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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賊行竊 英雄重傷自己治
( 2009-04-17 )





上海人徐華在一家餐廳內挺身而出阻止小偷行竊,反遭小偷們的圍攻,身受重傷。徐華的遭遇再一次引發了網友對見義勇為行為的熱烈討論。據悉,上海有關部門正在為徐華上報見義勇為事跡,但具體的賠償方案還需依照評選結果來認定。有學者指出,在規範有關做法的前提下,政府各部門應做到柔性的無縫連接,加快運作的速度。

      據新民網報道,3月2日18時30分左右,徐華與女友到一家麥當勞餐廳用餐,不經意間看到一小偷盯上了鄰座一名男顧客的電腦包,正當小偷伺機作案的時候,徐華挺身阻止。這時,幾名小偷向徐華聚集過來,其中兩人更拔出匕首逕自向他的頭部和身上揮去。此前的那名男顧客見狀欲上前阻止,也被小偷按倒在地。
      經過一番打鬥,搶包未果的小偷奪門而逃,而身受重傷的徐華則倒在了血泊中。醫院方面表示,徐華腰大肌全部斷裂,降結腸也完全破裂了,現在徐華無法正常大便,進一步的手術治療要等到幾個月後。徐華表示:“當時眼看小偷就要得手了,也容不得多想了。但今後遇到類似的情況肯定會先觀察一下周圍環境,注意自我保護。”
      事件一經報道,在上海市一些熱門論壇上,徐華不僅得到了眾網友的一致聲援,更有不相識的網友自發組織趕到醫院探望。
      有人說:“現在的小偷也太猖狂了,好人是要有好報的!但以後大家遇到小偷再偷別的東西,誰還會站出來啊?”有人說:“現在什麼社會啊?誰還敢見義勇為?太讓人心寒了。”還有人說:“多少個英雄在光環褪去後孤獨掙扎生存,過了幾年,甚至幾個月後,大家是否還會記得他?”
      徐華說,目前所有的治療費用都是自己出的,有關部門來探望時曾讓他把看病的賬單都保存好,但究竟醫療費用是否有出處,他也不知道。有官員透露,如被評上區見義勇為,可獲得兩萬元的醫療保險,並獲得上報市級見義勇為的資格,有機會獲得更高的補償金。
      社會學家胡守鈞認為,如果確實是屬於見義勇為受傷的,無論當事人是否被評上見義勇為獎,政府部門都應承擔起責任來。
      他建議有關部門應該與醫院方面建立機制,如遇到徐華這樣的情況,醫院應該要進行無償治療,期間產生的醫療費可事後再由相關部門決定從哪筆經費中支出,而不應由見義勇為者來支付或墊付該筆醫療費用。
      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院長彭系哲則認為,從道德角度來看,見義勇為的風格在現有社會中應大力提倡;但同時也應看到,不管政府以何種形式對見義勇為者進行賠償,使用的都是納稅人的錢,從體現程序公平的原則來說,政府部門在啟用資金時確實必須謹慎。
      他強調,在規範做法的前提下,政府各部門應做到柔性的無縫連接,有關部門不僅要加快整個程序的完善的過程,更應減少官僚化操作,加快運作的速度,並在過程中設立透明程序。
      據介紹,中國目前有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了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的法規條例,規範了見義勇為獎勵和保護的基本原則以及見義勇為行為的確認、申報、調查、鑑定、評議、表彰、獎勵、評烈、評殘、撫恤等工作機制;但“從國家層面上來講,沒有一部統一的法律。”
      此外,許多地方沒有建立見義勇為人員醫療救助的綠色通道,見義勇為人員受傷住院,往往得不到及時救助。而建立了綠色醫療通道的地區,由於醫療救助體系不完善,見義勇為人員的醫療費用無人支付,給醫院帶來較大的經濟負擔,綠色通道往往陷入尷尬的境地。
      在今年兩會上,公安部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副理事長李順桃說,中國亟待制定一部全國性的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障條例;同時應建立保障見義勇為人員權益的長效機制,“為見義勇為人員提供長期的醫療救治服務和生活保障”。

      “我們一家以後生活怎麼辦啊”
      與徐華有相同經歷的,還有成都的梁永勝。一小偷偷電瓶車被人發現後逃跑,被市民梁永勝一把拽下,小偷揮刀把梁捅傷。面對幾千元醫療費,打工為生的梁永勝一籌莫展。“你管這個閒事幹啥子?那麼多人都沒動手,你跑去抓!”看不停呻吟的梁永勝,他的妻子數落。“我是當過兵的,看不慣有小偷。再說我也沒有想到他會用刀子。”梁永勝大聲反駁,聲音有點抖。據《華西都市報》報道,梁永勝以前在湖南當過兵,就是性子急,看不慣小偷。1993年抓小偷就被砍過,至今,他的背部還留一條長長的傷疤。 
      這次,梁永勝身上的口子長達15厘米,醫療費要幾千元。去年才和妻子從南部縣到成都打工,一家全靠他做裝修活掙點錢,生活十分拮据。“你當英雄風光,我們一家以後生活怎麼辦啊?”梁永勝的妻子對今後生活很是擔憂。
      而2005年8月4日中午,同樣困頓的見義勇為者韋兆安從一家醫院的大樓跳下,結束了自己25歲的生命。2003年12月27日晚,在珠海市當保安的他路見歹徒街頭搶包,挺身而出,卻被捅了三刀。2004年7月,珠海市隆重舉行見義勇為表彰大會,他名列先進個人第二名。
      韋兆安家境貧寒,珠海市政府獎勵給他的1萬元,早給家裏人治了病。據他弟弟回憶,從珠海回來後,“哥哥的肚子就經常痛,厲害時簡直痛不欲生。”但韋兆安不願意去醫院看,因為那會需要很多錢。1993年,公安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等部委聯合成立了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此後,各地相應成立了地方的見義勇為基金會。廣州見義勇為基金會2007年時調整了獎勵金額,對見義勇為犧牲者的獎勵金,最高獎勵金額從原來的5萬元提至30萬元,受傷者的最高獎勵也達到15萬元。但在經濟落後地區,見義勇為基金普遍面臨窘境。
      即使像廣州見義勇為基金會那樣擁有豐厚資金,能重賞見義勇為者,也未必能解決見義勇為者們的後顧之憂,對基金會的無知、漫長而困難的申請認定過程,以及拿到一次性獎金後的無以為繼,讓眾多民間英雄生活在窘迫之中。



香港青年張瑜於2008年8月在南京見義勇為。孤身鬥劫匪,身受重傷。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