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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車”被抓不近人情
( 2013-02-08 )



      春運一票難求的現實壓力,催生着中國民眾的回家“智慧”,公益名人王永、鄧飛和中央電視台主持人趙普、郎永淳、陳偉鴻在網上發起拼車回家活動,利用開車回家的人車裏的“空位”,為沒票的人解決燃眉之急。不過這一舉動在現實中卻遭遇到了法律風險。安徽人劉傑,從常州帶4名工友開車回安徽老家時,在南京江寧上坊附近被運管所稽查人員攔住,指稱他此行是公司包車,有非法營運嫌疑,要罰款3萬元。
      好心開車帶買不到票的人回家,卻被指為“非法營運”,確實夠讓人鬱悶。“非法營運”的大帽子,無疑給了民間自發的“拼車回家”活動一個耳光。在一票難求的現實下,一邊是民間不求別人,利用自身資源解決回家問題,一邊卻是非法營運的法律陷阱在等着人們,讓一票難求的人們多了一重無奈。“拼車”被扣上非法運營的帽子時有發生,可發生在春運,更凸顯出法律的僵化和執法者的不近人情。
      確實,為維護交通營運的秩序和保障公眾安全,法律理應禁止“非法營運”。不過營運的合法與非法的界限其實很難把握。朋友間正常的拼車,又有油費又有過路費,出於人情象征性地給點兒油費,算不算“贏利”?從常情常理看當然不是,但僵化地理解法律,很容易就陷入“非法營運”的法律陷阱中。同樣在南京,去年也曾發生過類似的事情:市民潘先生開車送表外甥女婿小陳到機場搭乘飛機,小陳為了答謝表舅,在車上放了點兒錢,這一幕正好被抓“黑車”的南京市交通局客運處的稽查人員看到,潘先生被處以8000元罰款。
     其實,輿論和專家一直在呼籲修改這一維護壟斷者利益的相關規定。城市擁堵日益嚴重,“順風車”或“拼車”是民間合作緩解擁堵的途徑之一,可“非法營運”的僵化存在,打壓着民間自助合作的熱情。
實際上,即使目前還未對相關法律進行修改,在春運的背景下,運管所稽查人員的這種執法行為也很難稱為“嚴格執法”,而是不合時宜、不通人情、添堵的僵化執法。
    “拼車”即使存在某些問題,公共部門也應該為拼車掃除障礙,善意地忽略可能出現的法律問題,而不是去設置障礙,動輒以“非法經營”打擊之,阻礙民間自我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