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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圓律師夢
( 2011-11-25 )



于麗和做律師的兒子于菲

律師在華人心目中,是理想職業之一。收入優渥,受人尊敬。現在,加拿大的華人律師越來越多,他們是怎樣成為律師的?成年移民想做律師怎樣規劃?培養孩子做律師的父母有什麼經驗心得?
在溫哥華打工者的隊伍中,也有中國律師的身影。記者就採訪過做保安、做導遊的律師。他們雖然認為做其他工作也是瞭解加拿大社會的過程,但對重歸本專業仍心存夢想;有些移民因為語言障礙等原因,自己難做律師,卻幫助自己的孩子走上了律師之路。本期專題採訪了讀法學院的移民和培養孩子當律師的父母們,請看他們分享的精彩故事。圖文:記者董清霞

      移民三年 北大人成進了法學院
     
在溫哥華高林律師事務所,記者見到了正在實習的法學院學生李征。他是移民後報考法學院的,三年的課程已經讀完了兩年。
      李征1995年從北大資訊管理專業畢業,在國內是律師事務所的專利代理人,做與計算機、半導體、通訊相關的專利代理。在中國,做專利代理人需要通過專利局組織的一個考試。來加拿大後,李征希望既有專業代理人的資,又有律師資格,於是他報考了法學院。


      移民做律師 有三大途徑
     
他說,中國律師來到加拿大後想繼續做律師有三個途徑,一是到司法部註冊做中國業務的律師,這與個人資歷有關,目前註冊成功的中國律師鳳毛麟角;二是通過資格認證項目(NCA),這對於中國學歷律師不容易,因為法律系統不同,可以被接受的可能只有幾門課;但對於在英國、美國留學讀法律的,認證就相對容易些。三是讀法學院,按部就班地走上律師之路。
      第二種和第三種方式,都需要讀完全部要求的課程。但第二種沒有學位,第三種有學位。他選了第三條路。
      他是2008年移民來加拿大的。來的第一年,邊在家為太太孩子煮飯,邊準備考試。一年後,進入渥太華大學法學院。
      很多中國律師來到加拿大,會覺得考法學院很難。李征說,主要是要通過LSAT考試,考的是邏輯、分析、閱讀能力。加拿大每年有四次LSAT考試。是否錄取,要看本科成績、LSAT成績、個人經歷。
      法學院的第一年是最艱難的,李征說:“都快崩潰了。”因為對教學方式摸不到頭緒,考試很多。兩個小時的考試,題量大,沒有時間想。直接考案例處理,比如說,一輛車被偷走了,賣給第三方,車找到了,怎麼處理。一個學期上7門課,還有很多作業,光閱讀就是幾十頁。
      那段時間,李征每天早晨6點鐘起床,深夜1到2點才睡。
      他說,學生們這樣形容法學院:“第一年,嚇死;第二年,累死;第三年,悶死。”到了第二年,學習就沒那麼累了,因為能抓住重點了。需要看一些老的案例,比如1700年英國的案例,閱讀英文的古文;還要閱讀過去的案例,去年有案例怎樣判了,今年同樣的案例也要一樣判。這樣才符合公平的原則。


      一年嚇 二年累 三年悶
     
第二年的累,不是累在學習上,而是累在找實習工作上。在不耽誤學習的情況下找工作。李征找實習工作很順利,一下子被高林這樣的大律師行接受了。他說,可能是他的工作經驗和中國背景幫了他。但有些同學投了幾百份簡歷,都沒有找到實習的地方。這就比較麻煩了。
      法學院畢業生被要求有一年的實習,9個月在律師事務所,3個月做考律師執照的培訓。如果第二年找到實習工作,沒幹砸,第三年的實習就有落了。如果到第三年現找,就太被動了。
      李征說,讀法學院,如果第一年熬過去了,就比較順了。第一年大概有20%至30%的同學離開。
      談到學費,他說並不貴,一年1萬2到1萬3,還有助學金、獎學金。除此之外,還有些名目繁多的獎勵,比如他稅法考了全班第一,就得到500元的獎勵;學費壓力相對較小,不像在美國的某些法學院,一年學費5萬元。
      來加拿大才三年,還是很新的新移民,李征就走在做律師的路上了。對於想在加拿大當律師的朋友們,李征的經驗是,走這條路之前還有點猶豫,上了軌道後,路子也就順了。

      赴紐約當律師 碰上"九一一"
     
于麗的兒子于菲來加拿大時才4歲,整個教育都是在加拿大接受的。當律師是兒子從小就有的願望,後來追隨自己的理想,一步一步走進了讀了法學院,做了律師。


      去美國大律師行工作
     
于菲在UBC上的法學院。在讀完一年級時,當地一些律師行來學校挑實習生。因為老師來自哈佛,在他的建議下,北美一家著名律師行也破天荒過來選實習生,過去,這家律師行只在美國名校選實習生的。
      與這家大律師行的人事人員第一次面試後,不到24小時, 于菲就接到了去紐約面試的通知。律師行為他包來回機票,幫他訂好了賓館。
      在紐約的面試用了三個小時,每半個小時換一個律師與他面談,共有6個律師考察了他各方面的法律知識。晚上幾位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邀他共進晚餐。于菲告訴媽媽:“這頓飯不是好吃的,實際上是面試的一部分,看我為人處世,考察我的儀態。”
      做律師要和客人應對,代表公司形象,選律師時,不僅需要考察工作能力。
      回到溫哥華,他如約到本地一家大律師行面試。這家律師行于菲較熟悉,因為在他上小學時,該律師行就曾贊助他學習一個法律課程。當時他剛到停車場,就收到美國那家大律師行的電話,告訴他公司錄用他了。幾分鐘後,他還是上樓參加本地律師行的面試。
      因為已經找到理想的實習工作了,這次面試就很放鬆,發揮得非常好。這家律師行決定要他,于菲告訴他們,已經接受了另一家律師行的Offer。面試官有意挽留他,就問他打算去哪兒實習。溫哥華這家律師事務所當時請實習生的年薪是3.2萬,他們以為于菲接受了多倫多另一家事務所的實習工作,那家的年薪是9萬。
      當于菲告訴面試官,接受的是美國那家大律師行時,面試官只能祝賀他了。美國那家大律師行在業界地位非常高,實習期間的年薪已經高達12.5萬。實習的兩個月,按月薪折算給他。


      新律師遇到法律問題
     
實習期間,于菲租了一個大學的研究生宿舍。實習期間,律師行的合伙人帶他到西雅圖出差,還出國到瑞士公幹。他們坐的都是頭等艙,住的是最好的賓館。合伙人告訴他,因為他們提供的服務是一流的,所以得到的待遇也是一流的。實習圓滿結束,畢業後他被該公司錄用,讓他畢業後回該律師行工作。那是2004年8月。
      由於到美國工作,家得搬往美國。這次大搬家就比實習複雜多了,要買傢俱,還要租房子。第一個月的工資還沒發,但生活費用卻要先出。于麗當時還真感覺有點經濟壓力。雖然已經過去多年了,于麗還是記得很清楚。在律師行附近的一套房子,租金每月2650元,要先交一個月押金,以及當月房租和最後一個月房租,超過8000元。
      當時于菲雖然已經28歲,但這是他第一次真 正離家獨立生活。一位經紀帶他去看房子,在離公司20幾個街段的地方,有一個9層的公寓,二樓有一個空的單位。他沒有經驗,沒問前房客為什麼離開,也沒有細細考察周圍的環境。
      住下去之後,才發現問題。一樓是一間雜貨店,還賣烤雞。于菲所住的二樓,蟑螂很多。一烤雞,味道就上來了,一關燈,大大小小的蟑螂都出來了。夜裡12點,樓下傳來垃圾車的聲音。剛想睡,樓下倉庫傳送帶開動了,于菲所住的房間就像地震一樣。
      要想毀約很難,但于菲說:“房子一定得退掉,給不誠實的經紀一個教訓。”他剛入職,工作非常忙碌,就請了其他律師幫自己打官司。民事法庭的法官說,于菲沒有詳細瞭解情況就簽了合同,也有責任。他從加拿大來,不瞭解當地情況,紐約的舊樓普遍都有蟑螂。宣判結果是,Philip在該住處住3個星期,付1個半月的房租,經紀公司退回一半傭金。


      工作第二天發生911
     
在于菲剛工作的第二天,就發生了911事件,他那時剛從地鐵出來,聽到爆炸聲,遠遠地看到濃煙。當時以為是飛機失事。當天曼哈頓的交通中斷,電話也打不通了。他下班後步行回家,走了40分鐘。
      911之後,經濟低迷,律師事務所也解僱了一批收入較好的中層律師。像于菲這樣剛入職的新律師就承擔起更多的責任。工作非常忙碌,往往一天只能睡幾個小時。他夜晚最早11點鐘回家,有時回來也不能休息,洗個澡,喝杯咖啡就又走了。
      他工作的那家大律師行,工作壓力相當大,人員流動也大。如果在那裡連續工作4年,可以拿到4到5萬元的獎金。工作幾年後,另一家律師行挖他過去了。
      剛剛過去幾個月,老闆讓他陪一家大銀行的客戶午餐,客戶邀請他到自己的公司工作,待遇非常優厚。但他覺得剛到新公司工作馬上就走不太好,直到工作滿一年,才跳到那家大銀行工作,做北美總部的副總裁,負責法律工作。一年後升為高級副總裁。
      設立龐氏騙局的麥道夫事件後,銀行業受到很大影響,在公司裁員後他剛離職,一位原銀行的跨國公司客戶找到他,去一間分公司任職,管法律事務,待遇比上一家公司還好得多。
      當律師10年了,于菲一路走高,非常順利。這得益於他工作的努力,也得益於他在讀法學院之前的會計師背景,更得益於他初中時當報童和訂戶打交道的那段經歷。


      當律師是從小的夢想
     
于菲的姐姐在律師事務所工作,有一些中國來的律師朋友。這些朋友週末經常來他家吃飯,他們為了練英語,常常與年紀很小的于菲聊天,對于菲影響很大。他在上4年級的時候就說自己長大要當律師。于麗當時認為他是小孩子想法,長大後做什麼還很難說。
      長大一些,他還是一直對政治、法律感興趣,有時拉媽媽和姐姐一起看與法律相關的電影。在小學6年級,他報名參加了少年法律班,全市有20個學生參加,UBC法學院講師講課。于麗還記得于菲告訴她,課上講了10個案例,有謀殺、偷竊案等,讓大家辯論,于菲在10個案例中,有9個贏了,是同學中贏得最多的。老師還給他寫了賀信。此後,他對法律就更感興趣了。
      上中學時,他選修了法律課,一年後,就美加自由貿易問題,全校舉辦了擂臺式辯論會。輸的下臺,贏的留在臺上。他在臺上講自由貿易頭頭是道,還用了一些自編的案例。他是臺上的最後一人。老師對他的評價是:“你應該從政。”
      他選擇了先在會計師行工作三年,拿到CA資格後,再上法學院。CA考試很嚴格,有50%的淘汰率,而且如果三次不過就不能再考。實習三年後,于菲順利地考到了CA資格。一天後,他交了辭職信。
      在于菲上大學本科時,于麗覺得孩子還不夠成熟,應該在本地上學。上法學院是研究生了,她跟于菲商量,要不要去多倫多或美國上更好的學校。她願意賣房子供他讀書。于菲不同意,他決定就在本地讀法學院。上法學院三年,學費都是他自己解決的。
      先拿到CA資格,再當律師,使他在做律師時多了一個本領,職業之路更寬廣。


      讓孩子融入集體生活
     
像很多中國移民一樣,于麗移民後經過了一段艱難的日子,曾經同時打三份工養家。但她對孩子的教育很捨得花錢。他們來加拿大時,兩個女兒已經大了,不用操很多心。因為她工作忙,兩個女兒在國內都是請阿姨帶的,兩個星期才接回來一次。到加拿大後,別說請保姆了,自己都做過Labour工。帶小兒子全靠自己親力親為。
      在家裡經濟比較緊張的情況下,于麗捨得花錢,努力讓兒子生活像當地孩子一樣正常,幫助他融入集體。在她掙600元一個月的時候,就肯花300多元讓兒子參加露營活動。當時于菲10歲,那個露營活動,只有于菲一個中國孩子。于麗還讓兒子學網球,學滑冰。
      比于菲大很多的姐姐已經工作了,她出錢讓弟弟上了儀態課。100元一堂課,上10堂課就要1000元。學的這些東西,一點一滴都用上了。比如儀態課,教孩子什麼場合穿什麼衣服,怎樣舉止得體。他在工作後,無論是參加面試還是見客戶,都出得了場面。


      學費不用媽媽操心
     
雖然是最小的兒子,于麗也不溺愛他,只是為他提供基本的生活,如果想買名牌,就只能自己掙了。好在于菲從小懂事,小學時就幫人洗車,一次3元;11歲下午放學後就去送報。送報非常負責,從不亂扔報紙。這個工作讓他學會了為客戶想。


      當律師前先當會計師
     
因為法學院必須在拿到學士學位後才能上,于菲大學本科上的是商學院,細分專業時,他選了會計學。快畢業時,一間大會計師行來學校選實習生,選中了他。他需要在特許會計師學院修完規定課程,通過考試並在會計師行實習三年後,才能拿到CA資格。當時于菲非常猶豫,他已經通過了法學院入學資格考試,可以進法學院了。但他也承認拿到CA資格是一個誘惑。

      辭掉IT工 轉行當律師
     
黃女士的兒子Vinson法學院畢業做律師幾年了,朋友們總愛問她:“你是怎樣把兒子培養成律師的?”黃女士說:“他當律師不關我事,是他自己的決定。”


      讓兒子報讀理工科
     
Vinson是14歲才隨母親移民加拿大的,像很多新移民的孩子一樣,首先要過的是英語關。Vinson在高中時就有當律師的想法了,他喜歡看跟刑偵辦案有關的電影,也喜歡在學校的辯論中出風頭。申請大學報專業時,黃女士建議他報理工科,因為Vinson數學好。她並不認為兒子適合當律師,起碼語言上就輸了一截。她說:“不能用我們的短處去比人家的長處。”
      Vinson聽了媽媽的意見,學了電腦專業,畢業後進了一家IT公司,做遊戲軟件。在那個公司幹了兩年多,他覺得工作非常簡單,沒有挑戰性。
      這時遇到IT行業低潮,公司大規模裁員,雖然沒裁到他,但他看到在公司做了20多年的的同事,把自己的青春才華都耗在這個行業,卻一夜之間失業。
      他回家就跟媽媽說,IT行業是青春行業,收入雖然不錯,但遇到經濟不景氣,就會大幅度裁員。做軟件行業,忙起來是不要命的,不分晝夜。在這個行業做下去,前途也就是升到經理,據Vinson所知,他公司的經理的年薪也就十幾萬。
      Vinson希望找到一個越老越吃香的行業,他認為當律師的收入上不封頂。做好了可以當合伙人,如果時機成熟,還可以自己開律師行。現在Vinson做律師剛幾年,年薪十幾萬,他上司的收入是他的10倍。


      “跟人打交道”能力重要
     
於是Vinson申請了法學院。3年的時間,讀完了法學院,還同時拿到法學博士學位。因為他對法律感興趣,學習就很拼命。Vinson也承認上法學院比本科時讀電腦難。讀電腦時他成績非常優秀。他上法學院後跟黃女士說:“別指望我的成績拿第一、第二了。”黃女士對他沒有特別的要求:“能畢業就可以了。”
      法學院的同學有不少是父輩也做這一行的,從小就接觸這方面的知識。他則是從頭學起。他暑假在律師行實習時,跟客戶吃飯,發現別的同學從小就知道什麼菜配什麼酒,他卻需要看書才知道諸如“紅酒配紅肉,白酒配白肉”之類的知識。
      兒子讀大學,是黃女士出的錢,讀法學院就靠學生貸款了。黃女士說:“到現在,他還背貸款呢。”
      Vinson畢業的那年是2008年,因為金融風暴令他有些不順利。他實習一年的律師行本來準備要他,但因為溫哥華的辦公室關閉了,他只能另外找工作。三年的學習很辛苦,Vinson剛好趁找工作的時間休息一下。不久就在溫哥華市中心的一家大律師行找到了工作,他是那家律師行的第一位中國大陸移民來的律師。
      他跟黃女士談起找工作的經驗說,找到這份工作是跟自己從小打工的經歷有關。上中學時,一位同學的媽媽在餐館洗碗,希望有一天休息,老闆讓她推薦人,Vinson就毛遂自薦了。黃女士本來還不想讓他去,他說:“你不是想讓我多鍛煉嗎?”打工的經歷,使他從小就學會了跟人打交道。
      Vinson的中國背景也幫了他忙。他的一位高技術行業客戶在跟中國船務公司談生意,有一個技術問題,船務公司的翻譯翻不出來,他幫忙翻譯了,才使談判順利地進行下去。高技術行業的客戶想高薪挖他做法律顧問,他婉拒了,因為他還年輕,希望處理不同的案例多學東西,不想那麼快就跟某一個公司一起沉浮。
      他公司在北京處理業務時,如果在中央商務區租辦公室費用很高,他提出採用Virtual Office的建議,使公司節約了大量費用。


      第二代移民擇業更自由
     
很多華裔移民希望自己的下一代能當律師,黃女士說,重要的是孩子是否有興趣,如果他沒有興趣,是無法引導他當律師的。她朋友的女兒,本來想當大廚,朋友不給她錢去學,讓她去讀法學院。女兒法學院畢業後,當了幾年律師,攢夠了錢,還是學了廚師,到高級西餐店做大廚去了。
      黃女士說,每個人生下來就有一個使命,他對什麼有興趣是與生俱來的。父母對孩子一是引導,二是支持,不能強迫孩子做什麼。“我們作為第一代移民,把養家糊口、在加拿大紮下根來當成自己的責任,不管是什麼工作都會做,只要這份工作可以為家庭提供足夠的資源,讓家人過像樣的生活。我們的第二代就有選擇的余地了,他們往往會選擇自己感興趣,適合做的工作。



于菲在公司門口。

于菲(中)和姐姐與著名影星蝴蝶(右)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