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弒母疑兇 接受記者采訪 透露割脈未死 父已原諒他
( 2012-09-21 )





涉嫌弒母並被控一級謀殺罪的25歲中國籍男子湯遠熙表示,父母過去一直對他期望很高,要求非常嚴格,現在都不敢想像過去發生的事;而父親早前見他時已表示完全原諒他。湯遠熙又透露,他在羈押所曾割腕自殺,幸而獲救,並且答應了父親不再做傻事。

文:張文慈

      湯遠熙於9月16日上午,在卑詩省素里預審中心(Surrey Pretrial Centre)接受《星島日報》記者獨家採訪時,詳談自己過去6年在加國生活情況,以及與家人關係;當談到關鍵地方時,更一度眼泛淚光。
      身穿囚衣未戴眼鏡、蓄着濃密鬍鬚的湯遠熙,較預訂時間遲了5分鐘才出現記者眼前。記者表明身分後,仍睡眼惺忪的湯遠熙即透露,上周六他父親湯繼輝曾前來探望,令他心情很亂,因此晚上沒有睡好。雖然事先不認識記者,他還是接受採訪,談近幾年來在加國讀書及生活概況。

      向記者展示手臂5條傷痕
      訪問一開始,湯遠熙以普通話冷靜表示,父母一向對他很管得很嚴,要求也極高。那天他在家庭旅館與母親發生爭執,自己的憤怒一下子像火山爆發般,一發不可收拾。
      令記者意外的是,湯遠熙向記者詳述了案發過程。由於他已被卑詩檢控部控以一級謀殺罪名,還被控教唆他人謀殺父親罪名,本案既已進入司法程序,現不宜披露案情細節,以免妨礙審訊。
      湯遠熙還伸出左手腕,展示被割傷的4至5條割痕,向記者表示他在羈押所曾企圖割腕自殺。他說:“當時就想,干脆死了算了。沒想到,醒來還活着,只是傷口結了疤。我曾經查問獄友,他們說我根本沒割對位置。”
      他還透露,9月15日(星期六)向前來探望的父親談及自己想自殺。湯遠熙憶述,他父親當時說:“無論你犯了多大的錯,我都會原諒你。你媽已經死了,如果你又死了,我活着也沒有意思。”
      湯遠熙這時紅着眼眶哽咽地表示:“爸爸真偉大!”他並且答應了父親不再尋死:“爸爸還告訴我,無論我被關多久,都會等我出獄。”他跟着說父親15日到預審中心見他,已表示“完全原諒”他。湯遠熙講到在母親死後,他一直未有把真相告知父親。後來是警方告訴了父親案情,稱涉案疑人還是兒子,相信父親真是傷透了心。他說未來自己若能出獄定會孝順父親,以及一直陪着他。
      記者問湯遠熙,為何本月10日在烈治文省級法庭首次提堂時,他在庭內未曾與父親有眼神交流。他強調說,自己進入庭內曾短暫與父親有眼神交流,可能是記者未有看到。
      在近一小時訪問中,湯遠熙表現出誠懇態度,一副心平氣和樣子;而當說到激動處,他的聲音會變得稍大。
      湯繼輝、郭煉結夫婦今年5月19日,自中國廣東佛山抵溫探望兒子湯遠熙。湯遠熙6月8日報警稱母親郭煉結失蹤。

      父母管教嚴 曾兩次棒打鴛鴦
      湯遠熙指出,他經常對父母說謊。以獲得加國身份來說,就騙父母說自己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其實僅是拿到多次進出加拿大的訪問簽證,連工作簽證都沒有。他目前拿着十年期的訪問簽證。

      難符父母期望 常說謊以對
      談到父母的期望,他說:“這麼多年來,父母一心要我出人頭地,高考還沒結束就幫我趕辦出國手續。高中時曾交往要好女友,僅因對方家境較差,父母反對交往,我們分手收場。還有,我一直想回中國發展,但他們堅持要我留在加國,且期望我拿到永久居民身份。”
      他還說,平日與父母無太大爭執,更從沒肢體衝突,多半聽從父母意思,而雙親感情也不錯。他說:“郭煉結是我親生母親,有人說我的五官很像她。”他這時紅着眼眶說,去年母親做了腰部手術,他還特地辭工返廣東探望。
湯遠熙透露,在中國時自己後來又瞞着父母,交上另一女朋友,一度還私下論及婚嫁,但父母都因女方家不夠門當戶對而反對,這事曾令他非常苦惱。

      打散工難獨立 常向父母要錢
      此外,他說因自己這兩年僅在溫哥華的唐人街及烈治文的中餐館廚房打散工,每月所賺僅能付850元的房租。因此,平均幾個月還是伸手向父母索取幾千元生活費,在遲遲無法財務獨立下,要聽父母的嘮叨。
      他表示自己在加拿大,只要兩三天不打電話回佛山老家,父母就會生氣。
      湯遠熙說,平日除了念書、交友、工作,父母還希望他可接手父親家俱出口生意,不過他說:“我只想平平凡凡過日子,娶個自己喜歡的女孩,我真的對做生意一點興趣都沒有。”
      湯遠熙提到,父親經營的家俱出口生意不錯,家裏經濟狀況還過得去。
      他又告訴記者,在2006年抵達溫哥華留學,就讀私立博學學院(Sprott-Shaw Community College),學酒店管理專業。原本2009年可拿到證書,但有一兩門課未完成,到2010年才畢業。畢業後找工不順利,根本無法到西人酒店上班。
      休息幾個月後,湯遠熙曾到溫市唐人街、烈治文幾家中餐廳兼職。
      他說:“由於經常回中國,往往要返溫再找工,因此都是在餐廳廚房做洗碗、打雜,少則每天做3至4小時,多則每天做5至6小時。”
      湯遠熙多次說雙親管教極嚴。他也提到母親6月準備返國前,曾要求把一些行李由家庭旅館搬回他租住地方。
      他覺得母親目的是想打探室友背景,干涉他的隱私,他覺得很煩厭,兩人曾因此激烈爭吵。

      太恐怖 不敢回想案發情形
      “直到現在,我還是不敢回想當天與母親衝突的情況,實在是太恐怖了。”湯遠熙向着到訪的本報記者,低頭細說。對於租住單位地址及室友資料,湯遠熙不願多談,只說室友是個男性。

      2號路旁拋屍入河 湯指無欠賭債
      《星島日報》報道,在華婦郭煉結被殺案中,據悉有人是在卑詩烈治文市2號路(No.2 Rd.)最南端的菲沙河(Fraser River)河邊碼頭處,直接把藏有屍體的行李箱丟到河裏。不過,本報致電警方求證這項資料,至16日截稿時仍未得到回復。
消息來源指出,據悉兇手單獨犯案,再使用租來的車輛,把藏有母親屍體的行李箱運往2號路,拋進河裏丟棄。
      《星島日報》記者16日專門前去上述可能的棄屍處,僅見該碼頭附近停有漁船,行人可以上碼頭後,再直接走到菲沙河的水邊。有華裔釣客說,該處水域淤泥很多,水也不深,如果在該處棄屍,擱淺機會其實很大。如今行李箱最後漂流到烈市以北197公里外的哈伍德島附近海面,或許是天意,畢竟“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警方在7月29日接報後,才發現藏着死者屍體的行李箱。
      另外,在湯遠熙案中,本地有一自稱為被告同學的網友,曾經在互聯網發表評論指出,湯常到烈市的河石賭場(River Rock Casino)玩樂。但湯遠熙在接受《星島日報》訪問時說,他確實去過該賭場小玩,但每次輸贏都不超過200元,並強調,“沒欠下任何賭債”。
      湯遠熙透露,他是經朋友介紹前往該賭場小賭。他強調說,自己只是小賭小玩,絕不會向地下錢莊借錢大賭,也“沒有欠下任何賭債”。
      湯遠熙表示,知道父母賺錢不易,只偶爾上賭場,“僅消遣娛樂而已”。
      他坦承來加拿大至今6年期間,起初4年求學期間有一些好朋友,但他們紛紛回中國發展,目前在本地已無知心朋友。生活圈子愈來愈小,有時心裏非常苦悶,就會到賭場解悶。
      湯遠熙說,他僅認識一些餐廳同事,但出事後尚未有以前認識的人探望過他。他指自己英文程度不佳,也缺乏西人朋友:“我上過英語作為第二語言(ESL)課程,但近年來多在中餐館打散工,根本沒機會講英語。”                            

      檢控協助 尋西人律師辯護
      涉嫌殺死母親的中國籍男子湯遠熙,在接受本報獨家訪問時透露,已經找到了一位西人刑事律師替他辯護。
      現年25歲、來自廣東佛山的湯遠熙,涉嫌6月7日或前後,殺死46歲的母親郭煉結,把屍體藏在行李箱,棄屍烈市南端菲沙河,已被控一級謀殺罪名,以及教唆他人企圖殺害父親的罪名。湯遠熙於9月16日在卑詩素里預審中心(Surrey Pretrial Centre)接受《星島日報》記者獨家訪問。該記者也是湯被捕後,除了他父親外,第二個到羈留所探望他的人。
      素里預審中心位於143街(143rd St.)夾57路(57th Ave.),主要囚禁一些等候審訊的人。囚犯每天可以見一人,只准探監1小時。

      每天只可以見一人
      記者獲安排到探監的小房子,隔着玻璃透過電話,與湯遠熙交談。除了提到控方的兩項控罪,也談及過去6年他在加國的生活。有關涉及父親的控罪,他不願多談。
      湯遠熙接受本報訪問時透露,他在檢控部門協助下,已經找到一位西人刑事律師替他辯護。
      湯遠熙19歲那年即2006年高中畢業後,持簽證由佛山抵達溫哥華念書,在私立學院博學學院(Sprott-Shaw Community Colleague)進修酒店管理,畢業後一直未能在酒店找到工作。他以旅客身分待在加國,年來不時在溫哥華及烈治文的華人餐館“打黑工”。
      他對記者說,過去6年一直租房子。案發時他跟一位朋友同租住烈治文奧爾德布里奇路(Alderbridge Way)一個單位,月租850元。雙親今年5月飛抵溫哥華探望他的時候,他就在附近的麥凱路(McKay Dr.)3800號路段一個家庭旅館租了兩個房子,一個給父母居住,自己就住在另一房間。
      湯父在佛山經營家俱出口,湯遠熙承認家境不錯。他說父母曾為他一直寄人籬下感到心疼。

      雙親想過幫買樓沒實行
      為了讓自己能留在加拿大,雙親更想過幫他買樓,如此一來,日後再來探望也方便得多,可是一直沒實行。
      法庭文件顯示,警方相信這宗命案發生於6月7日左右,地點在烈治文,但警方未透露第一案發現場、殺人兇器或方法以及動機。據湯遠熙同雙親租住的家庭旅館一租客說,在6月7日湯遠熙報稱母親失蹤當天,騎警曾到湯所住房間蒐證,還向旅館租客逐一問話。
      湯遠熙下次出庭日期定於10月2日。由於路途遙遠,這一次將安排視象聆訊。

      溫領事每天聯絡湯父
      湯遠熙的父親湯繼輝,為了兒子這宗倫常案,專程前來溫哥華。
      警方指他也是兒子要殺害目標,他抵溫後曾到法庭旁聽,並至少兩度到羈留所探望兒子。據悉湯繼輝住在大溫的旅館。
      中國駐溫哥華僑務組領事李玥對《星島日報》說,他現在每天都跟湯繼輝聯絡,但有關情況和湯妻後事安排就不能透露。
      對於湯遠熙接受《星島日報》報訪問的內容,他只說湯遠熙有權對外發言,但基於保護隱私,他們不能透露細節或發表評論。

      家長須重視與子女溝通
      大溫中僑家庭及青少年服務部主任金佩玲說,遠在中港台等原居地的留學生父母,有必要瞭解本地教育制度:“現在的孩子比較有自我想法,有人中學畢業後,就想出國看一看,一年後再回來念大學。同時,孩子的未來,也非只有讀大學一條道路。”
      她認為,父母如不瞭解加國教育制度,就很易與孩子在生活安排上起衝突。
她強調溝通極為重要,並主張最好父母至少有一方能陪着孩子念書;如果因各種原因無法前來,要設法與孩子保持經常聯絡,並定期飛來探望,不宜完全由子女自行決定。
      三聯市亞裔家長協會主席梁楊彩明則直言,她很不贊同讓留學生一人在這邊念書。她說,有家長以為只要保證孩子不愁吃穿和學費就好。事實上,孩子成長所碰到問題,並非光靠金錢就可解決的:“子女在學習和成長過程中,有父母在旁照護,不但得到關心,也可從父母身上學到獨立。”
      她說,親子溝通絕對重要:“如果你沒有與孩子溝通習慣,突然要跟他談話,孩子會覺得很陌生,不知從何談起。”她指兩代出現衝突時,父母要負很大責任。

      在加服刑後料遣返中國
      據加拿大法律規定,湯遠熙肯定要在加拿大受審並服刑,刑滿後將會被遣返中國。至於回國後會不會再被追究,就要視乎中國對案件的看法,以及加拿大的處理結果的滿意程度而定。
      但可以肯定的是,被遣返國後即使再被追究,也不會被判處死刑的,否則加拿大不會同意將人遣返中國。
      目前每一個人被遣返中國前,加拿大都會做一個遣返風險評估,認為有被迫害或處死風險的人,將會以人道理由被允許留在加拿大,所有被遣返的人一定都會得到中國政府的保證,不會受到迫害或處死。
      聯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長康尼(Jason Kenney)今年6月提出《加速遣返外國罪犯法》(Faster Removal of Foreign Criminals Act),未來不具公民身份的永久居民、留學生或持工作簽證等外國人士,只要在加拿大境內犯罪,且經判刑超過6個月以上,即不能對其遣返令進行上訴,即刻遣返他們。
      據加拿大納稅人聯盟(The Canadian Taxpayers Federation)統計,目前在本國服刑的有超過550個外國囚犯,每年花費公帑5,600萬元,平均每個囚犯一年要用10萬元。由於開支龐大,建議政府研究,可以將定罪的外國人盡早遣送出境,不要花納稅人錢。目前外國罪犯在服刑期滿後才遣送出境。

文:徐嘉銘

涉弒母案事件簿
‧5月19日
湯遠熙父母抵烈治文,入住出租屋
‧6月7日
郭煉結疑遭殺害;湯遠熙報稱母親失蹤
‧6月8日
湯遠熙在烈治文各處尋母
‧6月11日
湯遠熙及父湯繼輝到總領館求助
‧6月21日
湯氏父子聯同騎警作地氈式搜索無果
‧7月29日
郭煉結屍體在哈伍德島附近被發現
‧8月27日至9月5日
法庭文件揭湯遠熙涉教唆他人謀殺
‧9月7日
騎警公布拘湯遠熙,並控一級謀殺及教唆他人觸犯可檢控罪
‧9月10日
湯遠熙在烈治文省級法庭提堂
‧9月16日
《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湯遠熙

          資料來源﹕本報資料室



神情憔悴的湯繼輝,上周在烈市省級法庭旁聽後,自法庭後門走出並上車離去,沒回答記者提問。 資料圖片

湯遠熙說,被羈押後曾割腕自殺獲救。圖為他今年6月中旬手持郭煉結照片,呼籲協助尋母。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