移民局報告生了孩子,甚至製造一些戶籍空額轉手賣給在中國家鄉的華人,以冒名入境。這種方法成為這個時候華人入境的主要途徑,而以這種方法入境的人被稱為“紙兒子”。

       加州不公平立法:
       1. 否定華裔擁有土地及物業的權利。
       2. 否定華裔投票的權利。
       3. 否定華裔嫁娶白人的權利。
       4. 否定華裔孩子入讀公立學校。
       5. 否定華裔移民攜帶手槍的權利。
       6. 對移民來美的華裔婦女設立不公特定要求。
       7. 授權把華裔移民遷移到城鎮以外範圍。
       8. 否定華裔於公共事務工程及州府部門上聘請華裔勞工。
       9. 禁止發許可證予華裔。
       10. 否定華裔在加州海域裡捕魚的權利。
       11. 向華裔商業及聘請華裔的個人收取不適稅項。
       12. 否定華裔成為任何與白人有關的案件中法庭證人的權利—決議指,因此華裔被置於法律保護之外,不少華裔容易成為暴力及虐待案件的受害者。

       三藩市不公平法令:
       1. 華裔男人被迫剪斷長辮。
       2. 禁止使用華裔傳統運送水果蔬菜的方法。
       3. 不公地向華裔洗衣店征加稅項。
       4. 針對華裔把骨灰送回祖國的傳統。
       5. 迫使華裔聚居在被認為骯髒及不安全的地區。



三藩市華埠舊貌。

天使島移民局內的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