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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7.23”動車事故報告
( 2011-12-30 )



     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傷的溫州“7.23動車事故”,在過去五個多月之後,千呼萬喚,事故調查報告終於在12月27日發表。
     當局發布事故調查報告,似乎是頭一遭。中國社會事件層出不窮,但官方之前從無發表向社會問責的報告。這次打破“常規”,證明中國政府在管治方面,向前邁進了一大步。希望今後中國發生大小事故,都能看到當局拿出完整全面的報告。
     不過,也許是初次撰寫事故報告,不足之處頗多,希望當局今後加以改善。
     一是技術性太強,介紹了許多技術性名詞,不是行家要理解報告很難。“動車”是高新技術,雖然人人可乘坐,卻非人人都懂。但是,這是一份公眾報告,應該“人性化”一點,把專業性論述轉化為通俗易懂的內容。當然,陰謀論者可能會解讀為,之所以寫得專業,就是不想所有人都明白。
     二是政治性太強。報告直指主要責任人是年前因涉貪被捕的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指他“片面追求鐵路工程建設速度而忽視安全管理,盲目確定開通時間,壓縮建設工期”。的確劉志軍應負政治責任,但眾所周知,他那時已被警方關押半年!把主要責任推到前任官員身上,痛打落水狗、替罪羊越大越好,報告起草人這樣“講政治”令人不安。
     另外,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報告經常出現中國掌舵人胡錦濤溫家寶的身影。這種擦鞋式做法至今仍大行其道,與事故報告格格不入。
     三是模糊處太多。文中不知在迴避什麼,明明可以確指,卻莫名其妙加以“模糊處理”。例如事故發生後,“鐵道部主要負責同志帶領有關負責人到達現場”,請問報告起草人:這些“負責人(數十處之多)”沒名沒姓嗎?拜託,一份數萬字的報告,竟吝嗇到把人的名字寫出來都不行?
     眾多負責人姓名忽略了也不打緊,但為什麼報告中仍然沒有死傷者名單?在事發後,輿論就強烈要求當局公布死傷者名單,但半年之後,報告出爐了,名單仍然不見天日。
     另外,報告也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點,即事故處理只有各相關機構冷冰冰的敘述,完全沒有現場目擊者的證言證詞,當然也沒有現場救援死傷者的內容——這本來可為報告增色不少。
     向公眾負責,就應該多考慮公眾的角度。未來可考慮引進公開聆訊的做法,而不只是發表報告了事。
     聖誕新年熱鬧過後,不久便是中國農曆春節,社區各種慶祝活動也接踵而至,在五光十色的舞台上,中國傳統藝術如京粵劇等吸引眾多人們的目光。這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演員是些什麼人呢?本期專題故事就為讀者解開這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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