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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市府申令拆帳篷清場
( 2011-11-11 )



示威民眾在市長候選人辯論會現場聲嘶力竭地叫喊。

溫市府7日雙管齊下,迫使盤踞在溫市藝術館(VAG)門前的示威者移走帳篷等建築物。市府一方面向卑詩最高法院申請禁制令;另一方面直接向示威者發出通知。

      市府強調示威者可以留下繼續抗議,但帳篷等物品必須移走,並稱一旦獲得法庭頒發禁制令且示威者拒絕執行,市府職員將在市警協助下,盡快拆除帳篷城。示威者則對市府的兩招毫不理會,更在7日下午集會誓言“佔領到底”。


      示威者可繼續在場抗議
      溫市政經理巴勒姆(Penny Ballem)7日下午召開記者會,稱市府代表律師已在7日向卑詩最高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法庭頒令示威者移走現場的帳篷、搭建的建築物及私人物品。她解釋說,市府入稟法庭的理據是《城市土地管理附例》(City Land Regulation Bylaw),市府律師以情況緊急為由要求法庭加快審批程序。法庭接納要求,宣布近日將就溫市府申請進行聆訊。
      巴勒姆強調,市府並非清場,示威者可繼續在VAG抗議,也可保留在台階處搭起的講台,及繼續使用電力設備。她表示,溫市長羅品信及市議會支持示威者的集會抗議權利,但帳篷等導致嚴重危險問題的物品,必須移走。
      她指出,有傳言指市府正在為示威者尋找一處室內抗議場地,該說法不正確。市府曾提出一個議案,希望幫助“佔領溫哥華”示威者尋找一處辦公地點,但市府並未作出任何承諾,而且現在市府的主要工作就是移走帳篷城。
      巴勒姆不願說明市府一旦獲得法庭禁制令,何時會拆除帳篷城,但就表示會盡快。她說,市府相信示威者作出的“不使用暴力”承諾,但市政員工如需要拆除帳篷,市府會要求溫市警隨同,以保障市政員工安全。
      市政官員7日上午向示威者代表發出通知(Notice),並擺放在VAG門前。通知要求示威者移走帳篷等,以消除安全隱患。市府發言人解釋,“通知”是告知接收方已違反法律要求,後果可能導致法庭頒發禁制令及罰款等。“指令”(Order)則與通知有所不同,通常在接收方違反特定法規(比如消防附例)時發布,會定出改正的最後期限,而且該違規行為可導致被檢控及罰款。
      示威者吉爾(Lauren Gill)說,她從未感到現場有安全隱患,她說所有示威者均不會撤離。吉爾又透露,市府曾與示威者協商,希望提供另外一處示威地點,但示威者不接受。

      被佔領城市 陸續清場
      全國城市開始對始自3周前的“佔領”行動採取清理行動,示威者對當局反應不一,有人持蔑視態度,也有人表示屈從妥協。維多利亞、魁北克市及溫哥華市,已分別向示威者發出撤離通知,哈里法斯市則要求示威者最少他遷別處一天,騰出地方供作國殤日活動。
      維市示威者堅決反對7日的清場行動,他們徒步操過麥克唐納爵士(Sir John A. Macdonald)人像往市府去,並把一封信件呈交市府職員,表示會按兵不動。市府則威脅起訴自10月15日起佔據該地廣場的示威者。不過,也有部分示威者願意妥協,把現場讓給當局作聖誕戶外滑冰場。


      論者:羅品信選情或受累“佔領”
      多位時事評論員認為,在“佔領溫哥華”行動鬧出一女子死在帳篷事件後,勢必衝擊溫哥華市長的選情。溫市“6?狺15”暴動問題,因距離時間較久令市民多已淡忘,估計反而對選情影響不大。
      據卑詩西門菲沙大學教授梅雷迪思(Lindsay Meredith)表示,在“佔領”行動傳出命案後,市民要求清場呼聲一定上升,這對爭取連任的羅品信將造成更大壓力;看來羅品信需要加快清場,否則或影響他爭取連任勝算。
      時事評論員溫建功說,如今“佔領”出現有人死亡事件,如果羅品信選前再不果斷行動,相信在市選定會付出慘重代價。儘管羅品信民調仍然看高一線,如果立刻選舉他可能還能連任,但他領導的偉景溫哥華或會輸掉議會的多數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