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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收場 賴昌星不提上訴
( 2013-01-04 )



2006年10月,已在溫哥華呆了7年的賴昌星。

掀起一場紅十字會信任風波的郭美美,入選了2011年度中國法治人物,與她一起入選的,還有賴昌星,這個名字,同樣,很多人都不會陌生。中共十八大召開之前,“賴昌星”再次頻繁地出現在官方的表述中。

      10月15日,中紀委監察部強調,“特別是廈門特大走私案主犯賴昌星在潛逃加拿大12年後被成功遣返回國,有力震懾了外逃和企圖外逃的犯罪分子。”
      10月16日出版的《人民日報》,在第4版刊發《十六大以來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工作綜述》,“賴昌星被成功遣返,充分說明瞭中國綜合國力不斷增強,國際地位不斷提升,充分彰顯了我們黨和政府打擊犯罪、懲治腐敗的堅強決心,有力維護了中國法律的尊嚴,有力震懾了外逃和企圖外逃的犯罪分子。”
      11月5日,來自中國監察部網站的消息又說,中共十七大以來,中國深入開展境外緝捕和防止違紀違法國家工作人員外逃工作,取得明顯成效,“2007年以來,經有關部門和地區共同努力,通過引渡、遣返、勸返等方式,成功將廈門特大走私案主犯賴昌星等一批外逃犯罪嫌疑人,從美國、加拿大、韓國等國緝捕歸案。”
      賴昌星出生於1958年9月15日,福建晉江人,1991年遷居香港,1994年成立廈門遠華集團,1996年遠華案案發。
      1999年,賴昌星到了加拿大溫哥華,住了10多年,期間,他數次申請加拿大的難民,經過加拿大司法審核,都未通過難民申請標準。
      2005年8月,賴昌星與妻子曾明娜離婚。2006年5月,賴昌星被捕,準備被遣返,但賴昌星又再提出上訴,案件展開拉鋸。到了2007年4月,移民及難民部取消賴昌星所有的宵禁限制,同年7月,賴昌星考獲駕駛執照。2009年2月4日,賴昌星獲得在加拿大工作的許可。


      “予以告知是什麼意思”
      2011年7月18日,加拿大外交部長約翰.貝爾德表示,賴昌星的遣返案件必須依照加拿大的法律程序獨立展開。
      2011年7月23日,停留加拿大12年之久的賴昌星在加拿大警方的押送下,搭乘加拿大航空AC029航班離開溫哥華國際機場,並於北京時間23日下午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中加雙方在機場辦理了交接手續。隨後,中國警方向賴昌星宣布了逮捕令。
      當時,賴昌星問,“予以告知是什麼意思?”——賴昌星讀到小學三年級即輟學,在創辦遠華公司前,他當過農民、螺絲廠員工、汽車配件店老闆、紡織機廠老闆、服裝廠老闆、雨傘廠老闆、印刷廠老闆以及房產公司老闆。
      2012年5月18日,賴昌星被判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賴昌星未提出上訴。
      一些國際媒體報道說,賴昌星的審判依然是不公開的,開庭宣判也只有少數官方指定的人出席,沒有任何內幕報道、沒有採訪、沒有被告和律師的聲音——“一個國際聞名的大案,拖延十余年,就這樣草草收場”。         

      福建晉江  泉州代管
      晉江為福建省下轄縣級市,由泉州地級市代管,是福建省綜合實力最強的縣市,其綜合競爭力2010年位居中國百強縣(市)第七位。
      郵政編碼  362200
      電話區號  0595
      車牌首號  閩C
      雅稱  刺桐、瑞桐、泉安
      文化  布袋木偶戲、高甲戲(柯派)、安海嗦囉嗹習俗、靈源萬應茶及閩台東石燈俗,均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放棄難民資格申請前妻自願回國
      賴昌星的前妻曾明娜2009年5月3日就回到了中國,這一天,她抵達廈門國際機場,回家與父母團聚。3個月後,加拿大電視台播出了對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長康尼的採訪錄影,康尼證實,中國遠華案主要嫌犯賴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經自願返回中國。
      繼加拿大證實曾明娜回國後,2009年8月7日,路透社在報道中引述了來自中國外交部的簡短聲明:“曾明娜自願放棄在加拿大的難民資格申請,並且在5月3日回到中國。”
      資料顯示,曾明娜與賴昌星共生育兩男一女,長子賴俊健,次女賴真真,幼子賴明明,均已完成大學學業,和曾明娜一起回國的是賴真真。曾明娜的神秘程度絲毫不遜色於賴昌星。據悉,與賴昌星結婚時,曾明娜還未滿18周歲,當時,賴昌星24歲。因未到法定婚齡,雙方並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這種情況在當時的福建晉江農村相當普遍。曾明娜小名“美好”,文化程度雖然不高,在生意場上卻精明能幹,成為賴昌星的得力幫手,亦曾是中國警方通緝的要犯。
      在“遠華案”案發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內,曾明娜的娘家——福建省晉江市青陽鎮蓮嶼街的大宅——都異常冷清。曾明娜的父親曾傳章在2009年5月2日下午接到電話,得知了女兒要回國的消息。當晚,在警方陪同下,他們趕往廈門,在那裏,有一套政府承諾為回國的曾明娜準備的套房,面積過百平方米,曾明娜需履行監視居住的彙報程序。

      不僅“追人” 還要“追物”
      根據廈門中級法院的判詞,賴昌星犯罪的數額特別的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會依法追繳有關違法犯罪所得的財務。不過宣判之後,有分析稱表示:“賴昌星在1999年就出逃了,時隔的比較久遠,能不能收繳回來,能不能沒收到他全部的個人財產,恐怕是一個未知之數。”
      “我們不能僅僅只‘追人’,還要‘追物’。”2012年5月22日,北京師範大學國際刑法研究所陳雷表示,壓縮外逃人員生存空間,切斷其生活來源,是中國目前的常用策略。陳雷是最高檢察院反貪賄賂總局大要案偵查指揮中心高級檢察官,曾參與辦理了多起在國際上有影響的境外追逃追贓大要案。
      中國每年外逃資產究竟數額有多大?至今並無權威說法。2004年8月,中國商務部研究院的一份《離岸金融中心成為中國資本外逃“中轉站”》調查報告稱: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大約有4000名腐敗官員逃往國外,帶走大約500多億美元的資金。據悉,該報告一出,就曾引起中央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外逃資產也因此成社會關注熱點。
      但陳雷指出,中國外逃犯罪嫌疑人究竟帶走多少資金,難以統計出具體數字,“但絕不在少數”,據陳雷分析,逾七成出逃貪官涉案金額超過千萬元(人民幣,下同)。他披露:上海大東江實業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蕭洪彬,涉嫌騙匯約61億元;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原三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等人涉案4.83億美元;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何松街支行原主任高山,伙同他人內外勾結利用偽造票據進行詐騙,騙取10億元。
      《中國新聞周刊》曾報道說,據有關執法辦案部門不完全統計,已採取查封、凍結或扣押措施的案件期限,絕大多數都超過5年,時間最長的超過了25年,但是上述有關部門負責人同時表示,將外逃犯罪嫌疑人引渡或遣返回國內,對中國有力打擊犯罪、特別是外逃的經濟犯罪和職務犯罪意義重大,利大於弊。只是目前,追逃成本大、追贓返還難,大量嫌疑人因無被引渡之憂且提前轉移大量財產,逍遙異鄉。
      1994年,時任加拿大總督納蒂辛訪華後,中加雙方簽署《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開始雙邊刑事司法領域合作。該條約對司法協助的範圍予以列舉,包括“涉及贓款贓物和歸還被害人財物的措施”。但是具體到遠華案件,追贓並不是那麼順利。

      “從小就想着怎麼賺錢”
      一封長達74頁的舉報信出現在1999年4月,信中形容說,賴昌星一伙“走私成品油之多,足以滿足廈門人游泳用”。
      1999年4月20日,中紀委牽頭,展開調查。1999年8月13日一早,賴昌星舉家去了加拿大。在賴昌星到加拿大後的一年半時間裏,“遠華案”基本查清:600多人涉案,其中300多人被追究刑事責任,第一批就有14人一審被判處死刑,“遠華案”也成為中共建政後第一大經濟犯罪案件。只是主犯賴昌星,一直在溫哥華。直到2012年5月18日,賴昌星因走私和行賄罪被判無期徒刑。
      賴昌星的老家在晉江市青陽鎮燒厝村,家中兄弟姐妹8個,他排行老七。那時家裏十分貧窮,一家人只能擠在很小的3間祖屋裏。因為交不起學費,賴昌星直到9歲才上學。“從小就想着怎麼賺錢”,據兒時的玩伴回憶,上學的時候,賴昌星常常帶着大家一起賣油條、包子。
      賴昌星這個“小人物”何以會“發跡”?據中央電視台的報道說,這有賴於“賴氏交友術”,比如,一曰“借錢付高息”。凡接觸過賴昌星的人,都說他是一個“非常善於結交朋友的人”。他曾向一位“有潛力的小官”借5萬元錢,最後付給20%的高息。據稱這是他打開走私管道的重要一“招”。他捨得花錢。1996年,遠華的一座大廈動工時,賴昌星大宴賓客,請到嘉賓2000人,其中有不少高官,宴中每人都得到了價值3000元的禮品。有一年過生日,賴昌星請了200人,每人一個10萬元以上的紅包。
      賴昌星常說,不怕領導講原則,就怕領導沒愛好。最廣為提及的,就是那座舉世聞名的“紅樓”。“紅樓”建成於1996年9月,紅頂、紅瓦、紅牆、紅窗、紅門、紅燈籠、紅地毯,該着色的地方,都是紅色。如今,這座樓已經被劃歸廈門市總工會使用。
      沿着廈門華光路向北,有一個並不起眼的小院,院子大門一側懸掛着“廈門遠華集團有限公司”、“廈門遠華電子有限公司”、“廈門遠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三塊銅質招牌,“紅樓”就坐落在院子的左側。現今,這裏樹起了一個呈“T”字形排列的三塊高約5米的巨大招牌:“查處廈門特大走私案展覽”。

      海關關長 是“紅樓”貴賓
      由中國海關出版社出版的《廈門遠華大案——查緝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紀實》一書中曾披露,廈門外輪代理公司原總經理許某在接受調查時交代:這幾年,廈門地區“做油”很賺錢,但是要“做油”,誰都擺脫不了遠華集團賴昌星的控制。
      要做油品進出口,需要經過海關,而當時的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和賴昌星是“鐵哥們”。有知情者說,賴昌星的手段可以簡單總結為“七子”:票子、女子、位子、房子、車子、本子(護照)、孩子,把這“七子”全方位關照到,往往就不愁打不開走私的路子。後來的調查結果顯示,廈門海關從關長、局長到基層人員共計160多人被買通,佔廈門海關總人數的13%。
      楊前線1995年走馬上任廈門海關關長時,是當時全國最年輕的正廳級關長,其實早在1993年,楊前線就與賴昌星結識,在楊前線當上廈門海關關長之後,他理所當然成了賴昌星“紅樓”裏的貴賓。在回答與賴昌星是什麼關係這個問題時,楊前線說,他跟賴昌星應該是比較好的朋友關係,只要進了紅樓全部的費用都是賴昌星支付。有人問他,“紅樓”最吸引人的是什麼,楊前線回答:“有的人喜歡吃飯,喝點好酒,那地方經常會有好酒,有的人如果說你喜歡洗桑拿,喜歡小姐,那地方也有。”
      在楊前線當上海關關長之後不久,一個名叫周兵的女人在賴昌星的安排之下出現在楊前線的生活裏。楊前線說:“最早(兩人幽會)的時候是在酒店,在酒店有時候熟人也多,被人看見不太合適,我就問賴昌星有沒有房子,住酒店不太方便。”結果,賴昌星給他們提供了一套花園別墅,周兵則替楊前線生了一個兒子。 最高檢察院反貪總局官員介紹說:“周兵還在香港的遠華公司每個月領到十幾萬港幣,有時候甚至一領就是一百萬、兩百萬,但是不在那兒上班。”



賴昌星的豪華座駕。資料圖片

福建晉江燒厝村的賴昌星舊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