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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殺親夫妻子罪成
( 2012-02-03 )



陪審團判定沙非、也耶、哈密,每人的4項一級謀殺罪名成立。

來自阿富汗的一個滿地可家庭中的3個成員,29日被判殺死家中其他4位成員的罪名成立。法官形容,該罪行源自“完全扭曲的榮譽概念”,是“冷血、可恥的謀殺”。

      陪審團用了15個小時,判定58歲的沙非(Mohammad Shafia)、他42歲的妻子也耶(Tooba Mohammad Yahya),以及他們21歲的兒子哈密(Hamed Shafia),每人的4項一級謀殺罪名成立。這一駭人聽聞的所謂大規模榮譽謀殺,引起全加拿大人的廣泛關注和驚恐。案件調查人員細查了沙非家庭內部令人不安的運作方式,也沒有放過犯罪現場的任何蛛絲馬跡,最終令受害者沉冤得雪。
      法庭證詞稱,沙非的3名女兒,19歲的西納(Zainab)、17歲的莎哈(Sahar)、13歲的姬蒂(Geeti),以及他在一夫多妻婚姻中的平妻、52歲的羅娜(Rona Amir Mohammed),只是想追求自由,卻付出生命代價。她們的屍體2009年6月30日在安省京士頓市(Kingston)的運河底被發現。檢控官說,這宗多重謀殺案是為了挽回家族榮譽而做出,當沙非的女兒開始約會時,所謂家族榮譽就已喪失,而羅娜則僅僅是被棄如敝履。
      由7女5男組成的陪審團認為,沙非、也耶和哈密密謀殺死給他們招惹麻煩的家人,棄屍運河,然後笨拙地上演一出看似意外的事故。法官同意這種觀點,直指籠罩該案的文化陰雲中心。安省高級法院法官馬蘭格(Robert Maranger)說:“很難想像更兇惡、更卑劣、更可恥的罪行。在這些冷血、可恥的謀殺背後的明顯原因是,4個完全無辜的受害者,違反了你完全扭曲的榮譽概念……這種概念在任何文明社會都絕對沒有立足之地。”


      運河底發現屍體
      宣判讀出時,庭審期間唯一沒有表現出任何情緒的哈密,雙手托頭弓背靠在犯人席中,他的雙親輕撫他的後背。不一會兒,也耶開始哭泣,但他們3人在聽取判決時仍態度輕蔑。
      當法官問沙非還有什麼話要說時,他通過翻譯稱:“我們不是犯人,我們不是謀殺者,我們不承認謀殺,這不公平。”也耶庭審期間曾作證6日,為自己辯護。她29日的語氣也同樣淡定。她通過翻譯說:“法官大人,這不公平。我不是謀殺者,我是個母親,母親!”
      哈密則用英語回答:“先生,我沒有在任何地方溺死我的妹妹。”
      一級謀殺自動判處終身監禁,25年內不得申請假釋。這一家人自2009年7月22日被捕以來,一直被羈押。
      法庭外,檢控官拉會斯(Gerard Laarhuis)表示,此次判決反映了加拿大的價值觀。他稱,陪審團判定,4名堅強、活潑、熱愛自由的女子,被她們自己的家人在最令人不安的情況下謀殺。法庭外的旁觀者對此番言論發出了讚同的呼聲。
      拉會斯接著說:「此次判決對加拿大價值觀和自由民主社會的核心原則發出非常明確的信息,這種價值觀和原則,是所有加拿大人共享的,甚至來加拿大的遊客也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