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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擬修例杜絕假留學生
( 2013-01-04 )



聯邦移民部近日公布修例建議,加強國際學生管理,以杜絕假國際生及監管部分院校濫收學生。擬自後年初開始,國際生報讀“指定教育機構”,才能獲發學生簽證、報讀少於6個月短期課程將無需申請學生簽證。

      加拿大大學及學院協會(Association of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of Canada,簡稱AUCC)歡迎移民部修例;但有移民顧問擔心,這將影響留學中介公司生意。 《加拿大憲報》(Canada Gazette)刊登《移民及難民保護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簡稱IRPA)修例建議及檢討報告,公眾可在未來45天內提出意見。新例一旦通過,預計會在2014年1月1日生效。


      刊憲咨詢  預計2014年初實施
      報告指出,移民部經過調查,發現很多已註冊的國際學生從來沒有在課堂上出現過,而加拿大邊境服務處(CBSA)也證實,這些不去上課的學生多數是為了在某些學校註冊,從而取得學生的身份,部分更非法打工、賣淫、販毒,以及走私槍械及人口;或轉而申請難民或移民,部分還參與有組織犯罪集團活動。
      此外,一些不法院校也利用這方式賺錢,通過收取國際學生學費及註冊費,為學生提供錄取通知書謀利,成為“簽證作坊”(visa mill)。
      聯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長康尼(Jason Kenney)表示,吸引來自世界各地最優秀、最頂尖的求學青年,是加拿大經濟持續成功和長期繁榮的關鍵所在。但也有太多案例說明,有學生付出大量金錢來加學習,卻遭到誤導。修例有助保護學生,確保本國國際學生計劃(International Student Program,簡稱ISP)的質量,及加拿大教育系統的國際聲譽。
      移民部加西地區發言人維拉米克(Danielle Vlemmiks)回復《星島日報》記者詢問時表示,超過30%的海外辦事處存在學生簽證欺詐事件。


      “指定教育機構”錄取才獲簽證 
      《加拿大憲報》披露,聯邦未來將與各省協議,訂出一份“指定教育機構”(Designated Educational Institution)名單,包括所有公立及私立院校。國際學生只能夠在獲指定教育機構所發錄取通知書後,才能據此申請學生簽證。至於少於6個月的短期課程將無需申請學生簽證,可通過遊客簽證(visitor visa)身份前來加國學習。此外,將修例授權移民部及加拿大邊境服務處,不定期抽查學生的學費收據及成績單,用來確定國際學生是否符合學習條件;一旦被發現違法,有關學生將被遣返回原居地。相關修例,是比照包括美國、英國、澳洲等主要國家做法。

       國際生條件趨嚴
      ‧須獲指定教育機構錄取
      ‧抵加後須符合學習條件
      ‧難民申請人及家屬豁免上述規定
      ‧若無實際學習可強制遣返原居地
      ‧禁短期居留簽證者改學生身份,除非完成本國中小學相關課程
      ‧收緊工作許可限制
      ‧全職學生每周校外工作限20小時
      資料來源:移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