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蘑菇場案苦主促判被告入獄
( 2011-09-23 )



鄧鴻(前中)哭指若僅判僱主罰款,對死去丈夫不公平。

卑詩省蘭里蘑菇場2008年發生3死2重傷慘案,18日展開判刑聆訊。檢控官指僱主叫工人通渠釀成慘劇,要求向兩家公司3個負責人罰款,但沒提出入獄建議。由於涉案兩家公司分別宣布破產及關閉,罰款已經無濟於事,引起死傷者家屬及卑詩勞工聯盟(BCFL)不滿,有家屬強烈要求判有關公司負責人入獄。

      3個被告當天步出法庭時,不發一言,並且快步離去。而出席旁聽的家屬則在庭外輪番發言哭訴,要求把僱主判囚。
蘑菇場案檢控官科克斯(Ron Kockx)16日在素里省級法院,首度詳細披露發生於2008年9月5日蘭里蘑菇場慘劇經過,指意外由地庫一泵棚故障引起。案發當天早上,一個水管工匠曾建議聘請下水道渠務公司解決問題。


      多人相繼暈倒泵棚
      不過,涉案的A-1 Mushroom Substratum Ltd.合伙人段聲友(Thinh Huu Doan,譯音),與蘑菇場兩個工人陳升(Thang Tchen,譯音)和陳越(Ut Tran,譯音)稍後就進入泵棚工作。在打開喉管閥口時,陳越向段聲友說聞到一些怪味。科克斯表示,段聲友叫兩人離開泵棚,但當陳越步向梯級時跌到,浸在深16吋污水裏。段聲友步落梯級幫助陳升救助陳越,然後段致電東主張何群(Ha Qua Troung,譯音)撥911求救。
      科克斯說,案中死者范幸(Han Pham,譯音)接到張何群電話,趕到現場幫忙。范幸進入泵棚,到梯級底部即暈倒。而另一遇難工人陳吉米(Jimmy Chan,譯音)當時在倉庫,聞訊趕至,他也在梯級底部暈倒。
      張何群叫來潘米高(Michael Phan,譯音)協助搶救,潘即與其他同事進泵棚救人。潘米高把范幸救離水面,叫工友用繩拉起范幸。但工友無力拉繩並咳嗽,於是離開泵棚。而潘米高與其他工友留下。科克斯指當救護車到場時,救護員見段聲友站在泵棚外面,呼吸困難;而范幸、陳越和陳吉米3人當場死亡。科克斯指出,泵棚泄漏的是溶於水中可致命硫化氫氣體。
      檢控官告訴法官鮑爾(Ken Ball)說,這些工人不清楚有關職業健康和安全法規,僅獲僱主告知工作時要小心一點。案中被告的兩家公司及3個負責人,分別為A-1 Mushroom Substratum Ltd.及經理段聲友;H.V. Truong Ltd.負責人張何群、張文詩(Van Thi Truong,譯音)夫婦。他們兒子張偉智則因證據不足不獲起訴。


      遭控沒適當培訓工人
      科克斯表示,是依照《勞工賠償法》(Workers Compensation Act)和本省職業健康及安全規例(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Regulation)對被告提出相關檢控,包括未能提供工人適當培訓等。