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體:

75年前惡法:華人餐廳不準 請白人女侍應
( 2012-10-07 )



75年前的今天,15個白人女侍應遊行到市政廳,抗議市府迫令餐廳東主把她們解僱。右圖:參與抗議的部分女侍應:(上排左起)Peggy Parker、Fay Walker,(下排左起)Kay Martin、Margaret West(抗議群體代表)、Dorothy Crutchley。       溫哥華太陽報檔案照

四分之三個世紀前,即1937年9月24日,受僱於溫哥華市唐人街餐廳的15個白人女侍應遊行到市政廳,抗議市府強令三家餐館解僱其中的白人女侍應,否則撤銷營業牌照。但市府不為所動,最後唐人街餐廳遵照稍早前交涉所達協議,於10月前逐步解僱所有白人女侍應,共約30人。文:江先聲

      溫市華人餐館被禁止聘用白人女侍應,顯然涉及種族歧視。當時加拿大正實施《排華法》等重大歧視法令,歧視措施層出不窮、無奇不有,今天看來並不太令人意外。
      但當局就此禁令提出的理由,今天聽來仍然讓人大吃一驚;據稱,白人女侍應在華人顧客引誘下,淪落以至賣淫。同樣令人驚訝的是,對於這一頁歷史,迄今至少有兩篇學術論文詳加研究,分別是1995年西門菲沙大學(SFU)Michaela Freund的碩士論文,以及2010年卑詩大學(UBC)Rosanne Amosovs Sia的碩士論文,但一般民眾對這段往事聞所未聞,認知上幾乎是一片空白。


      ◆ 女侍應遭槍殺  震動一時 ◆

      溫市市府上世紀30年代雷厲風行禁止白人女侍應受僱於唐人街餐廳,由1931年一宗大案所掀動。曾驚動一時的這宗槍殺案,今天也罕能得聞了。當年12月20日星期日晚上約11點,一個名叫李迪(Dick Lee,譯音)的餐廳顧客,於毫無預警下,在溫市唐人街片打餐廳(Pender Cafe)開槍射殺20歲白人女侍應蕭瑪莉(Mary Shaw)。
      34歲的李迪在溫哥華高尚住宅區桑尼斯(Shaughnessy)一白人家庭當廚師,是該餐廳的常客,被一眾女侍應謔稱“牛脷(舌) 免汁”,因為每次光顧總是點這道菜。當晚他進店時,蕭瑪莉正在化妝,李迪二話不說連開八槍把她轟斃,然後吞槍自盡。此前李迪曾寫信向蕭示愛,但遭拒絕。
      此案發生後,溫哥華警察局長科士打(William Wasbrough Foster)和市長米勒(George C. Miller)認為,白人女侍應身陷險境,決定開始強力執行華人餐廳禁用白人女侍應法例。


      ◆ 警察局長強力掃蕩 ◆
      在科士打看來,女侍應面臨的一種普遍險況,就是華人顧客誘使她們賣淫。他在1937年9月2日寫給米勒的信中表示:“那些白人女子與華人建立起聯繫,她們大多很年輕、沒有什麼人生經驗,就這樣與華人有了親密關係,很多情況下與華人同居。”一些女侍應對這種說法嗤之以鼻。
      1937年9月17日的《溫哥華太陽報》(Vancouver Sun),引述一個匿名女侍應表示:“那一群神經過敏、愛說閒話、只管玩橋牌的老頭,自以為是充當唐人街女子的道德指導員,他們勢必要把我們趕出唐人街,可是他們接着會為我們做什麼?我們要生活下去的呀!真是天曉得,一個女子如果要走入歧途,去固蘭湖街(Granville Street)也行,難道就只能在唐人街嗎?”
      至1930年代末仍執意推行禁令的科士打,在1939年4月28日寫給大溫另一位市長泰福德(Telford)的信中,引述另一白人女侍應現身說法:“我第一天到這餐廳上班,那些中國佬就慫恿我到他們房間去,願意給我多達10塊、15塊錢。我只去了一次,那個中國佬帶了一瓶白馬牌威士忌到餐廳來,在慫恿下我喝了,就醉倒了。我記不起發生了什麼事,我醒來時,就在這個中國佬房間裏,跟他在床上。從當時情況,我知道曾跟他性交。他給我25塊錢,幾天後又給我35塊錢,吩咐我給自己買點衣服。”


      ◆ 研究:非純粹性交易 ◆
      曾研究這段歷史的兩篇碩士論文作者都認為,當中所涉及的是一種特殊的人際及兩性關係,不算是賣淫。中餐館的人員與顧客,絕大多數是單身漢或妻室不在本地的,他們與白人女侍應進行的互動,包括調情以及通過送禮物、邀約用餐、贈予金錢等,建立了一定關係,有時也涉性行為,但一般不是純粹性交易,與賣淫有別。而這種做法,一方面讓這些單身漢能滿足性需要,也突破了社會禁忌,隱含不凡意義。
      曾於1996年榮獲加拿大總督文學獎的華裔英語作家余兆昌(Paul Yee),在1988年出版、講述溫市華人歷史的《鹹水埠》(Saltwater City)一書中,通過一個餐廳員工所述,以較同情的口吻訴說了這段往事:“有些白人女子在唐人街的餐廳當侍應。她們很友善,在你請求下,可能跟你外出吃個點心或吃頓飯。而在吃罷一頓牛扒晚餐後,你可以請她到你房間去。你或許付她兩三塊錢,又或多至五塊錢。”
      至於當時溫市華人為什麼有這種需要,只要對照一下當時加國華人的歷史大事,就不難看出究竟。在1923年起實施的《排華法》影響下,加國華人在家鄉妻子不能前來團聚,而在本地華人也不能與白人通婚。單身在此的華漢,只能自求多福。
      事實上,早在25年之前的1912年,沙省已禁止華裔僱用任何白人女性,也是是加國首個省份這樣做。隨後,緬省(1913年)和安省(1914年)也有相同行動。
      1919年,卑詩省通過此類法例,雖然中間經過一系列的爭論和討論,到1937年1月,市政府規定,若是華人餐館不解僱所聘請的白人女侍應,政府將不頒發營業執照。
      幸虧當時媒體作出報道,留下了歷史記錄。

      華男當年娶洋老婆 少一點勇氣都不行
      今時今日的加拿大社會,華裔與白人異性交往或通婚已十分普遍。但追溯上世紀30年代《排華法》期間,華裔除被剝奪政治及人身權利外,就連與白人交往也受到歧視和限制,其中華裔餐館或咖啡廳被禁止聘請白人女侍應,就是“擔憂”她們受到引誘“賣淫”,這反映華洋異性接觸受到嚴重打壓,情況要到60及70年代戰後出生一代成長才陸續改變。
      1974年夏天,來自香港的25歲鄧劍波是卑詩大學(UBC)機械工程系研究生,在一次航海旅行中,邂逅同一大學語言系的英裔女生葆拉(Paula)。葆拉對鄧劍波第一印象是“風趣、友好和多才多藝”,其後更主動約鄧劍波打網球。37年後的今日,已成為溫市市議員的鄧劍波還清楚記得當時自己的反應是:“應是來真的(got to be serious)!”這對華洋情侶的愛情之路並沒有多大波折,但當兩人決定訂婚時,情況則有所不同。在葆拉將訂婚消息告訴她父母,“他們認為我瘋了!當時很不高興。”葆拉回憶說。就連與葆拉一起生活在溫哥華的祖母也沒有看好他們,“她(祖母)是UBC的教授,也很明白我的想法,雖然沒有制止我,但我知道她擔心我會受到歧視。”
      鄧劍波同樣受到家人的壓力,“我爸爸是個非常傳統的中國男人,加上當時我們身邊不認識任何人是華洋婚姻。他當時一定認為我們不會成功。”
      只要瞭解當時的社會環境,雙方家長有如此反應,其實不令人感到意外。在北美洲,美國多個州從17世紀末開始實行《禁止異族通婚法案》(Anti-Miscegenation Law),直到1967年才被聯邦最高法院取消。“加拿大沒有以立法的方式禁止通婚,但是通過其他方式禁止異族交流,像是上世紀30至50年代不允許白人女性在華人餐館打工等。”UBC歷史系副教授余全毅說。
      二次大戰後,華洋交往雖然已經放寬,但“奇異目光”仍是存在。同樣在70年代娶了在加國土生土長法裔妻子帕特里夏(Patricia)的徐明耀律師稱,當時面對很大的壓力,而壓力來自華人較西人還要大,“我以前和太太走在唐人街,一些華人的眼光會一直盯着我們從街頭看到街尾,令人很不舒服。”
      為了給下一代創造更開放平等的生活環境,徐明耀夫婦特意由多倫多搬到華裔較密集的溫哥華,“我當時來溫哥華看到不少異族通婚,而且華人在溫哥華的歷史悠久,我想我的孩子在這裏應該會好一些。所以我們一來就不決定走了。我的兩個孩子都是在溫哥華出生。”
      除見證了本地華洋交往的轉變外,徐明耀與鄧劍波夫婦的成功也鼓舞身邊其他人。好像鄧劍波和葆拉的家庭中,就有另外3對異族裔夫婦。
      根據加拿大統計局(Statistics Canada)2006年的調查,在7,482,800加拿大情侶(夫妻或是同居關係)中,有3.9%為一方是有色族裔。而這一數字在1991年僅為2.6%。而且教育程度越高,通婚比率也越高,像是有大學學歷為6.4%。
      葆拉感慨地說:“它(華洋婚姻)給我更大的視野,讓我更瞭解其他文化。我們之間沒有什麼種族問題。我不會把個人和種族融合在一起。我看他(鄧劍波)就像看其他人,我知道他有他的個性和優點。”
  文:孫銘雪

      打壓因白人“優越感”受冒犯
      UBC歷史系副教授余全毅(圖)指出,在20世紀30年代左右阻止華洋交往的,多為中產階級人士。他們不能接受白人從主人的角色轉變為服務的侍應。經過70余年之後,華洋婚姻的比例增加,他形容這是“交流產生的自然現象”。
      從19世紀初開始,歧視華人的聲音不絕於耳。上世紀30年代左右,在溫市唐人街的中國人開的咖啡廳僱用白人女侍應,引起社會很大爭論。有人認為其中當時華洋互動關係到“賣淫”,因而遭到以政客為主的相當一部分人的打壓。
      余全毅稱:“關鍵是誰認為他們賣淫。誰對他們的關係有意見?通常不會是當事人,而是那些打着‘清理社會風氣’旗幟的人,通常多為中等階級所謂的改革者,這些不想看到原本優越的白人為當時社會地位低下的華裔老闆打工,令他們覺得丟臉。”關於賣淫的說法,余全毅分析:“中國式餐館注重的就是人情味,而管理就像是家庭,大家平時在一起吃飯、聊天,自然培養出感情。男人如鍾意一個女孩,就會為她買禮物。請她吃飯。那就像現在的談戀愛。有些甚至是很嚴肅的戀愛。”
      文:孫銘雪

      寶貝小館 華洋通吃
      溫市唐人街過去的中餐廳,多數由華裔經營,餐廳侍應和食客也多是華人。隨着時代變遷,唐人街逐漸出現了像寶貝小館之類中西合璧餐廳,他們結合中國菜和西式吧台,聘用西人侍應,重視吸引西人顧客群,改變了唐人街餐廳面貌。
      位於唐人街奇化街(Keefer St.)100號路段的寶貝小館(Bao Bei Chinese Brasserie,下圖),在2010年甫開業當年,就在加航(Air Canada)空中雜誌《enRoute》年度評鑑中,榮登全國十大最佳新餐廳第二名,也是加西地區首名。
      該館子不僅有蒸魚、餃子和炒飯等中國菜色,還設西式吧台供顧客暢飲一番。
      寶貝小館經理李丞偉說,沒聽過上世紀30年代這裏唐人街餐館,被禁止聘請白人女侍應的歷史。
      他透露餐廳現聘請的8位侍應都是西人,其中兩個是白人女侍應。他強調並不會根據族裔請人,只視乎應征者是否適應餐廳快節奏環境而定,應征者多為西人。
      他說,這些西人侍應雖不懂中文,但因身處唐人街環境,都產生學習中文興趣。  
      至於光顧寶貝小館的顧客,李丞偉指7成是西人,3成為華人,多為25至45歲的年輕客人。西人顧客中,有些曾去過中、港、台等地,愛上吃中國菜。在紐約、三藩市等北美大城市,這種時尚中式小館已蔚然成風,老闆往往是移民第二三代。創辦寶貝小館的Tannis Ling也不例外,她說小時候最愛吃媽媽做的台灣家常小菜,經過兼具法裔和日裔血統的大廚渡邊重新演繹,體現出今天溫市唐人街多元文化特色。 
      文:王露
                 



■溫市唐人街現在也開設了咖啡館,但極少聘有白人女侍應。夏鎮權攝

一次航海旅行,造就了鄧劍波和葆拉的婚姻 。 受訪者提供。徐明耀與妻子帕特裡夏年青時的照片。     受訪者提供

鄧劍波和葆拉琴瑟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