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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廢除新聞審查
( 2012-08-24 )



      緬甸20日宣布結束新聞審查制度,把出版自由進一步擴大至80多份報紙及雜誌。這是緬甸政府2011年3月進行經濟和民主改革以來,最新的一項改革措施。但電影還需接受審查,私營報紙的出版也許要等到傳媒法規出台後,才能實現。
      緬甸信息部新聞審查及登記局局長丁瑞表示:“由20日開始,任何在緬甸國內出版的刊物,出版前都不需再送來給我們審批。”他20日早上在仰光的辦事處向各編輯和出版人解釋當局的新措施。他還說:“出版審查制度由1964年8月起實施,48年後取消。”但該部門一名官員稱,電影仍須接受審查。
      緬甸記者歡迎取消出版審查,但一些人仍擔心他們的報道會受法例限制。緬甸著名周刊《Weekly Eleven》的總編輯Wai Phyo說:“新措施較以前有很大進步,我表示歡迎,但目前仍有一些法例可以打壓記者的報道。”他指的那些法例是可以用危害國家安全為理由,打壓記者,甚至封閉出版機構。
      緬甸當局2011年6月取消了一些出版限制後,如今將出版自由進一步擴大至余下的80份政治和6份宗教報紙及雜誌,也不再嚴格控制歌曲及藝術品。
      這是軍政府於2011年初把政權移交給文人政府後,一連串改革的最新措施,在之前一年來,已經容許選舉、示威及釋放了昂山素姬(Aung San Suu Kyi)等異見者。
      不過,緬甸當局迄今仍不批准私營報紙出版,只是讓壟斷性的國營報紙進行少許風格及內容改變。當被問及會不會批准私營報紙時,丁瑞說:“可以說已較接近了,所需的傳媒法例制訂後便可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