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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是否還會有女王
( 2013-02-08 )



       加拿大保守黨政府最近引入立法,將修訂延續數世紀之久,歧視女性的王位繼承法。聯邦傳統文化部長摩爾(James Moore)表示,社會在改變,所以我國的王室法規也必須與時俱進,適應當今的價值觀。他形容這是“常識”的改變。按照延續三百多年的王室繼承法,王室後裔中的女性即使是長姐,也必須讓弟弟繼承王位。只有當她沒有弟弟,才能繼位為女王。現在英聯邦的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當年由於只有一個妹妹,才得以繼承王位。她如果有弟弟,王位就沒她的份了。
      這種女性低於男性的繼承法顯然已不合時宜。英國首相卡梅倫2011年寫信給包括加拿大在內16個英聯邦國家的首腦,提出修改王位繼承法,給予王室女性後代平等的王位繼承權利。
       英聯邦各國首腦積極回應,承諾立法修訂繼承法,不僅給予女性平等繼承權,還廢除三百多年來不准王室人員與羅馬天主教徒結婚的禁令。英國和英聯邦各國的行動,是歷史的進步。
       按照目前英聯邦和英國的王位繼承順序,王儲查理斯和其子威廉王子分別是第一、第二繼承人。由於威廉的妻子凱特王妃已經懷孕,預產期在今年7月,所以一般相信此時修訂王位繼承法,是為確保凱特如果生下公主,即可成為王位第三繼承人,不必給日後可能出現的弟弟讓路。因此修訂如果生效,伊莉莎白二世身後加拿大是否還會有女王,就全看凱特頭胎是生男生女了。
在世界上實行君主制的國家中,瑞典、荷蘭、挪威、比利時、丹麥、盧森堡都已修法,給予男女性王室後裔按長幼順序的平等繼承權利。仍然男性優先的尚有西班牙、摩納哥、泰國等國;女性完全沒有繼承權的則有日本和阿拉伯世界的伊斯蘭教君主國。歐美君主立憲國家的社會早已男女平等,遲早會全部消除王位繼承上的性別歧視。
      按照聯邦傳統文化部長摩爾的說法,法案只須聯邦國會通過即可,不必祭出修改《加拿大憲法》這樣的大動作。他稱王位繼承法屬於英國法律範疇,唯有英國國會才能制定王位繼承規則,加拿大國會只有權認可相關的修訂。原因是1982年制定的《加拿大憲法》,並沒有提及王位繼承事項。但在法制觀念極強的加拿大,對既有法律的任何改動,都會引起社會的關注和警覺。
      有學者和輿論認為,保守黨政府提出法案,迅速認可英國對王位繼承法的修訂,侵蝕了加拿大主權的基礎——真正獨立的加拿大君主制理念。他們不認同王位繼承的立法權屬於英國國會,而加拿大國會只有認可權。他們認為最重要的是,自從1982年《加拿大憲法》頒佈後,加拿大和英國不再共用同一個王權。加拿大王權和英國王權從法理上是不同的獨立實體。伊莉莎白二世是加拿大女王,代表的是“楓樹王權”,既不是英國的溫莎王權,也不同於其他英聯邦國家的王權。
       雖然我國社會和朝野對修訂王位繼承法的認同度相當高,但輿論和學者對法律的較真精神是值得贊許的。他們對修法“斤斤計較”,一絲不苟,展現出民主國家社會大眾、朝野政黨、專家學者成熟的法制精神。不少中國同胞移居加拿大一段時日後,都深感社會寧靜祥和,生活井然有序,民眾以禮相待,毫無暴戾之氣。這正是堅持法律原則,謹遵法律細節,依法治國的結果。修訂王位繼承法的爭論,再次體現了這一點。石 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