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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EI新政 被指玩弄弱勢群體
( 2012-06-01 )



批評者認為,政府為失業人士塑造“懶人”假象,是玩弄弱勢人士的一場政治足球。 星報資料圖片

哈珀政府5月24日公布就業保險金(Employment Insurance,簡稱EI)新規則,把失業人士劃分成三組(見附表),根據領取EI密度及時間長短,制訂他們所須要接受的工種及工資。新規則又為“合適工作”訂下定義,例如工作環境、工時、工種、交通時間及工資,個人情況則為健康及家庭狀況等。

    此外,按新例受助人須接受車程在一小時之內的工作。另政府亦會協助失業人士找尋工作,每日向受助人發出兩封職位空缺通知。


    每天提供兩職位空缺
    商界普遍歡迎新法,但加拿大勞工議會主席喬治堤(Ken Georgetti)指改革是“荒謬的經濟政策”,指政府為失業人士塑造“懶人”假象,是玩弄弱勢人士的一場政治足球。漁業、食品和聯合工人協會(FFAW)主席Earle McCurdy,也指新法把例如大西洋沿岸的漁民季節性工人邊緣化。
   部分省長對此亦有意見,要求與哈珀會面討論。紐芬蘭拉布拉多省省長鄧德代爾(Kathy Dunderdale)指省內沒有公共交通設施,要求受助人為最低工資工作而搭40英里以上的車,是不夠明智和審慎。愛德華王子島省長吉茲(Robert Ghiz)表示省內三項最大工業如農業、旅遊及漁業都屬季節性,新規定將打擊該省。
   聯邦人力資源部長范茵麗在記者會上表示:改革原意是令EI受助人減少,擔當他們能力範圍的職位,幫助希望工作的人重新受僱;政府將投放2,100萬元推行新政,主要用在職位通知的系統上。政府官員表示難以推斷能省下多少公帑,她估計1%受助人會因為新措施被中斷EI。
   據加拿大統計局資料,3月時有549,000人領取EI,此數字自去年9月起保持平穩。領取EI人士上升的省份有新斯高沙省、沙省、安省及紐省,亞省則呈下跌。統計局數字顯示,2月份全國職位空缺有237,000個,即是一份工作對5.8個失業人士。4月份失業率為7.3%。
   自由黨國會議員克茨納(Rodger Cuzner)炮轟哈珀政府,利用附屬立法方式繞過國會制訂EI政策,掠奪國會審議法案權力。他和Nash呼籲分拆C-38法案中有關就業保險金部分的法例,經由合適的國會委員會及上議院辯論後才立法修訂。


    壓低工資以取悅商界
    國會議員納殊(Peggy Nash)指出,政府把失業人士當成經濟疲弱的代罪羔羊,強迫他們勞動,壓低工資以取悅商界。她指出140萬失業者中只有不到40%領取EI。
   聯邦長者事務國務部長黃陳小萍解釋說,聯邦政府對新移民已經有支援,協助他們再培訓的計劃,令他們能從事熟悉的工作。她又說,整個新改動的重點是鼓勵失業者在居住地方,找一份工作能力之內的工作。目前很大的問題是有人沒工做、有工沒人做,新安排希望能給予待業者更多支持。
   資料來源:加通社及星報

    領取EI資格一覽
    長期僱員
    資格:

    過去十年有七年有長期工作,過去五年曾有35周或以下領取定期或漁業補貼接受工作情況:
   頭18周可拒絕接受低於原工資90%水準的其他工種工作,18周後薪資目標須降至80%,並須接受類似原來職位的工作。


    重複領取人士
    資格:過去五年曾領取三次以上並達六十周者。


    接受工作情況:
    首6周須接受原工資80%水準的近似職位;6周後須接受任何達到原工資70%的工作。


     間歇受助人而不屬上述兩項資格的人士
    資格:年輕工人、六年工作經驗以下人士及從未領取過EI。
    接受工作情況:
    首6周須接受原工資90%水準的工作;其後12周80%,並須接受類似原來職位的工作;18周後降為70%,及須接受任何類別工作。


     領取人士數目-約549,000人
    最高受助額-55%的平均收入,每週485加元。
    如受助人拒絕接受工作,將不獲領取EI資格。

    華裔技術移民  受其影響最大
    協助華人領取EI的移民服務機構認為,聯邦政府周四公布EI的新改動,對華裔技術新移民的影響最大。多倫多多華會安居輔導員趙煒希日前接受多倫多A1中文電台時事節目《A1出擊》訪問時表示,政府想令EI用得其所及更有效,出發點是好的和合理,但就為領取EI人士增添很大壓力,尤其是透過技術類別到本國的新移民。這批人佔她協助領取EI人士約七成。
   她解釋,這批新移民難以找到穩定的工作,也未必能在移民後,很快找到符合他們專業技術的工作,因此會暫時做一些體力勞動的職位,到領取EI時希望可以借此找到與專業接近的工作。


    新例是苛政
  “人人有好工聯盟”共同主席吳溫溫認為﹐聯邦政府高姿態闡明 EI 新政策,對失業者並不公平,容易令人誤以為,申請者是因懶惰才會領取,她說,對於大部分勞工來說,工人寧願工作賺取金錢,以維持有尊嚴的生活。但一些從事季節性工作,或因地理環境、教育背景不同,他們有部分時期需要領取EI。


     季節性工種難符合新例
    她指出:目前只有40%的失業者合資格領取,其余因工作時數不足而未能等原因申請。她批評,新政策屬於一種苛政,只滿足僱主的利益,漠視僱員需要。
    梁先生從事製造冬季鞋工作,每年有半年時間靠領取EI生活,他說新改動令經常領取EI的,需要在領取EI頭六周,接受相等於領取EI前八成薪酬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