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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孩子一個消費計劃
( 2008-01-10 )



兒子春添很小的時候,張太就全職在家帶他,那時候張太沒有收入,所以會對春添所提出的需求有所限制,引導兒子慢慢學會控制自己的慾望。
一是提前告知。最先開始做全職媽媽的時候,因為找不到自己在家帶孩子的技巧,所以幾乎每天都要去超市買東西,但又不可能把兒子自己放在家裏,所以每天都要帶兒子去。很多時候,兒子都會提出他自己的購買需求,所以張太每次帶兒子去商場、超市之前,都會告訴他今天他可以花的預算是多少,一旦兒子提出的要求超過張太說的預算,張太就會跟兒子商量:“媽媽愛你,但是真的很遺憾,你的預算不夠,再選選別的吧,或者放棄也可以。”其實孩子的要求不高,張太們也盡量做到自己講出的話就要堅持,不要因為孩子哭鬧就放棄。
二是告訴孩子今天不能買玩具,但可以看,看多長時間都可以。有一次張太耐心地等了兒子一個多小時;有時候小傢夥會傷心地哭(那時候春添才兩歲半),其實他是在表達心中的不滿。有很多父母受不了孩子的第一次哭鬧,妥協買了玩具。之後孩子就瞭解這種哭鬧的結果是可以達到目的,他們就會第二次、第三次地一直使用。
一個“十一”前,春添看上一個小火車,只需10元錢,那時候張太在兼職,有些收入。可張太知道到“十一”時還是要買禮物的,張太就告訴兒子等十天,十天之後就可得到禮物。春添很捨不得,每天都去玩具櫃看,直到可以買禮物的那天。中途張太甚至想放棄,因為張太覺得兒子那眼神太可憐,張太相信很多父母都會心疼,可第一,父母不能出爾反爾,既然說出來,就要堅持到底。第二張太相信孩子是需要這個過程的,不管錢多錢少,他要學會延遲滿足。
據說有些孩子在幼稚園看到小朋友有的玩具就會對媽媽講:“我們班誰誰誰有那個玩具,我也要!”而春添從來沒這樣講過,看到自己想要的玩具他會問張太:“媽媽,這個火車可不可以六一節送我?”因為他知道甚麼時候可以得到禮物,甚麼情況下可以商量。基本上張太幫春添買的玩具都是兒子經過等待得來的,所以他非常珍惜。
滿4歲的春添已有了自己可以支配的金錢,每天一元,其中3角錢是要作為長久積蓄。春添還不太理解甚麼是“長久積蓄”,只知道那3個硬幣放進小熊肚子裏,就不能再拿出來了,剩下的是自己可以花的錢。拿到零花錢的第一周,春添只對嘩啦啦錢的聲音感興趣,第二周,開始買自己愛吃的蛋糕、點心。
春添逐漸開始對金錢有概念,他知道兩個五角是一元,10個一角也是一元。他還會在花自己錢買東西的時候,先看價錢,瞭解自己有多少錢,自己想買的東西與自己手裏的錢是否相符,有時候還會斟酌,看看值不值得買。有一天,春添終於攢足了5元錢,想買他夢寐以求的彩色豆豆餅干。但是聽到售貨員介紹說裏面的口味很多,有海苔味道、芝麻味道、麻辣味道等等,春添猶豫了半天還是決定不買。張太給兒子建議:“你不是存了很久錢,就想買這個嗎?如果害怕辣味道的,你可以不吃,吃其他不辣的。”春添看看自己手中的五元錢,搖搖頭說:“我還是買3元錢的銅鑼燒。”
看來每天小小一元錢,作用是很大的。老公說張太每天給兒子一元錢,其中3角錢還要存定期,可以花的太少了,不如一個月給一次,一次給30元。張太感覺這樣不適合剛剛瞭解錢是甚麼的4歲孩子,張太想如果進行得順利,5歲的春添會按月拿到零用錢自己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