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體:

大陸男攜18萬現鈔入境被罰 2500
( 2013-01-11 )



      加拿大邊境服務處(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簡稱CBSA)從2011年4月到2012年6月初,在多倫多和溫哥華機場的中國旅客行李及身上,繳獲約共1290萬加元的未申報現金。現金額度約佔同期這兩個機場繳獲所有現金的59%,其中大多數現金都發還給原主。而在美國,中國公民排在美洲公民之後,是機場繳獲未申報現金的第二大來源。
      據美國《華爾街日報》報道,去年6月,一個中國男子隨身攜帶價值約17.75萬美元的現金,在溫哥華國際機場下機,這些現金大都是美元和加元的百元大鈔。發現這些現金的加拿大邊境服務處盧姓官員(Clarence Lo)說,這男子聲稱該筆錢用作在加國買房或購車;他因藏匿及未申報現金而須繳付罰款2500加元(約合2500美元)罰金。但相比成功逃避中國政府施加的嚴格外匯管制,這男子付出的代價不算高。中國政府把公民每年因私攜帶出境的現金上限,定為每人5萬美元。
      攜帶大量現金入境未必一定是非法。當旅行者在加美入境時,他們所攜現金超過1萬美元的部分須向海關申報。大多數未申報的現金會由海關臨時扣押,並將會處以罰款。如果海關人員認為這些現金來自非法活動,那麼攜帶這些現金入境的人要想讓海關把錢退還給他,就有義務證明這些錢是合法得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