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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獻計“賣護照”吸金
( 2012-10-05 )



每年聯邦投資移民案件中,至少三四成選擇定居卑詩。圖為亞裔在加拿大日參與慶祝活動。資料圖片

有溫哥華移民律師建議加國政府可變相“賣護照”,自聯邦現行投資移民項目積壓案件中,每年讓300個願送25萬元予卑詩省府的申請人,優先獲省提名移民計劃(PNP)特案加快審批,一年就可拿到簽證。估計此議如獲實行,4年內可為卑詩省挹注3億,用於建設廉租屋。但卑詩省府不認同該建議,表示省府會與聯邦協商,爭取更多投資移民。

      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近日表示,目前在香港約1.5萬個百萬(加元,下同)富翁的聯邦投資移民申請積壓,如按每年處理1,400個投資移民的進度計,平均等候10年以上。他建議,聯邦與卑詩省府可協議,讓那些願額外付25萬元及有意定居卑詩的申請者人,一旦書面材料經省府審批無誤,可把案號遞交聯邦移民部,而優先拿到投資移民簽證。
      截至去年底,聯邦投資移民全球積壓個案超過2.2萬宗,當中近7成來自加拿大駐港總領事館,高達15,757宗。


      須一次性拿出175萬元
      李克倫近日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表示,聯邦投資移民新計劃將於2013年1月重啟,估計投資額由目前80萬元至少調升至150萬元;如果加上多繳25萬元,也就是說,那些計劃獲優先審批的申請人,須一次過拿出175萬元。
      在2011年,聯邦移民部已經把投資額從40萬提升至80萬元,但700個配額在推出第一天的前20分鐘即告額滿,顯示訂價太低。
      李克倫又指出,根據《憲法》(Constitution Act)第95條規定,移民和農業是僅有的兩個領域由聯邦和省級政府平等共管,卑詩政府可自現行PNP計劃每年的3,000個名額中,提撥一成亦即300個作為綠色“BC PNP”標籤,作為特快個案。李克倫強調,這建議並不違反公平原則,也不用擔心被人指為“賣護照”。事實上,這個制度已經存在多年。他又指出,一般情況下,每年聯邦投資移民案件至少30%至40%定居卑詩。這個方案雖使用卑詩PNP名義,但仍屬聯邦投資移民項目,由聯邦決定;而所繳25萬元可先由聯邦代收納入基金,一旦批准才撥予卑詩。
      不過,省工作、旅遊及技能培訓廳指出,商業移民通過卑詩PNP尋求永久居留,須符合聯邦規定,在卑詩建立活躍及提供積極、持續的商業管理系統;這排除了李克倫建議,利用PNP吸引具潛力的投資者。當局說,卑詩省仍將與聯邦協商,爭取更多投資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