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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詩定2月第二個周一為家庭日
( 2012-06-01 )



      卑詩省長簡蕙芝(Christy Clark)5月28日宣布,將本省每年2月第二個星期一,定為“家庭日”(Family Day)公眾假期,以履行她上台時以“家庭及社區發展為本”政綱。卑詩第一個家庭日將在2013年2月11日,正好是農曆大年初二。
      本省法定假期也由每年9日增至10日。
      簡蕙芝和省勞工、公民服務及開放政府廳長麥雅雯(Margaret MacDiarmid),以及卑詩家庭資源項目協會幹事辛克萊爾(Sherry Sinclair),當天在溫市中心史丹利公園(Stanley Park)水族館舉行記者會,宣布本省明年2月起實施家庭日公眾假期。
      簡蕙芝表示,省府早前對家庭日該定在2月哪一天進行過咨詢,結果有超過3萬人投票,其中逾3,000人認為,2月的第二個星期一最為合適。而省府經詳細研究後,最終決定把家庭日定在2月第二個周一,這也可避免來自省外地區的旅遊人潮。亞省、安省等都把家庭日定在2月第三個周一。
      她指出,家庭日的設立有助提升省民對家庭的重視,增進家人間交流。同時,還將刺激省民外出及消費,有助推動本省旅遊業發展。
      此外,在2月份新增家庭日法定假期,讓省民在1月1日元旦假期後,享受第一個長周末。 文:張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