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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金柱 律師變“作家” 網上批“打黑”
( 2012-03-02 )





在中國知名的刑辯律師中,楊金柱算較為另類的一位。王立軍進入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疑似申請庇護事件發生後,被推上風口浪尖的不只是薄熙來,還有他一力主導的重慶“打黑”。
而很多人認識楊金柱,也正是始於重慶“打黑”——這也是他一連串“戰鬥”的起點。美國《時代》雜誌將始於2009年7月10日的重慶打黑行動形容為“中國的21世紀大審判”。而此次行動在程序、法律適用等方面出現的問題,一直為部分法律人士所詬病,刑辯律師楊金柱就是其中之一。
“重慶打黑,你為什麼要發言?”楊金柱脫口而出:“一開始我一個字沒寫,看到李莊案二審判決書,這不是欺負我中國律師界無人嗎?”

      一開始,楊金柱還只是個能堅持博客寫作的律師,雖然在湖南頗有名氣,但在網上並未得到太多關注。2010年3月12日,楊金柱在博客上首度關注重慶“打黑”,並一發不可收,其中專門談李莊案的系列文章,據他自己在當月的不完全整理,就有24篇。這些多為千字以上的長文,也同步貼在強國論壇、凱迪貓網、鳳凰網論壇、紅網論壇、天涯法律論壇等多個人氣社區。
      楊金柱在網上這樣寫道:“中國律師們從不反對重慶打黑,但卻堅決反對重慶‘黑打’。何謂‘黑打’?即打黑突破現有法律框架,在打黑過程中不遵守法定程式,喪失了程式正義。”


      博文多是原創長文
      2007年8月才開張的新浪博客“公民楊金柱”,截至2011年8月15日,已發表博文1660篇,點擊量1700萬,而且絕大多數是其原創的長文。在博客裏,他喜歡稱自己為“楊金柱”,《楊金柱自有天地正氣何懼無恥馬甲:唐門案即將真相大白馬甲無路可逃》、《楊金柱律師要求和吉林省高院張文顯院長公開辯論:是律師拖法官下水,還是律師被“逼良為娼”》……這樣富有個性的標題更是隨處可見。
      不過,開博前,楊金柱可是個電腦盲,不會上網,不會發郵件,甚至還以為“博客就是網上聊天,那種使人想入非非的裸聊”。在弟子們的指導下,楊金柱學了半天還是一指禪。這些汪洋恣肆的博文,都是他      先寫在紙上,寫完一張,便遞給已經端坐在電腦前的助理;助理敲打完之後,迅速上傳到楊金柱的博客裏。
      在網上,楊金柱常常被比喻成獨自挑戰風車的堂吉訶德。他的很多行動,連他的律壇好友也並不認同。有署名“伍雷”的系列網評,建議楊金柱“停止論戰,婉約檢討,確保平安”,“千萬不要被高牆裏面讀書”。這本是善意,但楊金柱不“領情”,他一面宣言“為國死諫、決不退縮、風雨無阻、至死方休!”一面公開聲明:“所有新朋舊友,只能勸進、不能勸退!”再有勸退者,“楊金柱即與其割袍斷義”!
      楊金柱稱,律師的舞台應該在法庭上,這觀點沒有錯;但現在已經是微博時代了,當律師在觀點不被法庭重視的情況下,通過網絡把這些觀點合法地公布出來,又怎麼不行呢?“網絡應該成為律師的第二個舞台。”
      《新世紀》的文章說,律師江湖,最忌冒頭、最忌咋呼,如律師斯偉江所言,“悶聲發大財,開聲倒大黴”。
      《南都周刊》的文章認為,作為年收入過百萬的資深商業律師,千萬別以為楊金柱是堂吉訶德,在險惡的律界江湖,他自有一套楊氏刀法,諳熟進退之道。
      楊金柱自己則說,他自小就想當作家,他現在的理想是:成為中國律師中真正的作家,成為中國作家中真正的律師。


      “翻筋斗” 跟風車作戰
      律師楊金柱原本收入豐厚、人脈寬廣、生活悠閒。“1993年,我已經一年收入26萬;2000年,我買了36萬的別克車;我是湖南最早買大哥大的,花了2萬多……”說起這些風光歲月,楊金柱充滿自豪。說起後來,楊金柱仍然自豪:“後來我就跟風車作戰去了。”——在李莊案現場“翻筋斗”,要求最高法釋法。
      楊金柱也承認有跟權力部門“同流合污的時候,這是在所難免的,是律師的原罪”。也因此,他立志要成立刑辯律師基金會,“要讓年輕律師把腰桿子挺起來。”這種豁達和突然的清高,楊金柱說,來自兩次“差一點”的死亡。
      2006年,為辦湖南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的一個案子,他連續通宵達旦工作4天,心力衰竭,被送至醫院搶救。
      另一次還在李莊案時。楊金柱從李莊案第二審開始發出聲音。
      2010年3月11日,楊金柱博客上出現第一篇關於李莊案的文章,隨後連寫4封公開信。4月19日,楊金柱發起了《關於建議最高人民法院對<刑法>第三百零六條作出司法解釋的律師意見書》的“萬人簽名”,公開征求全國各地律師簽名支持。5月5日到邵陽辦案時,湖南省司法廳廳長致電楊金柱要求見面。翌日楊金柱和妻子從邵陽回長沙的路上,發生了車禍。楊金柱再一次與死亡擦身而過。其發起的“萬人簽名”也隨之被叫停。
      “萬人簽名”失敗後,楊金柱作為湖南省通程律師事務所的終身名譽主任,被自己一手創辦的通程所除名。直到2011年恢復執業的時候,楊金柱才算踩上了北海案的尾巴,得以從幕後走到台前。
      楊金柱是怕死的,“我還有很多事情要做。”楊金柱最愛看當時懷孕的妻子,摸她的肚子和未出生的孩子說話,“那才是幸福啊!”這是楊金柱的第二任妻子,新成立的湖南省岳林律師事務所也是以他妻子的名字命名的,“用她的名字註冊,老婆管錢,我幹活。”
      楊金柱從來不出國,“旅遊我也只在國內。”他說:“楊金柱再怎麼罵,都是愛國的。我們有責任幫助社會轉型。”但是若轉型不成,“楊金柱將站在隊伍的第一個,讓專制的刺刀第一個刺穿楊金柱的胸膛,讓專制的子彈第一個擊穿楊金柱的頭顱。”此番言論,在多個公眾場合掀起了楊金柱演講的高潮。
      記者問他:“重慶打黑,你為什麼要發言?”——這是他一連串“戰鬥”的起點。老楊脫口而出:“一開始我一個字沒寫,看到李莊案二審判決書,這、這不是欺負我中國律師界無人嗎?”
      2007年前,對楊金柱來說,網路還是新大陸。雖然手提電腦早就有了,但他很少用,最多是開庭前讓助手準備好文件,在桌面上點擊一下而已。 
      最終發現博客原來可以成為一個自由的寫作王國時,楊金柱如獲至寶。2007年8月5日,他寫下第一篇博文,《律壇怪俠楊金柱之真情告白》。此後一發不可收拾。他第一次在博客上“鳴冤叫屈”是為自己和湖南省司法廳的糾紛。到後來,是為了唐家波案。湖南省江華縣國土局黨組書記唐家波被縣紀委叫去調查,被發現“用T恤衫在衛生間自殺”。楊金柱認為案子中存在着不可思議的“被自殺”,而主動提供法律援助,案件雖然影響很大,但最終和解了。 
      這就是楊金柱說的和湖南省某部門“風車大戰八個月”。時間是2008年。 
      第一場“大戰”無疾而終。到2009年,楊金柱又在博客上和吉林省高院院長張文顯“叫板”,掀起“律師與法官誰腐蝕了誰”的爭論。此前,因張的一段話被誤讀,他給張文顯寫公開信,要雙方“PK”,其後,作風開明的張文顯給他在博客上留言,並專程去信,解釋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某種程度上,實現了一段“真正的討論”。 
      楊自述稱,從大學時代起,他就過着清教徒般的生活,每天5點多即起,晨練兼讀書,晨跑去嶽麓山,“跑到愛晚亭再跑回宿舍,天還沒有亮”。 
      於是就到了現在五十多歲的年紀,他還是五點多起,到辦公室伏案寫博文,寫完給助理敲入電腦,孜孜不倦,怡然自得。 
      他發文炮轟重慶打黑的程式問題,發動萬人簽名要求釋法《刑法》306條,乃至發公開信要最高法院院長下臺,最後,他對安身之地湖南的政法界要員也大加調侃。“總有些湖南騾子,受不了氣血上湧!” 斯偉江律師一言,道破了楊金柱的精神世界。 
      是的,你以為陳天華不知道,投水會淹死?你以為譚嗣同不知道,不走會被砍頭?可是這些湖南蠻子們,一句“要死卵朝天”,就是要測試。自詡“洞庭湖的老麻雀”的楊金柱,是見慣風浪的,當然也就預知了他死磕公權力的後果。 
      2009年6月,53歲的楊金柱從通程所全身而退,只擔任終身名譽主任。但最終,所裡頂不住壓力,還是將這個昔日的“精神領袖”除名。
      2010年10月10日,他所在的通程律師集團事務所將他“除名”,並在報紙上發表公告,和他“斷絕關係”。10月底,他的湖南省刑法學會副會長的職務被免除。 
      11月,湖南省律師協會通過媒體對楊金柱作出公開譴責,理由是他在博客上“不適當宣傳和提高標準收費”。 “查了我這麼長時間,也沒有查出別的問題,只好說我的言論出格了。”楊金柱對這個“公開譴責”很不滿。


      律師天生是私權利的代言人
      縱觀楊金柱上陣後的表現,好似從古書中走來,其內心深處的古典俠義情結,一望可知。抬棺上陣,擊鼓罵曹,投水汨羅,死諫、淚諫、屍諫……這些悠遠的詞彙,都能從楊金柱的行動中找到一絲影子。你不得不承認:楊金柱是個行為藝術的高手,至少是個前互聯網時代的高手。 
      還記得一個細節:10月3日,楊金柱登臨嶽麓山,在白鶴泉邊,他拜謁了蔡鍔將軍之墓。5天后,他在博客上公佈了自己的“遺書”,以示必死之決心。 
      他當然知道,世間已無蔡松坡,昔年的討袁護國,皆成陳跡。但看遍律師界江湖的起起落落後,他仍以大海潮音,作獅子吼,不管聽眾是否寥寥。這正是律師的江湖、楊金柱的命,若江湖再無楊金柱,法治天下,更遠?更近? 在一次訪問中,楊金柱談到了從事律師行業的感受。他說:“我做律師的觀點,就是只向法律低頭 。”
      不過他對中國律師群體的整體看法卻是失望。 他指出,律師依附于權力是沒希望的。律師天生是私權利的代言人。現代律師制度實行幾百年了,律師天生是要說“我反對”的。


      老師口才好 兼職打官司
      1976年9月11日,楊金柱對這個日子“刻骨銘心”——“毛澤東死後沒幾天,他們在大隊裏批判我。”頭戴的高帽子上寫着“右傾翻案風急先鋒”,胸口掛著的牌子上寫着“鄧小平的黑爪牙”。楊金柱被反綁兩手,“我不肯低頭,他們按住我的頭,我還是把頭抬起來,後來兩個民兵找來兩塊土磚,一塊磚有18斤重,他們把兩塊土磚掛在我的脖子上,我的嘴裏還在喊:‘真理永遠是壓不服的!’”磚塊在他的脖子上掛了將近二十分鐘,直到他因窒息口吐白沫,大隊的民兵才幫他取下磚塊。
      一邊被批鬥一邊讀書,《水滸》、《三國》、《說岳全傳》……楊金柱抓住任何機會讀書,連風水書也不放過。“1977年高考他們不准我報名,也不說什麼理由。1978年我和妹妹同時報考中專,考試都過了線,但是他們不讓我讀。1979年恢復高考之後,我在從來沒有讀過高中的情況下,考上了湖南師範學院。”
      1983年楊金柱從大學畢業,到湖南省婁底師專教現當代文學。1986年,到婁底電大官員班講課,一位司法局的科長聽課後問他:“楊老師你口才這麼好,為什麼不做律師?”“做律師?可以啊!我喜歡打抱不平!”
      就這樣,楊金柱拿到了兼職律師工作證,一邊教書一邊打官司。作為律師接的第一個案子是離婚官司,他第一次站在法庭上,辯護詞變成了一串串的排比句。急得法官不停提醒:“楊老師,你的文學語言太多了。”
      接下的第一個案子,代理費是20元,當時楊金柱做老師的月收入是40元。

      逃票坐火車 多次赴京告狀
      1956年出生於湖南省洞口縣的楊金柱,可能是中共建政後的第一批訪民。他對於“文革”有切膚之痛,自稱5年後告別律壇時,要專心寫他的“文革三部曲”去。這些,與他的身世有關。
      楊金柱在家中排行第二。父親是洞口縣山村裏的大隊加工廠技術人員,負責修理機械。
      小學四年級時,“文革”給10歲的楊金柱烙下了模糊的記憶:“帶紅小兵的袖章,去造反,破四舊,鬥校長和老師,覺得很好玩。”
      停課鬧革命幾乎荒廢了楊金柱的大部分學業,直到1971年初中畢業。那一年姐姐高中畢業,“家裏不能出兩個高中生,所以我沒有再讀高中。”
      從1971年一直到1979年,楊金柱的成人禮就是目睹父親自殺,自己也走上“批鬥台”。
      1975年,全國搞“無產階級專政下的技術革命”,到處在割資本主義的尾巴。楊金柱家中有兩台縫紉機,一輛自行車,也被定性為資本主義。“當時洞口縣有兩個典型,我父親是其中之一。我父親在割資本主義尾巴當中被刑訊逼供,被打,他受不了,1975年5月9日中午,在大隊加工廠的樓上自殺了。”
      1975年8月23日晚,農村裏的雙搶過後,19歲的楊金柱被關押起來。趁着上廁所的時機,他從老祠堂翻牆逃跑,跑回家問母親要了十多元錢,從家裏爬山連夜走了15公里路,坐上了到長沙的火車,“沒有買票,逃票的。然後再坐火車去北京。”
      在北京,楊金柱到最高法院、國務院告狀,結果被遣送回家,“接訪的人給買的火車票。我又把火車票賣了,自己逃票上車回了湖南。所以上訪我一點都沒虧,還賺錢了!”
1976年8月底,楊金柱又一次到北京。這一次,因為逃票,楊金柱在河北被查下車。
      北方一馬平川的茫茫原野上,楊金柱沿着鐵路走了一站路,在下一站繼續逃票上車,就這樣到了北京。“每次去北京,他們都把我的材料收了,然後把我送回家。”

      楊金柱名言錄
      ●怪俠86年出道作律師,第一個案子收了50塊錢律費,超過一個月的工資,害得我三天三晚興奮得沒休息,從此落下了長期失眠的毛病。
      ●怪俠之二十年律師生涯以97年為界,前10年乃“萬金油”律師一個,只要有銀子進賬,什麼案子都做。
      ●對於那些不使用網絡實名又在留言中對怪俠進行人身攻擊的留言,怪俠一概視為廢物,置之不理。但怪俠保證不刪除一個留言。
      ●潮南律師界就刑事辯護而言,怪俠自稱為“湖南最好的刑辯律師之一”,怪俠的刑辯“輝煌”業績也使這一稱號得了湖南律師界的認可。

      中國刑事辯護 暗藏危機
      刑事辯護是律師業界最有價值的業務,因為它與人的自由和生命相關。但是,隨着越來越多的律師因之身陷囹圄,越來越多的業界精英棄絕而去,刑辯率屢創新低——這個律師業務的皇冠,在三十多年的法制恢復與建構過程中,從未像現在這樣暗淡。
      據《南方人物周刊》報道,重慶黑社會第二號頭目樊奇航,是朱明勇十多年刑辯生涯中第一位被執行死刑的當事人。在樊被判死刑並提交最高法院復核階段,朱明勇將後期在看守所會見樊時所拍的視頻影像資料送達最高法院。隨後在北京,他向數十家媒體公布了這些資料。影像資料中記錄了樊在看守所因刑訊逼供導致的身體傷痕,以及講述的被刑訊逼供經過。當然,這些也在此前的庭審中作為證據提交給了法官。
      所有材料公開不久,朱明勇發現,自己在虛擬網絡上“被登出”了:其公布的所有資料在網上全部被刪掉,“我的姓名被百度遮罩了,博客密碼被別人改了,所有郵箱都進不去了,一切網絡上的用戶名都登錄不了,我成了網絡上的隱形人。”練過10年武術、在學校教過刑偵、做過紀檢工作的朱明勇,瞬間感覺到恐怖正在向他逼近。他害怕成為下一個李莊,決定“逃”。他關了手機,沒跟任何一個人說起,甚至包括他的妻子。從2010年7月底至9月底,他沒有在世界上留下過多痕跡:不坐飛機,不住賓館,凡是可能留下自己痕跡的方式,一律不採用。
      直到9月底的一個深夜,他忍不住溜回家。秋天的北京已有涼意,他看到妻子臥床沉睡,10歲的兒子手握玩具衝鋒槍躺在床邊的地上。朱明勇問兒子怕不怕,兒子搖頭。
      “既然連我兒子都不怕了,我還怕什麼呢?”朱明勇決定結束“逃亡”,重出江湖。李莊案二審期間,李莊家人找到朱明勇出庭作證,他答應了。不過庭審當日,他在門外等了一天,法院卻未給他出庭作證的機會。繼李莊案之後,北海律師案再次令社會神經緊繃——它直接導致四位律師被抓。據瞭解,近些年律師在辯護過程中多數都會遇到“會見難”、“閱卷難”、“遞交委託手續難”等問題,此次北海案件更是集中體現。對於有可能“空降”到律師身上的“誣陷、串供、為證”等多種災難,在北海律師維權案中的所有律師都心中有數,因此每走“一步”都有視頻記錄。“他們真是刑辯的高手,警員成天拿攝像機錄着,都找不出他們的問題”,律師遲夙生說:“我也跟這些律師們講,不要寄希望於修改《刑法》第306條了,大家就必須這麼作戰了!”據悉,《刑事訴訟法》的修訂案有望上2012年全國“兩會”,但進展如何,有待觀察。

 





楊金柱當選為湖湘之子。

楊金柱與參加刑辯律師培訓班人員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