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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拿工錢總要如此血腥
( 2008-01-31 )



在中國,工人討薪,不算了不得的新聞。討薪捱打,也不算了不得的新聞。或許正是因此,日前溫州工人李才富被追打致死、南京工人王超討薪被砍掉手臂,竟然沒有看到評論家們撲將過去。
可能話確實已經說完了,可能討薪已經“正常化”了,可能討薪已經成了社會的年夜飯,不吃年夜飯是不像樣子的,沒有討薪,中國這個社會就不像要過年了。打死也好,砍手也好,事情都會處理到“工人情緒基本穩定”的狀態,“情緒穩定”就像一個儀式。然而,只把打死和砍手的報道一看,我的情緒就很不穩定了。
我不知道一個人索要自己的工錢,怎麼會被打死,李才富的家人將會過一個沒有才富的春節,在被追打而溺水的那一刻,李才富對這個社會有何感受?手臂被刀砍落,這個鏡頭如果出現在電影上,也夠暴力。你也有手臂,請想像它被鋼刀砍落在地,你會不寒而慄。
這樣的討薪,哪里有一點主張權利的影子呢?按月拿到足額工資,這是權利。發生欠薪,已是權利被損害;當工人討薪時,面對的卻是追打和砍殺。這就是權利的寫照。今天,不知有多少為非作歹者,他們往往在眾目睽睽下得逞,揚長而去;今天,又不知有多少被踩在泥裏的人,稍一聲張,就丟掉性命或者被砍掉手臂。對此,人們都是“情緒穩定”的:看人行兇,情緒穩定;被人侵犯,情緒穩定。我覺得這種情緒真是神奇。
打死李才富的企業主已經被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批捕,砍掉王超手臂的中建五局幾名僱傭人員有的已落網,有的正在被追緝,但討薪的故事當然仍不能終結,正如總理為工人討工錢沒有使討薪終結,正如爬高塔、爬高樓沒有使討薪終結一樣。
自從“按月足額獲得報酬”不再是勞動的規律,就注定了討薪者已經被拋進了深淵,他們不再被一般的勞動關係保護,而是成為一個個案例,先勞動,再討薪,討到了,他要歡笑,好像勞動以後本來就要討薪一樣,討不到,他也不能情緒激動,而要相信“問題總是能夠解決的”。他以一己之身與企業主或工頭周旋,他的身後據說就是法律和政府,法律和政府為何沒有能夠讓企業主按期支付工錢,誰又知道。
中國的發展迅猛異常,優勢之一就是勞動力低廉。我不知道,可以欠薪,可以砍殺討薪者,可以不給工錢,是否也算是中國的發展優勢。但如果連基本的勞動報酬權都不能保障,這樣的優勢豈不與“血煤”、“血鑽”一樣骯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